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发改基础〔2020〕512号
2020年3月31日
发布机关: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干线过江通道

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发改基础〔2020〕512号

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生态环境管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尊重河道自然规律及河流演变规律,实现过江通道建设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

二、充分利用江上和水下空间,着力推进多功能过江通道建设,加强设计协同、建设同步,强化通道与其他基础设施统筹协调,做好远期预留,提高通道资源利用效率。

三、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需要,把握好过江通道建设节奏,在组织科学论证和加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程序报批后有序组织实施。

四、本《规划》主要布局横跨长江干线主要航道、具有交通功能的过江通道项目,对于连接洲岛与沿岸、洲岛之间的通道项目和不具备交通功能的跨江、沿江建筑物,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统筹布局编制相关规划报送我委衔接后组织实施。

五、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利用通道资源等要求,针对部分过江通道功能的适当调整,报送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予以认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