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3010号
2015年12月2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中国铁路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报来《关于报送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5〕101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报来《关于补充报送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办计统函〔2015〕4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路网布局、构建蒙东与环渤海地区快速客运通道、促进赤峰和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起自赤峰,经平庄、宁城、建平,引入在建京沈高铁喀左站,正线全长157.4公里。

  (二)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4000米,困难地段3500米,引入枢纽及接轨站两端加、减速地段可适当减小。最大坡度:20‰,个别困难地段不大于3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2。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

  规划运输能力:70对/日。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170.2亿元,其中工程投资159.9亿元,动车组购置费10.3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70%,计119.1亿元,内蒙古自治区出资51.7亿元(含境内征地拆迁费用15.4亿元)、辽宁省出资31.7亿元(含境内征地拆迁费用4.6亿元),并负责征地拆迁工作;铁路总公司出资35.7亿元,使用铁路发展基金等解决。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股东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省方股份。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内银行贷款。

  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按《公司法》组建规范的合资铁路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

  建设工期4年。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优化线路方案和工程措施,尽量绕避煤矿采空区。

  (二)抓紧研究运营补贴方案,统筹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确保项目财务可持续。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四)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参信息化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编辑]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