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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53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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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3535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536號解釋》
院解字第3537號

解釋日期:民國36年7月2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036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原呈所述情形,如係依戰時田賦徵收實物條例徵借徵購者,自可依同條例第十九條比照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