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新媒体)推介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新媒体)推介工作的通知 办政发〔2020〕2号 2020年4月23日 发布机关:文物局办公室 |
文物局网站 |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新媒体)推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工作的部署,宣传推广全国文物系统丰富多彩的新媒体传播活动,国家文物局将于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推介一批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新媒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新媒体)推介工作由国家文物局主办,中国文物报社承办,旨在鼓励和引导全国文物系统运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和数字化技术,探索多样态、多渠道、多元素的文物全媒体传播模式,着力把文物展示好、价值阐释好、故事讲述好。
二、本年度推介聚焦新媒体传播精品,范围为各地文物部门、文博单位自2019年1月以来制作传播的全景展示、云直播、短视频、H5及其他各类在网络媒体平台推出的优秀新媒体作品。
三、推介作品聚焦传播文化遗产保护、考古发掘、文物展览展示、文物知识普及、革命文物保护、文物交流合作等内容。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内容丰富、制作精良,手段新颖、受众广泛,传播效果突出。疫情防控期间推出的新媒体作品可优先推荐。
四、请各地文物部门按照推荐书(附件1)有关要求,组织好本地区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新媒体)征集推荐工作,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国家文物局。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推荐3项,最多不超过5项。国家文物局直属单位、中央有关文博单位只推荐1项。
联系人: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 罗娟
中国文物报社 张伟 王超
联系电话:010-84079693,13811714766、13366997128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
邮 箱:wwqmtc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1.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新媒体)推荐书
2.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新媒体)推荐汇总表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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