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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猴痘防控技术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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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猴痘防控技术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应急函〔2022〕221号
2022年6月27日
发布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网站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猴痘防控技术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应急函〔202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猴痘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猴痘流行病学调查、接触者判定和管理、实验室检测等工作,我委组织专家在原卫生部《猴痘流行病学调查原则(试行)》等三个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整合修订形成了《猴痘防控技术指南(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6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猴痘防控技术指南(2022年版)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Monkeypox virus,MPXV)感染所致的一种病毒性人兽共患病,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其既往主要发生在中非和西非,病死率为1%-10%,通过接种疫苗可获得有效保护。由于在1980年消灭了天花并随后停止接种天花疫苗,猴痘已成为公共卫生领域最重要的正痘病毒。2022年5月初以来,已有20多个非地方性流行国家发现多例猴痘病例,且已出现人际传播。为指导各地规范处理猴痘疫情,特制定本防控技术指南。

一、疫情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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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痘病毒于1958年在绿猴中被发现,1970年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一名疑似天花患者的标本中首次分离到猴痘病毒,为首例确诊的人类猴痘病例。

人类猴痘病例主要分布在非洲中、西部热带雨林地带。自1970年以来,已有11个非洲国家(贝宁、刚果民主共和国、刚果共和国、喀麦隆、中非共和国、尼日利亚、科特迪瓦、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加蓬和南苏丹)报告人类猴痘病例。1996至1997年,刚果民主共和国曾发生一次大规模暴发疫情,累计报告11例,死亡5人。2001年和2002年,刚果民主共和国再次报告猴痘暴发疫情,确诊病例485例,死亡25人。2017年和2018年,尼日利亚报告该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猴痘疫情,累计报告122例12病例,死亡7人。2022年非洲共有5个国家报告猴痘病例,分别为刚果民主共和国(1月1日至5月8日报告1238例,死亡57人)、尼日利亚(1月1日至5月30日报告46例,无死亡)、喀麦隆(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5月1日报告25例,死亡9人)、中非共和国(3月4日至5月17日报告8例,死亡2人)和刚果共和国(5月21日至5月23日报告2例,无死亡)。

非洲以外地区的猴痘疫情较少,且本地传播有限。美国2003年猴痘暴发疫情波及6个州,累计报告病例47例,为非洲以外首次报告猴痘病例的国家;调查显示多数病例有宠物草原犬鼠接触史,这些草原犬鼠曾接触加纳进口已感染猴痘病毒的动物。2021年7月和11月,美国各报告1例尼日利亚输入病例。英国于2018年、2019年和2021年累计报告7例猴痘确诊病例,其中,输入病例均有尼日利亚旅行史,回到英国后发生有限续发传播。2022年5月7日至26日,全球已有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美国、加拿大等23个国家报告猴痘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57例和疑似病例约120例,波及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澳大利亚)和亚洲(阿联酋)。多国疫情显示,猴痘病毒已发生人际传播,主要为男男同性恋聚集性疫情。需要动态严密关注并分析感染和流行态势。

二、疾病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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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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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痘病毒(MPXV)是全长约为197kb的双链DNA病毒,属于痘病毒科正痘病毒属,该病毒很容易人工培养,在人、猴、鼠、兔等来源的细胞和鸡胚绒毛尿囊膜中都能很好地生长并引起细胞病变。猴痘病毒的形态与其它正痘病毒一致,外形为圆角砖形或卵圆形,大小为200nm×250nm,外周为30nm的外膜,环绕匀质的核心体。猴痘病毒与天花病毒、痘苗病毒和牛痘病毒是正痘病毒中对人类致病的4种病毒,它们都含有可溶性抗原、核蛋白抗原和红细胞凝集素,抗原性质基本相同,彼此之间有交叉免疫性。猴痘病毒存在西非和刚果盆地两个分支,两者具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和临床转归差异,西非分支猴痘患者的病死率约为3.6%,刚果盆地支猴痘患者病死率可达10.6%。2022年5月以来的猴痘疫情经测序分析,病毒属于西非分支。

猴痘病毒耐干燥和低温,在土壤、痂皮和衣被上可生存数月。该病毒对热敏感,加热至56℃30分钟或60℃10分钟即可灭活,紫外线和一般消毒剂均可使之灭活,对次氯酸钠、氯二甲酚、戊二醛、甲醛和多聚甲醛等敏感。

(二)流行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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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源

猴痘病毒的主要宿主为非洲啮齿类(非洲松鼠、树松鼠、冈比亚袋鼠、睡鼠等),灵长类(多种猴类和猿类)由于与感染的啮齿类动物接触偶可感染。感染动物及猴痘病毒感染者是主要传染源。

2.传播途径

病毒经黏膜和破损皮肤侵入人体。主要通过接触感染动物的呼吸道分泌物、病变渗出物、血液、其它体液,或被感染动物咬伤、抓伤而感染。人与人之间主要通过密切接触传播,亦可在长时间近距离接触时通过飞沫传播,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有可能感染。病毒还可通过胎盘从孕妇传播给胎儿。

3.人群易感性

既往接种过天花疫苗者对猴痘病毒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保护力,因此,未接种过天花疫苗的人群对猴痘病毒普遍易感。

(三)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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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伏期5-21天,多为6-13天。

发病早期出现发热、寒战、头痛、嗜睡、乏力、背部疼痛和肌痛等前驱症状。90%患者出现明显的浅表淋巴结肿大,如颈部、腋窝、腹股沟等。

发病后1-3天出现皮疹。首先出现在面部,逐渐蔓延至四肢,手心和脚掌均可出现皮疹。皮疹经历从斑疹、丘疹、疱疹、脓疱和结痂几个阶段,不同形态的皮疹可同时存在。疱疹和脓疱疹多为球形,直径约0.5-1厘米,质地较硬,可伴明显痒感和疼痛。疱疹数量从几个到数千个不等,多呈离心性分布。可累及口腔黏膜、消化道、生殖器、结膜和角膜等。病程约2-4周。

结痂脱落后可遗留红斑或色素沉着,甚至瘢痕,瘢痕持续时间可长达数年。

部分患者可出现并发症,包括皮损部位继发细菌感染、呕吐和腹泻引起的严重脱水、支气管肺炎、脑炎、角膜感染等。

三、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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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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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人员和涉疫地区人员需关注所在国的猴痘疫情信息。在猴痘地方性流行地区,尽量避免与啮齿类动物和灵长类动物(包括患病或死亡的动物)发生接触,不直接接触动物的血和肉,必须彻底煮熟后才能食用。处理染病动物或感染组织以及在屠宰过程中,应配戴手套及其他适当的防护用品。同时加强个人手卫生。海关、卫生健康等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广泛地宣传猴痘病毒病防治知识,使公众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手段;并正确引导舆论,避免社会恐慌。

(二)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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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既往猴痘流行地区局限,且是一种自限性疾病,临床症状通常较轻,猴痘预防一般采取以管理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但亦有疫苗可以对特定人群进行预防。由于存在交叉免疫,接种天花疫苗可预防猴痘,我国既往的天花疫苗为复制型组织培养痘苗,暴露前接种可有效保护人群免受感染,而暴露后2周内,尤其是最初4天内接种者,约85%可产生免疫力,减轻症状严重性。

2019年美国批准了一款可用于职业暴露风险人群的非复制型猴痘疫苗Jynneos(MVA-BN),国内非复制型痘苗正在研发中。

(三)主动就医和及时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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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区归国人员需注意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皮疹等症状时,应主动就医,并告知接诊医生疫区旅行史,以助于诊断和治疗。若在国外有过接触史和暴露史,尚未出现症状,可主动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进行咨询和报备。

(四)限制动物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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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非洲啮齿类动物和灵长类动物的进口贸易,减少病毒向我国扩散风险。建议将感染动物与其他动物隔离,并立即实施检疫。对任何可能与感染动物有接触的动物,应进行检疫隔离;根据标准预防措施处理,观察症状30天。

四、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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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疑似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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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发热、淋巴结肿大伴有皮肤黏膜皮疹表現者,同时具备以下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项:

1.发病前21天内有境外猴痘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

2.发病前21天内与猴痘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

3.发病前21天内接触过啮齿类、非人类灵长类等猴痘病毒感染动物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

(二)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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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疑似病例定义者,经实验室检测,猴痘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分离阳性者。

(三)鉴别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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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和其他发热出疹性疾病鉴别,如水痘、带状疱疹、单纯疱疹、麻疹、登革热等。大部分猴痘病毒感染者伴有明显的浅表淋巴结肿大,皮疹呈离心性分布。此外,还要和皮肤细菌感染、疥疮、梅毒和过敏反应等鉴别。

五、疾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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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控制旨在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调查、早处置。其中,病例发现、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部分內容,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猴痘病例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2)224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病例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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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接诊发热伴出疹病人时,应注意询问病例流行病学史,同时进行病原学筛查,排除水痘、风疹、麻疹或其他明确病因引起。现有入境人员隔离期间,在排查新冠病毒感染的同时,各地应主动对入境人员进行猴痘病毒排查,特别是入境前21天內有猴痘疫情报告国旅居史的人员,密切监测出疹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或疑似病例,应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辖区疾控机构并转送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二)病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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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后,应于24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监测报告管理模块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下的“猴痘”。如为输入性病例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来源地区,统一格式为“境外输入/X国家或地区”或“境内输入/X省X市X县”。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需在规定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报告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网络报告,同时传真或寄送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负责病例网络直报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流调进展及时对病例信息进行复核、订正。

各县(区)出现首例猴痘病例或者聚集性病例(≥2例),辖区疾控中心应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事件级别选择“未分级”;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进行事件级别调整并报告。

(三)流行病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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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疾控机构接报后要立即按照《猴痘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指南》、《猴痘接触者判定及管理指南》的要求(附件1和2),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完成病例个案调查表,搜索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

(四)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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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和确诊病例应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派的专用交通工具,运送到指定专业传染病治疗机构进行严格隔离观察和治疗。对疑似和确诊病例应严格单人单间隔离,落实污染物处置,并尽快采样开展实验室病原学检测以明确诊断。对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登记、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21天。

(五)实验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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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包括痘疱液、皮疹和痘痂和/或病灶的拭子、咽拭子、全血、血清等标本),尽快按程序将标本送至本地疾控机构,进一步开展相关病原检测,具体参照《猴痘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附件3)。根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的有关规定,猴痘病毒生物危害分类为第一类,是一种高致病性病毒。涉及活病毒的操作,如病毒培养、未经培养的阳性或疑似阳性样本灭活、检测等需在BSL-3及以上实验室开展。采用灭活管采样或使用其他有效方法灭活后的样本可在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或PCR检测的专门区域或房间进行,严格按照分区操作原则操作。

原则上,病例标本先由省级及以下疾控机构符合上述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进行初步检测,猴痘阳性标本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复核。省级疾控机构不具备猴痘病毒检测条件的,应立即送病毒病所进行检测。各省首例需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会诊后确认。

(六)院内感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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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安置在隔离病房。疑似病例单间隔离。确诊病例需隔离至结痂完全脱落。

医务人员执行标准预防,佩戴一次性乳胶手套、佩戴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一次性隔离衣等,同时做好手卫生。经专家评估后,可考虑为一线诊疗人员及时安排接种天花疫苗。

(七)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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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猴痘病毒的传播途径,重点消毒患者的衣物、毛巾、床单、餐具等个人用品,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物品及其他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体表面。接触患者或其污染的物品和环境时,应加强个人手卫生。具体消毒措施参见《猴痘消毒技术指南》(附件4)。

六、治疗和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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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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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尚无抗猴痘病毒药物。治疗主要包括对症支持治疗和继发性细菌感染的治疗。

(二)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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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痘为自限性疾病,大部分预后良好。严重病例常见于年幼儿童、免疫功能低下人群,预后与感染的病毒株、病毒暴露程度、既往健康状况和并发症严重程度等有关。


附件:1.猴痘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指南

2.猴痘接触者判定和管理指南

3.猴痘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

4.猴痘消毒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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