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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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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周易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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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曰: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韓康伯曰:言咸卦之義也。咸柔上而剛下,感應以相與。夫婦之象,莫美乎斯。人倫之道,莫大夫婦。故夫子殷勤深述其義,以崇人倫之始,而不系之離也。先儒以乾至離為上經,天道也;咸至未濟為下經,人事也。夫易六畫成卦,三材必備,錯綜天人,以效變化,豈有天道人事偏於上下哉。斯蓋守文而不求義,失不遠矣。

(艮下兌上)。咸:亨,利貞,取女吉。

虞翻曰:咸,感也。坤三之上成女,乾上之三成男,乾坤氣交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故「通利貞,取女吉」。

鄭玄曰:咸,感也。艮為山。兌為澤。山氣下,澤氣上,二氣通而相應,以生萬物,故曰「咸」也。其於人也。嘉會禮通,和順於義,幹事能正。三十之男,有此三德,以下二十之女,正而相親說,取之則吉也。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

蜀才曰:此本否卦。案:六三升上,上九降三,是柔上而剛下,二氣交感,以相與也。

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王肅曰:山澤以氣通,男女以禮感。男而下女,初婚之所以為禮也。通義正,取女之所以為吉也。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

荀爽曰:乾下感坤,故萬物化生於山澤。

陸績曰:天地因山澤孔竅,以通其氣,化生萬物也。

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虞翻曰:乾為聖人;初四易位成既濟;坎為心、為平,故「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此保合太和,品物流形也。

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虞翻曰:謂四之初,以離日見天,坎月見地,懸象著明,萬物見離,故「天地萬物之情可見」也。

《象》曰:山上有澤,咸。

崔覲曰:山高而降,澤下而升。山澤通氣,咸之象也。

君子以虛受人。

虞翻曰:君子謂否乾。乾為人,坤為虛,謂坤虛三受上,故「以虛受人」。艮山在地下為謙,在澤下為虛。

初六:咸其母。《象》曰:咸其母,志在外也。

虞翻曰:母,足大指也。艮為指。坤為母,故「咸其母」。失位遠應,之四得正,故「志在外」。謂四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崔覲曰:腓,腳膊。次於母,上二之象也。得位居中,於五有應,若感應相與,失艮止之禮,故「凶」。居而承比於三,順止而隨於當禮,故「吉」也。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咎。

崔覲曰:股髀而次於腓,上三之象也。剛而得位,雖欲感上,以居艮極,止而不前,二隨於已,志在所隨,故「執其隨」。下比二也,而遂感上,則失其正義,故「往吝」窮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虞翻曰:巽為股,謂二也。巽為隨,艮為手,故稱「執」。三應於上,初四已變曆險,故「往吝」。巽為處女也,男已下女,以艮陽入兌陰,故「不處也」。凡士與女未用,皆稱「處」矣。志在於二,故「所執下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虞翻曰:失位悔也。應初動得正,故「貞吉」而「悔亡」矣。憧憧,懷思慮也。之內為來,之外為往。欲感上,隔五;感初,隔三,故「憧憧往來」矣。兌為朋,少女也。艮初變之四,坎心為思,故曰「朋從爾思」也。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

虞翻曰:坤為害也。今未感坤,初體遯弒父,故曰「未感害」也。

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虞翻曰:未動之離,故未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無悔。

虞翻曰:脢,夾脊肉也。謂四已變,坎為脊,故「咸其脢」。得正,故「無悔」。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案:末,猶上也。四感於初,三隨其二,五比於上,故「咸其脢」。志末者,謂五志感於上也。

上六:咸其輔頰舌。

虞翻曰:耳目之間稱輔頰。四變之目,坎為耳,兌為口舌。故曰「咸其輔頰舌」。

《象》曰:咸其輔頰舌,媵口說也。

虞翻曰:媵,送也。不得之三,山澤通氣,故「媵口說也」。

《序卦》曰:夫婦之道,不可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鄭玄曰:言夫婦當有終身之義。夫婦之道,謂咸也。

(巽下震上)。恒:亨,無咎,利貞。

虞翻曰:恒,久也。與益旁通。乾初之坤四,剛柔皆應,故「通,無咎,利貞」矣。

鄭玄曰:恒,久也。巽為風,震為雷,雷風相須而養物,猶長女承長男,夫婦同心而成家,久長之道也。夫婦以嘉會禮通,故「無咎」。其能和順幹事,所行而善矣。

利有攸往。

虞翻曰:初利往之四,終變成益,則初四二五皆得其正,終則有始,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

王弼曰:剛尊柔卑,得其序也。

雷風相與,巽而動,

蜀才曰:此本泰卦。

案:六四降初,初九升四,是剛上而柔下也。分乾與坤,雷也。分坤與乾,風也。是雷風相與,巽而動也。

剛柔皆應,恒。

《九家易》曰:初四二五雖不正,而剛柔皆應,故「通無咎」矣。

恒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

荀爽曰:恒,震世也,巽來乘之,陰陽合會,故「通無咎」。長男在上,長女在下,夫婦道正,故「利貞,久於其道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虞翻曰:泰,乾坤為天地。謂終則復始,有親則可久也。

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

荀爽曰:謂乾氣下終,始復升上居四也。坤氣上終,始復降下居初者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虞翻曰:動初,成乾為天。至二,離為日;至三,坎為月。故「日月得天而能久照」也。

四時變化而久成。

虞翻曰:春夏為變,秋冬為化,變至二離夏,至三兌秋,至四震春,至五坎冬。故「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謂乾坤成物也。

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

虞翻曰:聖人謂乾。乾為道。初二已正,四五復位,成既濟定。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有兩離象,重明麗正,故「化成天下」。

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虞翻曰:以離日照乾,坎月照坤,萬物出震,故「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與咸同義也。

《象》曰:雷風,恒。

宋衷曰:雷以動之,風以散之。二者常相薄,而為萬物用,故君子象之,以立身守節而不易道也。

君子以立不易方。

虞翻曰:君子謂乾三也。乾為易,為立;坤為方。乾初之坤四,三正不動。故「立不易方」也。

初六:浚恒,貞凶,無攸利。

侯果曰:浚,深。恒,久也。初本六四,自四居初,始求深厚之位者也。位既非正,求乃涉邪。以此為正,凶之道也。故曰「浚恒,貞凶,無攸利」矣。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虞翻曰:浚,深也。初下稱浚,故曰「浚恒」。乾初為淵,故「深」矣。失位變之正,乾為始。故曰「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虞翻曰:失位悔也,動而得正,處中多譽,故「悔亡」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荀爽曰:乾為久也。能久行中和,以陽據陰,故曰「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荀爽曰:與初同象,欲據初,隔二。與五為兌,欲悅之,隔四。意無所定,故「不恒其德」。與上相應,欲往承之,為陰所乘,故「或承之羞」也。貞吝者,謂正居其所,不與陰通也。無居自容,故「貞吝」矣。

《象》曰:不恒其德,無所容也。

《九家易》曰:言三取初隔二,應上見乘,是「無所容」。無居自容,故「貞吝」。

九四:田無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虞翻曰:田為二也。地上稱田,無禽,謂五也。九四失位,利二上之五,已變承之。故曰「田無禽」。言二五皆非其位,故《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虞翻曰:動正成乾,故「恒其德」。婦人謂初。巽為婦。終變成益,震四復初,婦得歸陽,從一而終,故「貞婦人吉也」。震,乾之子,而為巽夫,故曰「夫子」。終變成益,震四從巽,死於坤中,故「夫子凶」也。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

虞翻曰:一謂初,終變成益,以巽應初震,故「從一而終也」。

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虞翻曰:震沒從巽入坤,故「從婦凶」矣。

上六:震恒,凶。《象》曰:震恒在上,大無功也。

虞翻曰:在震上,故「震恒」。五動乘陽,故「凶」。終在益上,五遠應,故「無功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

韓康伯曰:夫婦之道,以恒為貴,而物之所居,不可恒,宜與世升降,有時而遁者也。

(艮下乾上)。遁:亨。

虞翻曰:陰消姤二也。艮為山,巽為入,乾為遠,遠山入藏,故「遁」,以陰消陽,子弒其父,小人道長,避之乃通,故遁而通。則當位而應,與時行也。

小利貞。

虞翻曰:小,陰,謂二。得位浸長,以柔變剛,故「小利貞」。

鄭玄曰:遁,逃去之名也。艮為門闕。乾有健德。互體有巽,巽為進退。君子出門,行有進退,逃去之象。二五得位而有應,是用正道得禮見召聘。始仕他國,當尚謙謙。小其和順之道,居小官,幹小事其進以漸,則遠妨忌之害,昔陳敬仲奔齊辭卿是也。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侯果曰:此本乾卦。陰長剛殞,君子遁避,遁則通也。

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

虞翻曰:剛謂五而應二,艮為時,故「與時行」矣。

小利貞,浸而長也。

荀爽曰:陰稱小,浸而長,則將消陽,故「利正」。居二與五相應也。

遁之時義大矣哉。

陸績曰:謂陽氣退,陰氣將害,隨時遁避,其義大矣。

宋衷曰:太公遁殷,四皓遁秦之時也。

《象》曰:天下有山,遁。

崔覲曰:天喻君子,山比小人。小人浸長,若山之侵天。君子遁避,若天之遠山,故言「天下有山遁也」。

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虞翻曰:君子謂乾。乾為遠,為嚴。小人謂陰。坤為惡,為小人。故「以遠小人,不惡而嚴」也。

侯果曰:群小浸盛,剛德殞削,故君子避之。高尚林野,但矜嚴於外,亦不憎惡於內,所謂吾家耄遜於荒也。

初六:遁尾,厲,勿用有攸往。

陸績曰:陰氣已至於二,而初在其後,故曰「遁尾」也。避難當在前,而在後,故「厲」。往則與災難會,故「勿用有攸往」。

《象》曰:遁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虞翻曰:艮為尾也。初失位,動而得正,故「遁尾厲」。之應成坎為災,在艮宜靜,若不往於四,則無災矣。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虞翻曰:艮為手,稱執;否坤為黃牛;艮為皮。四變之初,則坎水濡皮。離日乾之。故「執之用黃牛之革」。莫,無也。勝,能。說,解也。乾為堅剛,巽為繩,艮為手,持革縛三在坎中,故「莫之勝說」也。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侯果曰:六二離爻,離為黃牛。體艮履正,上應貴主。志在輔時,不隨物遁。獨守中直,堅如革束。執此之志,莫之勝說。殷之父師,當此爻矣。

九三:系遁,有疾厲,畜臣妾,吉。

虞翻曰:厲,危也。巽為四變,時九三體坎,坎為疾。故「有疾厲」。遁陰剝陽,三消成坤,與上易位。坤為臣,兌為妾上來之三,據坤應兌,故「畜臣妾吉」也。

《象》曰:系遁之厲,有疾憊也。

王肅曰:三上系於二而獲遁,故曰系遁。病此系執而獲危懼,故曰「有疾憊也」。此於六二,畜臣妾之象。足以畜其臣妾,不可施為大事也。

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虞翻曰:三動入坤,坤為事,故「不可大事也」。

荀爽曰:大事謂與五同任天下之政。潛遁之世,但可居家畜養臣妾,不可治國之大事。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虞翻曰:否乾為好,為君子;陰稱小人。動之初,故「君子吉」。陰在四多懼,故「小人否」。得位承五,故無凶咎矣。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侯果曰:不處其位,而遁於外,好遁者也。然有應在初,情未能棄。君子剛斷,故能舍之。小人系戀,必不能矣。故「君子吉,小人凶」矣。

九五:嘉遁,貞吉。

虞翻曰:乾為嘉,剛當位應二,故「貞吉」。謂三已變,上來之三,成坎象,故曰「以正志也」。

《象》曰:嘉遁貞吉,以正志也。

侯果曰:時否德剛,雖遁中正,嘉遁者也。故曰「貞吉」。遁而得正,則群小應命,所謂紐以紊之。剛正群小之志,則殷之高宗當此爻矣。

上九:肥遁,無不利。

虞翻曰:乾盈為肥。二不及上,故「肥遁無不利」。《象》曰:「無所疑也。」

《象》曰:肥遁無不利,無所疑也。

侯果曰:最處外極,無應於內。心無疑戀,超世高舉。果行育德,安時無悶,遁之肥也。故曰「肥遁無不利」,則潁濱巢許當此爻矣。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遁,故受之以大壯。

韓康伯曰:遁,君子以遠小人。遁而後通,何可終耶。陽盛陰消,君子道勝也。

(乾下震上)。大壯:利貞。

虞翻曰:陽息,泰也。壯,傷也。大謂四,失位為陰所乘。兌為毀折傷,與五易位乃得正,故「利貞」也。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

侯果曰:此卦本坤。陰柔消弱,剛大長壯,故曰「大壯」也。

剛以動,故壯。

荀爽曰:乾剛震動,陽從下升,陽氣大動,「故壯」也。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

虞翻曰:謂四進之五乃得正,故「大者正也」。

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虞翻曰:正大謂四之五成需。以離日見天,坎月見地,故「天地之情可見」也矣。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

崔覲曰:乾下震上,故曰「雷在天上」。一曰:雷,陽氣也。陽至於上卦。能助於天威,大壯之象也。

君子以非禮弗履。

陸績曰:天尊雷卑,君子見卑乘尊,終必消除,故象以為戒,「非禮不履」。

初九:壯於趾,征凶,有孚。

虞翻曰:趾謂四。征,行也。震足為趾,為征。初得位,四不征之五,故「凶」。坎為孚,謂四上之五成坎,已得應四,故「有孚」。

《象》曰:壯於趾,其孚窮也。

虞翻曰:應在乾終,故「其孚窮也」。

九二: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虞翻曰:變得位,故「貞吉」。動體離,故「以中也」。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

虞翻曰:應在震也。三,陽,君子。小人謂上。上逆,故「用壯」。謂二已變離,離為罔,三乘二,故「君子用罔」。體乾,夕惕,故「貞厲」也。

羝羊觸藩,羸其角。

荀爽曰:三與五同功,為兌,故曰「羊」。終始陽位,故曰「羝」。藩,謂四也。三欲觸四而危之,四反羸其角。角,謂五也。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侯果曰:藩,謂四也。九四體震,為竹葦,故稱「藩」也。三互乾、兌、乾,壯;兌,羊,故曰「羝羊」。四藩未決,三宜勿往,用壯觸藩,求應於上,故角被拘羸矣。

案:自三至五,體兌為羊,四既是藩,五為羊角,即「羝羊觸藩,羸其角」之象也。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於大輿之腹。《象》曰:藩決不贏尚往也。

虞翻曰:失位悔也。之五得中,故「貞吉」而「悔亡」矣。體夬象,故「藩決」。震四上處五,則藩毀壞,故「藩決不羸」。坤為大輿、為腹;四之五折坤,故「壯於大輿之腹」。而《象》曰「尚往者」,謂上之五。

六五:喪羊於易,無悔。

虞翻曰:四動成泰。坤為喪也。乾為易。四上之五,兌還屬乾。故「喪羊於易」動各得正,而處中和,故「無悔」矣。

《象》曰:喪羊於易,位不當也。

案:謂四五陰陽失正。陰陽失正,故曰「位不當」也。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

虞翻曰:應在三,故「羝羊觸藩」。遂,進也。謂四已之五,體坎。上能變之巽,巽為進退。故「不能退,不能遂」。退則失位,上則乘剛,故「無攸利」。坎為艱,得位應三利上,故「艱則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

虞翻曰:乾善為詳,不得三應,故「不詳也」。

艱則吉,咎不長也。

虞翻曰:巽為長。動失位,為咎。不變之巽。故「咎不長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

崔覲曰:不可以終壯於陽盛,自取觸藩,宜柔進而上行,受茲錫馬。

(坤下離上)。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虞翻曰:觀四之五。晉,進也。坤為康。康,安也;初動體屯,震為侯,故曰「康侯」。震為馬,坤為用,故「用錫馬」。艮為多,坤為眾,故「繁庶」。離日在上,故「晝日」。三陰在下,故「三接」矣。

《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

崔覲曰:渾天之義,日從地出,而升於天,故曰「明出地上」。坤,臣道也。日,君德也。臣以功進,君以恩接,是以「順而麗乎大明」。雖以卦名,晉而五爻為主,故言「柔進而上行」也。

柔進而上行,

蜀才曰:此本觀卦。案:九五降四,六四進五,是柔進而上行也。

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

荀爽曰:陰進居五,處用事之位。陽中之陰,侯之象也;陰性安靜,故曰「康侯」。馬,謂四也。五以下,群陰錫四也。坤為眾,故曰「蕃庶」矣。

晝日三接也。

侯果曰:康,美也。四為諸侯,五為天子,坤為眾,坎為馬。天子至明於上,公侯謙順於下,美其治物有功。故蕃錫車馬,一晝三覿也。《采菽》刺幽王侮諸侯詩曰:雖無與之,路車乘馬。《大行人職》曰:諸公:三饗,三問,三勞;諸侯:三饗,再問,再勞;子男:三饗、一問、一勞,即天子三接諸侯之禮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鄭玄曰:地雖生萬物,日出於上,其功乃著,故君子法之,而「以明自昭其德」。

虞翻曰:君子謂觀乾。乾為德,坤為自,離為明。乾五動,以離日自照,故「以自昭明德」也。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

虞翻曰:晉,進。摧,憂愁也。應在四,故「晉如」。失位,故「摧如」。動得位,故「貞吉」。應離為罔,四坎稱孚,坤弱為裕,欲四之五成巽,初受其命,故「無咎」矣。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

虞翻曰:初動震為行。初一稱獨也。

裕無咎,未受命也。

虞翻曰:五未之巽,故「未受命也」。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

虞翻曰:震謂應,在坎上,故「愁如」。得位處中,故「貞吉」也。

受茲介福於其王母。

虞翻曰:乾為介福,艮為手,坤為虛,故稱「受」。介,大也。謂五已正中,乾為王,坤為母。故「受茲介福於其王母」。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九家易》曰:五動得正中,故二受大福矣。大福,謂馬與蕃庶之物是也。

六三:眾允,悔亡。

虞翻曰:坤為眾。允,信也。土性信,故「眾允」。三失正,與上易位,則「悔亡」,故《象》曰「上行也」。此則成小過,小過故有飛鳥之象焉。臼杵之利,見碩鼠出入坎穴,蓋取諸此也。

《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

虞翻曰:坎為志。三之上成震,故曰「上行也」。

九四:晉如碩鼠,貞厲。

《九家易》曰:碩鼠,喻貪,謂四也。體離欲升,體坎欲降。遊不度瀆,不出坎也。飛不上屋,不至上也。緣不極木,不了離也。穴不掩身,五坤薄也。走不先足,外震在下也。五伎皆劣,四爻當之。故曰「晉如碩鼠」也。

《象》曰:碩鼠貞厲,位不當也。

翟元曰:碩鼠晝伏夜行,貪猥無已。謂雖進承五,然潛據下陰,久居不正之地,故有危厲也。

六五:悔亡,矢得勿恤,往吉,無不利。

荀爽曰:五從坤動而來為離。離者,射也。故曰「矢得」。陰居尊位,故有悔也。以中盛明,光照四海,故「悔亡勿恤,吉無不利」也。

《象》曰:矢得勿恤,往有慶也。

虞翻曰:動之乾乾,為慶也。矢古誓字。誓,信也。勿,無。恤,憂也。五變得正,坎象不見,故「誓得勿恤,往有慶也」。

上九:晉其角,

虞翻曰:五已變之乾,為首。位在首上,稱角。故「晉其角」也。

惟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

虞翻曰:坤為邑。動成震,而體師象,坎為心。故「維用伐邑」。得位乘五,故「厲吉,無咎」而「貞吝」矣。

《象》曰:惟用伐邑,道未光也。

荀爽曰:陽雖在上,動入冥豫,故道未光也。

《序卦》曰: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

《九家易》曰:日在坤下,其明傷也。言進極當降,復入於地,故曰明夷也。

(離下坤上)。明夷:利艱貞。

虞翻曰:夷,傷也。臨二之三而反晉也。明入地中,故傷矣。

利艱貞。

虞翻曰:謂五也。五失位,變出成坎,為艱,故「利艱貞」矣。

鄭玄曰:夷,傷也。日出地上,其明乃光。至其入地,明則傷矣,故謂之明夷。日之明傷,猶聖人君子有明德,而遭亂世。抑在下位,則宜自艱,無干事政,以避小人之害也。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

蜀才曰:此本臨卦也。

案:夷,滅也。九二升三,六三降二,明入地中也。明入地中,則明滅也。

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

荀爽曰:明在地下,為坤所蔽,大難之象。大難,文王君臣相事,故言大難也。

文王以之。

虞翻曰:以,用也。三喻文王。大難謂坤。坤為弒父,迷亂荒淫,若紂殺比幹。三幽坎中,象文王之拘羑裏。震為諸侯,喻從文王者,紂懼出之,故「以蒙大難」,得身全矣。

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虞翻曰:箕子,紂諸父。故稱內難。五乾天位,今化為坤,箕子之象。坤為晦,箕子正之。出五成坎,體離,重明麗正。坎為志,故「正其志,箕子以之」,而紂奴之矣。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

虞翻曰:而,如也。君子謂三。體師象。以坎蒞坤。坤為眾,為晦,離為明,故「用晦如明」也。

初九:明夷於飛,垂其翼。君子於行,三日不食。

荀爽曰:火性炎上,離為飛鳥,故曰「於飛」。為坤所抑,故曰「垂其翼」。陽為君子。三者,陽德成也。日以喻君。不食者,不得食君祿也。陽未居五,陰暗在上。初有明德,恥食其祿,故曰「君子於行,三日不食」也。

有攸往,主人有言。

《九家易》曰:四者初應,眾陰在上,為主人也。初欲上居五,則眾陰有言。言,謂震也。四五體震,為雷聲,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也。

《象》曰:君子於行,義不食也。

荀爽曰:暗昧在上,有明德者,義不食祿也。

六二:明夷於左股,用拯馬壯,吉。

《九家易》曰:左股謂初,為二所夷也。離為飛鳥,蓋取小過之義,鳥飛舒翼而行。夷者,傷也。今初傷,垂翼在下故曰「明夷於左股」矣。九三體坎,坎為馬也。二應於五,三與五同功,二以中和應天,應天合眾,欲升上三,以壯於五,故曰「用拯馬壯,吉」。

案:初為足。二居足上,股也。二互體坎。坎主左方,左股之象也。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九家易》曰:二欲上三居五,為天子。坎為法律。君有法,則眾陰當順從之矣。

九三: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九家易》曰:歲終田獵,名曰狩也。南者,九五大陽之位,故稱南也,暗昧道終,三可升上,而獵於五,得據大陽首位,故曰「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自暗復明,當以漸次,不可卒正,故曰「不可疾貞」也。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案:冬獵曰狩也。三互離坎,離南坎北,北主於冬,故曰「南狩」。五居暗主,三處明終,履正順時,拯難興衰者也。以臣伐君,故假言狩。既獲五上之大首,而三志「乃大得也」。

六四: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

荀爽曰:陽稱左,謂九三也。腹者,謂五居坤,坤為腹也。四得位比三,應於順首。欲上三居五,以陽為腹心也。故曰「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言三當出門庭,升五君位。

干寶曰:一為室,二為戶,三為庭,四為門,故曰「於出門庭」矣。

《象》曰:入於左腹,獲心意也。

《九家易》曰:四欲上三居五為坎,坎為心;四以坤爻為腹。故曰「入於左腹,獲心意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馬融曰:箕子,紂之諸父,明於天道、《洪範》之九疇。德可以王,故以當五,知紂之惡,無可奈何。同姓恩深,不忍棄去,被髮佯狂,以明為暗。故曰「箕子之明夷」。卒以全身,為武王師,名傳無窮,故曰「利貞」矣。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侯果曰:體柔履中,內明外暗,群陰共掩,以夷其明。然以正為明,而不可息;以爻取象,箕子當之,故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於天,後入於地。

虞翻曰:應在三。離滅坤下,故「不明晦。」晉時在上麗乾,故「登於天照四國。」今反在下,故「後入於地,失其則。」

《象》曰:初登於天,照四國也。後入於地,失則也。

侯果曰:最遠於陽,故曰「不明晦」也。初登於天,謂明出地上。下照於坤,坤為眾國,故曰「照於四國也。」喻陽之初興也。後入於地,謂明入地中,晝變為夜,暗晦之甚,故曰「失則也。」況紂之亂世也。此之二象,言晉與明夷,往復不已。故見暗則伐取之,亂則治取之,聖人因象設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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