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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吉林省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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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重新公布第一批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吉林省第三批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吉政发〔1983〕297号
1983年11月24日
发布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第四批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帝国主义侵华罪证,是我们进行反帝爱国教育的好教材。这些罪证对教育青少年和子孙后代具有特别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保护好日本侵华罪行遗址和保护好帝国主义侵略战争遗址的指示,省人民政府核定了省文化厅提出的吉林省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九处)的名单,现予公布。

现在使用这些建筑物的单位,仍可继续按现有用途使用,但要认真遵守《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关于“这些单位及专设的博物馆等机构,都必须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使用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的单位,应当负责建筑物的保养和维修”的规定,并应与省文化厅签订使用与保管合同,切实落实保护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这次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公布,再开展一次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各机关、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文物政策、法令和保护文物的重大意义,并组织有关部门和文物保护人员切实落实保护、管理、维修的责任,进一步搞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附:吉林省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吉林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吉林省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重要罪行遗址)
顺序号 名称 年代 地址及现使用单位和用途
1 伪满国务院遗址 1934年 长春市,白求恩医科大学基础楼
2 日本关东军司令部遗址 1934年 长春市,省委机关办公楼
3 伪满中央银行遗址 1934—38年 长春市,省市人民银行大楼
4 “第一〇〇部队”遗址 1935—36年 长春市,第一汽车制造厂境内
5 丰满万人坑遗址 1936年 吉林市,丰满发电厂境内
6 辽源矿工墓 1943年 辽源矿务局太信矿区境内
7 龙井日本总领事馆遗址 1909年始建
1920年火后重修
龙井县龙井镇,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8 白家堡惨案地 1936年 通化县兴华瓜社境内
9 石人血泪山 1937年 浑江市石人矿区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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