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通知
外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1988〕27号 1988年6月25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1988〕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是国务院负责机构改革和管理机构编制的综合、协调、监督机构,主要职责任务是:研究拟定各级机关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指导地方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拟定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全国机构编制实行宏观控制,审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职责分工等。
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李 鹏(国务院总理)
副 主 任:陈俊生(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
赵东宛(人事部部长)
委 员:房维中(国家计委副主任)
贺光辉(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迟海滨(财政部副部长)
李世忠(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志坚(人事部副部长)
办公室主任:张志坚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