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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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人选的通知
国邮办函〔2021〕175号
2021年5月27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公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国家邮政局相关所属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

  根据国家邮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和《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敬业,担当奉献,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申报者一般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对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学位或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在邮政业科研、发展、建设、教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主要指以下几方面:

  1.在邮政业科研工作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和实际应用价值,对推动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在邮政业建设等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3.在邮政业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等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特别优异的成绩,对促进行业发展有重大贡献;

  4.在现代邮政教育一线工作中,对邮政类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贡献突出,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以及邮政行业科技奖励项目特等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经复核认定,可直接入选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

  (三)注重向基层和一线人员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员。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推荐方式

  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和国家邮政局相关所属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分别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人选的推荐工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各地分公司、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当地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申报。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按照推荐分配名额数量进行推荐(附件1),坚持宁缺毋滥,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为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已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人才表彰奖励或已入选推进计划者,不得重复推荐。

  四、遴选程序

  (一)各推荐单位按照申报条件择优遴选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推荐材料。

  (二)根据各推荐单位推荐情况,国家邮政局人事司组织专家(注重从熟悉行业发展、熟悉行业人才培养情况、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中遴选)进行差额评审,确定不超过50名人选。人事司会同政策法规司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预审,报国家邮政局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推进计划。

  五、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名额分配1名以上的省份和单位,需在推荐函中对所推荐人选进行排序(信息汇总表与推荐函排序一致)。

  (二)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于5月28日前反馈负责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报送的材料包括:

  1.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对象产生程序、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推荐表》3份(附件2,需有2寸免冠近照);

  3.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科技成果简介(重点体现近5年的科研成果);

  4.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5.重要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和有关证明;

  6.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廉政意见。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并提供纸质材料和对应电子版格式(除推荐表为Word格式外,其他材料盖章后分别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材料以邮件方式报送,邮件主题标明“推荐单位名称+科技英才推进计划”。以上纸质和电子材料请于6月20日前反馈国家邮政局。

  (四)联系方式:

  国家邮政局人事司:010-88323129。

  委托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受理材料:010-69943713、010-69943778;电子邮箱:zyjdzxjs@126.com;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挂甲屯5号职鉴中心。

  附件:1.2021年度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

     2.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推荐表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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