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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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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99 年 11 月 16 日 制定22條
中華民國 99 年 12 月 8 日公布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33150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22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1 日施行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1000056389號令發布定自一百年十二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1680號公告第 7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起改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管轄
中華民國 114 年 11 月 14 日 修正第5條
中華民國 114 年 11 月 28 日公布2.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400120561號令修正公布第 5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 115 年 2 月 1 日施行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1151001061號令發布定自一百十五年二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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