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杜兰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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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杜兰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2001〕54号
2001年5月26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委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

杜兰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2001〕54号

公安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公安部消防局副总工程师杜兰萍武警专业技术上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朱镕基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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