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弁可巴州刺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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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弁可巴州刺史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58

敕:權知巴州刺史喬弁,前假竹符,俾臨巴郡,一意為理,三年有成,州人借留,廉使寘奏。既因會課,宜及陟明。九仞之功,無虧一簣,無狃真授,而怠初心。可巴州刺史。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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