司法院院字第412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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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413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0年1月22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342 頁 | |
被繼承人死亡之日,在全國第二次代表大會關於婦女運動決議案發生效力以前,既無親子又未立嗣,依當時法例如無同宗應繼之人,其財產應歸親女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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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0年1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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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死亡之日,在全國第二次代表大會關於婦女運動決議案發生效力以前,既無親子又未立嗣,依當時法例如無同宗應繼之人,其財產應歸親女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