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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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国发〔202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16个罚款事项,调整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17个罚款事项。取消罚款事项的,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暂时停止适用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调整罚款事项的,按照修改后的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执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相关行政法规修改方案,并完成相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自相关行政法规公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罚款事项取消后,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
国务院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
序号
罚款事项
主管部门
处理决元
1
工业和 信息化部门
取清
2
工业和 信息化部门
调整为逾期不 改正的再罚款
3
对粘贴伪造的进网许可标 志行为的罚款
对未在备案编号下方链接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备案 管理系统网址行为的罚款
对未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 放置在其网站指定目录下 行为的罚款
设定依据
《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替代监管措施
责令相关主体及时改正,推 行进网许可标志电子化,逐 步替代纸质标志贴签。
工业和 信息化部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
取清
4
教育部门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取消
5
对父母或者监护人经教育 仍拒绝送子女或者被监护 人就学行为的罚款
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 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 抽逃出资拒不改正行为的 罚款
教育部门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 第十二条第二款
取消
6
对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逾 期不缴纳行为的罚款
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取清
7
取消
8
取消
9
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取消
方式进行监管。 对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活动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会 方式进行监管。
对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活动 通过“双随机、· 儿、一公开”等 方式进行监管。
10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 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 业资质行为的罚款
对未取得资质从事工程造 价咨询活动等行为的罚款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 称等事项发生变更.逾期 小理变更手续行为的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涂 出租、出借资 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 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以及 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 价咨询业务行为
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规范网 站标明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 编号行为,方便公众查询区 站实名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分 教育法》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 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 例》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任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 建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 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进行监管。
对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活动, 面过“双随机, 、一公开*令
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二)项和 第三十九条
取清
对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活动,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 方式进行监管。
11
的罚款
对违法占用、拆除、损坏 地震监测设施等行为的
应急管理 部门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六条
下调对个人的罚 款数额上限,上 调对单位的器慧 数額上限
12
中国人民 银行
《支付结算办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13
商业银行对出票人签发空 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 签章不符的支票、支付密 码错误的支票行为的罚款
商业银行对付款人逾期不 退回单证行为的罚款
中国人民 银行
支付结算办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取消
14
中国人民 银行
《支付结算办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
取消
15
新闻出版
16
新闻出版
7
新闻出版
版出堂会
部门
18
新闻出版 部门
9
新闻出版 部门
《出版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
《出版管理条例》 第六十三条第(三)项
《出版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第(一)至(五)项
《出版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调整罚款数额的
调整罚款数额的 计算万式
调整罚款数额的 计界力式
問整罚款数额的 计界万式
调整罚款数额的 计算方式
20
新闻出版 部门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调整罚款数额的 计算方式
21
新闻出版
部门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调整罚款数额的 计算方式
22
新闻出版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调整罚款数额的 计算方式
3
新闻出版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24
新闻出版 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调整罚款数额的 计算方式并取消 罚款起罚数额
调整罚款数额的 计算方式并取消 罚款起罚数额
25
新闻出版 部门
26
新闻出版 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第(一)、(五)、 (七)项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27
28
29
新闻出版 部门
林业 草原部门
邮政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第(一)、(二)、 (三)、(五)、(六)、(七)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第一、三、四款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六条
调整罚款数额的 计算方式并取消 罚款起罚数额
调整罚款数额的 计算方式并取消 罚款起罚数额
调整罚款数额的 计算方式并取消 罚款起罚数额
取清
取消
通过要求经营加工企业建立 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管。 对经营境内邮政通信业务的企 业通过“双随机、一公开” 信用监管等方式进行监管。
30
疾病预防 控制部门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 劳动保护条例》 第五十八条第(一)、(三)、 (四)项
取消
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进行
31
疾病预防 控制部门
调整为逾期不 改正的再罚款
32
3
商业银行对付款人为不符 合规定的城乡集体所有制 工业企业承付行为的罚款
对未经批准从事出版物出 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 发行业务等行为的罚款 对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出 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行 为的罚款 对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许 可的单位印刷或 创或者复制出 版物等行为的罚款 对利用出版活动谋取不正 当利益等行为的罚款 对未经批准从事音像制品 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 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 活动等行为的罚款 对音像出版单位委托未取 得《音像制品制作许可 证》的单位制作音像制品 等行为的罚款 象复制单位未将复制 外音像制品全部运输 出境等行为的罚款 对批发、零售、出租、放 映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 音像制品或者非音像复制 单位复制的音物制 为的罚款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印刷 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
对未经许可擅自兼营或者 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 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 印刷经表祥站效合製啡 印刷经营活动等行为的 罚款
对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 动的企业接受他人委托印 刷出版物,未验证有关证 明等行为的罚款 对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委托印 刷包装装潢印刷品,未验证 有关证明等行为的罚款 对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 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接受委托 印剧其他印刷品,未验证有 关证明等行为的罚款 对违反木材运输证管理规 定行为的词款
对违反经营境内邮政通信 业务审批规定行为的罚款
对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未经 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 建设项目竣工但职业中毒危 实防护设施未经主管部门验 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存在 高母作业的建设项目的防护 及施设计未经主管部门审查 同意援自施工行为的罚款 对建设项目未按规分 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职 业卫生防护设施违反“= 同时”规定、建设项目竣 工未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 制效果评价行为的罚款 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未 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 警示说明等行为的罚款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 有毒物品作业行为的罚款
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 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 行监管。 由中国人民银行对付款人迹 阴不退回单证行为通过“双 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 監管。 由中国人民银行对付款人为 不符合规定的城乡集体所有 刮工业企业承付行为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
疾病预防 控制部门
疾病预防 控制部门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 劳动保护条例》 第五十八条第(一)、(二)、 (三)项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第五十九条第(一)、(二)、 (三)、(六)项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 劳动保护条例》 第六十四条
调整为逾期不 改正的再罚款
取消
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 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