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4年12月20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66 頁相關法條:陸海空軍刑法 第 6 條 ( 26.07.02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各縣軍法看守所既係按照軍屬編組,其所屬員兵即係軍屬,依陸海空軍刑法第六條第二款,自應視同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