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晋升齐焕祥等5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外观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晋升齐焕祥等5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2003〕79号 2003年7月22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委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晋升
齐焕祥等5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2003〕79号
公安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副局级调研员齐焕祥、张崇德,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徐葆正,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政治委员和国才,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副政治委员傅宏裕的武警大校警衔晋升为武警少将警衔。
国
务 院
总
理 温家宝
中 央 军 委 主 席 江泽民
二〇〇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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