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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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2020年7月1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
“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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