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1913年/諭中國今日人心風俗敗壞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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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中國今日人心風俗敗壞之原因
作者:大公報 1913年

吾國今日人心風俗之壞,為亙古所未有。民國建設,瞬息年余,海內人民,喁喁望治。以為旣採用世界最良之政體,必能增進五族無涯之幸福,啟發吾國未有之文明。顧就一年余之成績言之,政體之表面,雖已號稱共和,而考其內容,幾無一事不與共和相反,舉國上下,紛紜擾攘,惟知有權利之爭,是故就大部分之爭言之,則有南北之爭,中央地方之爭,就各部分之爭言之,則有省界之爭,縣界之爭,鄕界之爭。至於立法機關,自縣議員以逮參眾議員,選舉以前之運動,開會以後之喧囂,無在■競爭之怪劇,行政機關,自知事以至總統,或取之以金錢,或得之以勢力,各逞其爭奪之私謀。若夫司法機關,權利固較狹矣。而位置之爭,資格之爭,薪俸之爭,法官辯護士之爭,囂然不靖。而立法行政兩部,又以私人權利之故,曡起爭端,此外如黨派之傾軋,報紙之紛呶,學校之風潮,社會家庭之革命,尤方興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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