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崔德文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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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崔德文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1996〕79号
1996年9月2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委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

授予崔德文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1996〕79号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武警黄金指挥部副主任崔德文武警大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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