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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79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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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78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790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79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7年1月8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231 頁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 第 249 條 ( 34.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土地所有人如以水利機關職員據他人之呈請在其地內開掘排水之缺口,係成立民法上之侵權行為,提起民事訴訟法院自應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