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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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8]402号
2018年11月16日
发布机关:商务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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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商办流通函[2018]402号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先后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进入四季度后,多地接连发生重大事故,事故数量上升趋势明显,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临近年底,商贸领域各类促销活动增多,人流物流密集,再加上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阶段。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针对当前商贸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的针对性措施,保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责任落实。针对岁末年初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隐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三、突出商贸行业特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深入检查督导。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消防设施完好;重点检查成品油流通、农产品冷库液氨使用、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项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报批程序,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应急机制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抓好宣传,指导商贸企业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冬季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救援常识,提高全行业和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和保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强化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守,保证通信网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商务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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