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上海莘闵轻轨交通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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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上海莘闵轻轨交通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计投资〔1994〕1115号
1994年8月23日
发布机关:国家计委办公厅

国家计委关于上海莘闵轻轨交通线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市计委:

你委沪计投〔1994〕326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上海市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解决闵行区及上海市西南地区的交通问题,同意建设上海莘闵轻轨交通线工程。

二、莘闵轻轨交通线自莘庄至金平路,全长13.17公里,共设10座车站和一个车辆段。该线采用高架轻轨交通方式。

三、工程总投资为19.3亿人民币。其中拟争取利用外国政府贷款8319万美元,贷款本息(包括建设期利息)由你市自行偿还,其余国内配套资金全部由你市自筹解决。

四、请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资金,抓紧开展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对轨道交通模式、线路方案、车辆选型、车站设置以及与地铁一号线的衔接等问题作进一步的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环保要求做好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配套资金要切实落实。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本项目境外贷款项目编号为:X940000303221号。


主题词:上海 轻轨 立项 批复

抄送:建设部、外经贸部。

国家计委办公厅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三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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