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征求意见稿)


本次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种为家养畜禽并包括其杂交后代。

一、传统畜禽[编辑]

(一)猪[编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含家猪与野猪杂交后代)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二)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编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三)绵羊、山羊[编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四)马[编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五)驴[编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六)骆驼[编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七)兔[编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八)家禽[编辑]

鸡、鸭、鹅、火鸡、鸽、鹌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二、特种畜禽[编辑]

(一)梅花鹿[编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二)马鹿[编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三)驯鹿[编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四)羊驼[编辑]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五)珍珠鸡[编辑]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六)雉鸡[编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七)鹧鸪[编辑]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八)绿头鸭[编辑]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九)鸵鸟[编辑]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水貂(非食用)[编辑]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一)银狐(非食用)[编辑]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二)蓝狐(非食用)[编辑]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三)貉(非食用)[编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