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超导攻关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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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超导攻关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1987〕27号
1987年5月27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超导

攻关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198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更好地组织国内超导研究力量,统筹超导科研攻关工作,以利于充分发挥我国现有力量和优势,加速我国超导技术的研究和实用化进程,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超导攻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方 毅

  副组长:宋 健

  柳随年(国家计委副主任)

  成 员:林宗棠(国家经委副主任)

朱开轩(国家教委副主任)

朱丽兰(国家科委副主任)

张皓若(经贸部副部长)

陆叙生(冶金部副部长)

黄寄春(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副总经理)

胡启恒(中国科学院秘书长)

师昌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科委。朱丽兰兼任办公室主任,国家计委科技局局长蔡大烈任办公室副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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