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噶尔县驻地迁移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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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噶尔县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1987〕126号
1987年7月25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

噶尔县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1987〕126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关于噶尔县县址搬迁的请示》收悉。同意噶尔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噶尔新村迁至狮泉河镇。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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