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发布第九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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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发布第九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国函〔2017〕40号
2017年3月2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九批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国函〔2017〕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九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

风景名胜资源是中华民族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各有关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

                           2017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九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共19处)

内蒙古自治区

额尔古纳风景名胜区

黑龙江省

大沾河风景名胜区

浙江省

大盘山风景名胜区

桃渚风景名胜区

仙华山风景名胜区

安徽省

龙川风景名胜区

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

福建省

九龙漈风景名胜区

江西省

瑞金风景名胜区

小武当风景名胜区

杨岐山风景名胜区

汉仙岩风景名胜区

山东省

千佛山风景名胜区

湖北省

丹江口水库风景名胜区

湖南省

九嶷山—舜帝陵风景名胜区

里耶—乌龙山风景名胜区

四川省

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

甘肃省

关山莲花台风景名胜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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