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875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874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875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876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2年3月16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65 頁 | |
無國籍人聲請訴訟救助,既無其本國法或條約以為依據,自不能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應適用同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
←司法院院字第874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875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876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2年3月16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65 頁 | |
無國籍人聲請訴訟救助,既無其本國法或條約以為依據,自不能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應適用同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