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論 (蘇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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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論
作者:蘇轍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歷代論》和《潁濱文鈔/07

言周公之所以治周者,莫詳於《周禮》。然以吾觀之,秦、漢諸儒以意損益之者眾矣,非周公之無書也。何以言之?周之西都,今之關中也;其東都,今之洛陽也。二都居北山之陽,南山之陰,其地東西長,南北短。短長相補,不過千里,古今一也。而《周禮》:王畿之大,四方相距千里,如畫棋局,近郊遠郊,甸地稍地,大都小都,相距皆百里。千里之方,地實無所容之,故其畿內遠近諸法,類皆空言耳。此《周禮》之不可信者,一也。

《書》稱:「武王克商而反商政,列爵惟五,分土惟三。」故孟子曰:「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鄭子產亦云,古之言封建者蓋若是。而《周禮》:諸公之地方五百里,諸侯四百里,諸伯三百里,諸子二百里,諸男百里,與古說異。鄭氏知其不可,而為之說曰:「商爵三等,武王增以子、男,其地猶因商之故。周公斥大九州,始皆益之如周官之法。於是千乘之賦,自一成十里而出車一乘,千乘而千成,非公侯之國無以受之。」吾竊笑之。武王封之,周公大之,其勢必有所並;有所並,必有所徙。一公之封,而子男之國為之徙者,十有六。對數大國,而天下盡擾。此書生之論,而有國者不為也。傳有之曰:「方里而井,十井為乘。」故十里之邑而百乘,百里之國而千乘,千里之國而萬乘,古之道也。不然,百乘之家,為方百里,萬乘之國,為方數圻矣。古無是也。 《語》曰:「千乘之國,攝乎大國之間。」千乘雖古之大國,而於衰周為小。然孔子猶曰:「安見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然則雖衰周列國之強家,猶有不及五十里矣。韓氏、羊舌氏,晉大夫也,其家賦九縣,長轂九百,其餘四十縣,遺守四千。謂一縣而百乘則可,謂一縣而百里,則不可。此《周禮》之不可信者,二也。

王畿之內,公邑為井田,鄉遂為溝洫。此二者,一夫而受田百畝,五口而一夫為役,百畝而稅之十一,舉無異也。然而井田自一井而上,至於一同而方百里,其所以通水之利者,溝、洫、澮三。溝、洫之制,至於萬夫,方三十二里有半,其所以通水利者,遂、溝、洫、澮、川五,利害同而法制異,為地少而用力博。此亦有國者之所不為也。楚蒍掩為司馬,町原防,井衍沃。蓋平川廣澤,可以為井者井之,在阜堤防之間,狹不可井,則町之。杜預以町為小頃町。 皆因地以制廣狹多少之異。井田、溝洫,蓋亦然耳,非公邑必為進田,而鄉遂必為溝洫。此《周禮》之不可信者,三也。

三者既不可信,則凡《周禮》之詭異遠於人情者,皆不足信也。古之聖人,因事立法以便人者有矣,未有立法以強人者也。立法以強人,此迂儒之所以亂天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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