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4074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司法院院解字第407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4074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407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2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65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339 條 ( 34.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縣司法處處辦理訴訟補充條例第十九條之規定,依同條例第一條及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應解為自訴案件亦包含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