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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双鸭山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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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双鸭山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199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1年2月2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1年/第3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1年第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〇年八月一日《关于我省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和一九九〇年十月十二日《关于将依兰、方正、宾县和友谊、宝清县分别划归哈尔滨市和双鸭山市管辖的请示》收悉。同意你省:

一、将松花江地区的方正县、宾县和佳木斯市的依兰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

二、将佳木斯市的宝清县、友谊县划归双鸭山市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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