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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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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5〕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5年5月18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年/第22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2005年第2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4〕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和大庙镇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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