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侍郎魏公神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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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侍郎魏公神道碑
作者:袁枚 清朝
本作品收錄於《小倉山房文集

枚幼時見里巷坐八、九十翁,說賢太守,必曰魏公。或新太守甫蒞,里魁過,必問:「得如魏公否?」枚問:「公政何若?」曰:「公至,海不波,旱必雨,浮糧捐,盜賊竄,野無停柩,寺無少尼。嘗過市有旗廝強鸘,毀器拆屋,拘之不服。曰:『我固山子也。』公怒,命縛輿後。『吾將訴於將軍。』輿夫急馳,牽烈日中,公肅賓謁廟,故紆其道。固山子不能堪,叩頭曰:『願受公責,毋訴將軍。』公曰:『公子安可責哉?且公子世家,知禮義,當不爾,必家奴教之耳。』杖其奴四十,徇於市。自後八旗肅然。撫軍黃叔琳獲罪,有蜚語稱其弟叔?為御史,巡台灣,過杭擾民,民罷市。世宗命將軍、總督會訊。訊日,觀者如堵牆。黃公囚服噤齒介,將軍呼三木脅之。公率錢塘楊令歷階上,抗聲大言曰:『府縣司地方,地方市罷,而府縣不知,請先劾府縣,再訊叔?。且天子惟不信風聞,故命大臣窮竟。若奏不實而周內之,是欺天子也。竊以為不可。今孩兒老母萬千在庭下,辱將軍玉聲一問,則叔?與府縣俱無所逃罪。』將軍目外望,諸百姓匍伏呼曰:『如魏公言。』黃竟得釋。公所行,此其犖犖大者。」枚聞而識之。

後十餘年,枚知江寧,公為安徽布政使,得朝夕見,矜寵甚盛。公時年六十餘,樸而和,疑不稱其風力者。蓋公之爵已尊,年已高,養愈粹也。今年,公薨。將葬,其次子內閣侍讀允迪來曰:「子,先君竹馬兒童也。長又受先君知。然則銘先君,惟子是屬。」枚惶恐辭讓,懼文不稱德,為贔屭羞。繼又思銘公可無愧詞,而枚文或將藉公增重,乃按其狀而書之曰:

公諱定國,字步於,號慎齋。大父諱菁,官中書舍人,居江西建昌之水斗砦。鼎革時,守將欲屠寨,素善舍人,給契箭一枚曰:「保而家。」舍人不可,曰:「願與全寨同死。」將誼而許之,活者千餘家。子方泰,官禮部侍郎,生公。

公舉康熙乙酉科,登進士,宰應城,得民和。他郡訟者,走應城如騖。大府知之,遇民變,必檄公往。雲夢、孝感皆以守令故閉城罷市,他官徘徊不得入。望見應城縣旗幟,呼曰:「魏青天至矣!」皆解散羅拜。事聞,擢知冀州。世宗登極,遷守杭州,再遷河南按察使。當是時,督臣田文鏡政尚猛,上蔡令某怙田勢侜張,公首劾之。田怒,力未有以傷,會調直隸,與布政使張適拷人致死,謫戍黑龍江。先是,兵部尚書傅鼐謫焉。公到之前夕,傅夢魏徵來。翌日,公至。傅心敬之而未言。亡何,同步江上,一丈夫來汲,熟視公曰:「公毋姓魏乎?」曰:「然。」丈夫跪,叩頭泣曰:「民,冀州人也。公刑我,公不記耶?」公曰:「然則應恨我,而何以泣?」曰:「民從人為盜,法當死,公為減流。雖遣發,公意猶若其不欲遣發者然。故感公。」語畢,再泣,再叩頭。傅亦愴然不自禁,直前握手曰:「殺之不怨。公,孔明耳,豈僅魏玄成哉!」乃述前夢,大歡笑。

今上元年,公與楊名時、魏廷珍等同召見。授西安按察使。大將軍查郎阿從蘭州歸,眾官郊迎。日已暮,查下馬,問誰是魏觀察。公趨而前,查手燭照示眾官,曰:「此傅閣峰為我言,八年塞外友,刑人而人感者。客顏尚未老也。」再升山東布政使,調安徽。先是司胥居奇,苛駁各屬冊籍。公命代造,檄發,乃相視閣手。州縣奏銷,輒以尾數被部議,公代解而催還之。遷安徽巡撫,入為刑部侍郎。再轉吏部,以老乞休。歸七年薨,壽七十有八。

公在浙時,浙有南北關。南關課贏,南司請撫臣入奏。公在坐曰:「不可。若以稅贏為殿最,則今年南勝北,明年北勝南,如物力何?」汪景祺以大逆誅,子女坐流。一女許配中表,大府以無媒故,欲坐之。公不可,曰:「中表為婚,何事於媒?」為除其名。其持大體如此。

夫人曾氏,再娶蕭氏。長子涵暉,知鎮遠府。孫若干。以某月日葬某。銘曰:

一檄擒斬四十賊,一歲殺虎七百隻。公之吏術廉且傑,赴道若渴義若熱。即之溫溫如不克,《巽》之委順《震》之決。西江之西岩岩石,其生也榮為公碣。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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