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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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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1990〕70号
1990年12月15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禁毒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1990〕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禁毒方面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芳(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

副组长:顾林昉(公安部副部长)

    席德华(国务院副秘书长)

    胡熙明(卫生部副部长)

    钱冠林(海关总署副署长)

成 员:秦华孙(外交部国际司司长)

    李德洙(国家民委副主任)

    俞 雷(公安部副部长)

    范宝俊(民政部副部长)

    佘孟孝(司法部副部长)

    刘积斌(财政部副部长)

    洪绂曾(农业部副部长)

    刘广运(林业部副部长)

    谷永江(经贸部副部长)

    金同珍(国家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黄曙海(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

    徐惠滋(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周玉书(武警部队司令员)

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办公室主任由俞雷同志兼任。

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称国家禁毒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为委员会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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