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052
卷五十一 ◄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五十二 |
► 卷五十三 |
洪武三年五月己丑朔,大將軍徐達分遣左副將軍鄧愈招諭吐蕃,而自將取興元。
○寧國衛指揮僉事陳德成從征西蕃,戰歿於岷州,上命有司致祭厚葬之,仍恤其家,追贈德成“指揮副使”,授其子“千戶”。
○辛卯,遣使訪歷代帝王陵寢。
初,上嘗觀宋太祖詔修歷代帝王陵寢,嘆曰:“此美事也!”遂遣翰林編修蔡玄、侍儀舍人李震亨、陳敏、於謙等往四方求之,仍命各行省之臣同詣所在審視,若有廟祀,並具圖以聞。
○壬辰,命工部制皮鞵給征北軍士,凡十四萬八千餘人。
○癸巳,端午,享太廟。
○上諭中書省臣曰:“今人於書劄多稱‘頓首’、‘再拜’、‘百拜’,皆非實禮,其定為儀式,令人遵守。又小民不知避忌,往往取先聖、先賢、‘漢’、‘唐’、‘國’、‘寶’等字以為名字,宜盡革之。”
於是禮部定議:
凡致書於尊者,稱“端肅奉書”,答則稱“端肅奉復”;敵己者,稱“奉書”、“奉復”;上之與下,稱“書寄”、“書答”;卑幼與尊長,則云“家書敬覆”,尊長與卑幼,則云“書付某人”。
其名字有“天”、“國”、“君”、“臣”、“聖”、“神”、“堯”、“舜”、“禹”、“湯”、“文”、“武”、“周”、“漢”、“晉”、“唐”等國號相犯者,悉令更之。
○甲午,復置司農司。上以中原之地自兵興以來田多荒蕪,命省臣議計民授田,設官以領之。於是,省臣議:復治司農司,開治所於河南,司設卿一員,少卿二員,丞四員,主簿、錄事各二員。從之。
○乙未,冊妃孫氏為貴妃,吳氏為充妃,郭氏為惠妃,郭氏為寧妃,達氏為定妃,胡氏為順妃。
其儀:
皇妃服九翚四鳳冠,翟衣九等,車輅用厭翟車。
冊:用鍍金銀冊二片,其長短闊厚與諸王冊同。
盝:飾以渾金瀝粉蟠鳳,其用物裹覆,皆與諸王同。
印:用金龜鈕,其尺寸與諸王寶同,文曰“皇妃之印”,其餘制度皆與諸王同。
匣:皆飾以蟠鳳。
前期一日,禮部官奉冊印進入,置於謹身殿御座寶案之前,冊東印西。
侍儀司設冊禮使受制位於奉天殿橫街之南稍東,副使位於其西,俱北面。
設承制官、奉節官、奉冊官、奉印官位於副使之東北,西向,以北為上。
設使副受冊受印褥位於受制位之北,南向以俟冊使受冊、副使受印。
設典儀二人位於丹陛上之左右,傳贊二人位於丹陛下之左右,文武官對立位於丹墀兩旁,引班四人位於文武官之北,贊禮二人位於冊使位之北,皆東西相向。
所司置龍亭於奉天門外正中,備儀衛、鼓吹以俟迎冊。
即行,內使監令設使副位於內宮門之外,北向東上。
設內使監令位於冊使之東北,西向。
設贊者二人位於冊使之北,東西相向。
設冊印案於贊者之北,冊東印西。
內使設妃受冊位於本位庭中,北向。
設冊印案於妃受冊印位之北,冊東印西。
設內命婦諸親賀位於庭階之南,北向。
又設妃受賀位於其宮之中,南向。
設內贊二人位於妃受冊位之北,設引禮二人位於內贊之南,皆東西相向。
其日,質明,文武百官皆朝服,引班分引序立於奉天殿丹墀之兩旁,東西相向。
贊引引使副公服入,就橫街南位北面立。
承制官、奉節、奉冊、奉印官及掌節者皆入詣謹身殿外,北向立以俟。
內臣傳旨訖,掌節者持節,奉冊官、奉印官率執事者舉冊印案以行。奉節官、掌節者前導,次冊案奉冊官後從,次印案奉印官後從,承制官押其後。
至橫街南,以案置於使副受冊褥位之北,冊東印西。承制官、奉節官、奉冊、奉印官各就位西向立,掌節者持節立於奉節官之左,差退。
典儀贊“使副皆再拜”,承制官詣使副前稱“有制”。
典儀贊“使副跪”,承制官宣制曰“妃某氏,特封某妃,命卿等持節展禮”,宣制訖,復位,典儀贊“使副再拜”。
奉節官率掌節者持節詣冊使前,掌節者脫節衣以節授奉節官,奉節官以節西向授冊使,冊使跪受以授掌節者,掌節者受節立於冊使之左,奉節官退復位。
贊禮引冊(影印本寫作“兩”)使詣受冊褥位立,奉冊官於冊案上取冊授冊使,冊使跪受冊興,置於案,奉冊官及冊使各退復位。
贊禮引使副詣褥位北向立,奉印官於印案上取印西向授使副,使副跪受印訖,興,置於案,奉印官及使副俱退後位。
典儀、傳贊贊“使副皆再拜”。
典儀唱“禮畢”,執事者舉冊印案出奉天門外,奉冊、奉印官取冊印置龍亭中,奉冊、奉印官退。
贊禮引冊使押冊、副使押印,持節者前導,儀衛、鼓吹以次出,引班引文武百官退。
冊印將至內宮門外,內使請妃服花釵翟衣引出閤,至本位宮中南向立。及冊印至,使副於龍亭中取冊印權置於門外所設案上。
訖,引禮、內使引使副及內使監令俱就位立,次引冊使於內使監令前稱“冊禮使某、副使某,奉制授某妃冊印”,退復位。
內使監令入,詣妃本位庭中躬言訖,出復位。
引禮引內命婦諸親俱入就位,引禮引冊使詣內使監令前,冊使取冊以授內使監令,內使監令跪受以授內執事。引禮又引副使取印以授內使監令,內使監令跪受以授內執事。率執事者奉冊印以次入詣妃受冊位前,各置於案,冊東印西。
引禮引妃降詣庭中受冊位立,侍從如常儀。
內使監令率內執事取冊印以次立於妃之東,西向。
內使監令稱“有制”,內贊贊“妃四拜”。
內使監令宣制訖,執事者取冊授內使監令,跪讀冊訖,以冊授妃,妃跪受冊以授內執事。執事者取印跪授妃,妃跪受印以授內執事。內贊贊“妃四拜”。
內使監令出,詣使副前躬稱“妃受冊印禮畢”,使副還復命。
引禮引妃升階就位南向坐,引禮引內命婦諸親以次賀,如常儀。禮畢,引禮引內命婦退。
內使監令引妃謝皇帝、皇后,並如宮中之儀。
上以元末之君不能嚴宮閫之政,至宮嬪女謁私通外臣而納其賄賂,或施金、帛於僧道,或番僧入宮中攝持受戒,而大臣、命婦亦往來禁掖,淫瀆褻亂,禮法蕩然,以至於亡,遂深戒前代之失,著為令典,俾世守之:
皇后之尊,止得治宮中嬪婦之事,即宮門之外豪發事不預焉。
自后妃以下至嬪侍、女使,小大衣食之費,金銀錢帛、器用百物之供,皆自尚宮奏之,而後發內使監官覆奏,方得赴所部關領。若尚宮不及奏而朦朧發內官監,監官不覆奏而輒擅領之部者,皆論以死。或以私書出外者,罪亦如之。
宮嬪以下遇有病雖醫者,不得入宮中,以其證取藥而已。
群臣、命婦於慶節、朔望朝見中宮而止,無故即不得入宮中。
人君亦無有見外命婦之禮。
天子及親王后妃、宮嬪等,必慎選良家子而聘焉,戒勿受大臣所進,恐其夤緣為奸,不利於國也。
至於外臣,請謁寺觀燒香、禳告星斗之類,其禁尤嚴。
○丁酉,遣使告祭王國山川,以封建諸王也。
○詔天下守令詢舉有學識篤行之士禮送京師。
○左副將軍李文忠、左丞趙庸敗元太尉蠻子、平章沙不丁朵兒只八剌等於白海子之駱駝山,遂進次開平,元平章上都罕等降。
○都督孫興祖及燕山右衛指揮平定、大興左衛指揮龐禮等,兵次三不剌川遇胡兵,力戰皆歿於五郎口。海寧衛指揮副使孫虎率兵至落馬河,與元太尉買驢戰,死之。
興祖,濠州人,剛毅有膽氣。初從上取和陽,在行伍中無知者。比渡江下毘陵,皆先登,遂以功授右都先鋒。克宣城、宜興、馬馱沙俱有功,又從取婺、越、舒、池陽,敗陳友諒於龍江,升統軍元帥。繼搗瑞昌八陣營寨,進伐南昌,遷天策衛指揮使,鎮海陵,敵不敢犯其境。升驃騎大將軍、大都督府副使,移鎮彭城。
及大將軍取元都,上以北州重地命興祖戍守。興祖至,紀律嚴肅,軍民安之。
至是,從大將軍北伐以戰死,年三十有五。
事聞,上甚悼之,遣使往北平致祭,命配享於通州開平王常遇春祠,贈“推忠宣力效節功臣、龍虎上將軍、北平等處行中書省左丞、上護軍”,封“燕山侯”,謚“忠湣”。
孫虎,不知何許人。始來附時,遣從諸軍援池陽。下於潛、昌化、安輯、嚴州、諸暨,以功授千戶。及克新城、取桐廬,皆與有勞,升海寧衛指揮副使。嘉興盜起,虎領兵捕斬之,調征福建。及還,從大將軍征沙漠戰死。詔贈“鎮國將軍僉大都督府事”,追封“康安郡伯”。
○山西忻州官安時敏、靜樂縣丞譚章等,私通元四大王,陰泄軍中消息,欲為亂。事覺,誅之。
○己亥,詔設科取士,詔曰:“朕聞成周之制,取才於貢士,故賢者在職,而其民有士、君子之行,是以風俗淳美,國易為治,而教化彰顯也。漢唐及宋,科舉取士各有定制,然但貴詞章之學,而不求德藝之全。前元依古設科待士甚優,而權豪勢要之官每納,奔競人夤緣阿附,輒竊仕祿,所得資品,或居貢士之上。其懷才抱道之賢,恥與並進,甘隱山林而不起,風俗之弊,一至於此。今朕統一華、夷,方與斯民共享升平之治,所慮官非其人,有殃吾民,願得賢人、君子而用之。自今年八月為始,特設科舉以起懷才抱道之士,務在經明行修、博通古今、文質得中、名實相稱。其中選者,朕將親策於庭,觀其學識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果有才學出眾者,待以顯擢。使中外文臣皆由科舉而選,非科舉者,毋得與官,彼遊食奔競之徒,自然易行。於戲!設科取士,期必得於全才,任官惟賢,庶可成於治道,咨爾有眾,體予至懷。”
○遣使頒《科舉詔》於高麗、安南、占城。
○辛丑,左副將軍李文忠師趨應昌,未至百餘里,獲一胡騎,問之,曰:“四月二十八日,元主已殂。今自應昌往開平報國喪。”文忠即督兵兼程以進。
○癸卯,復遇元兵,與戰,大敗之,追至應昌,遂圍其城。
明日,克之。獲元主嫡孫買的里八剌並后妃、宮人,暨諸王、省院達官、士卒等,並獲宋、元玉璽、金寶一十五,宣和殿玉圖書一、玉冊二,鎮圭、大圭、玉帶、玉斧各一,及駝馬牛羊無算,遣人俱送京師。惟太子愛猷識理達臘與數十騎遁去,文忠親率精騎追之,至北慶州,不及而還。
師過興州,遇元將江文清等率軍民三萬六千九百餘人來降。至紅羅山,又降其將楊思祖等一萬六千餘人。師還北平,遣人送江文清、楊思祖等赴京師。
○乙巳,建齋宮於圜丘之西、方丘之東,前後皆為殿。殿左右為小殿,為庖、湢之所。外為都墻,墻內外為將士宿衛之所。又外為渠,前為靈星門,為橋三,左右及後各為門一,為橋一。
○丁未,詔行《大射禮》。
初,上以先王射禮久廢,弧矢之事專習於武夫,而文士多未解。至是,詔太學生及郡(影印本寫作“群”)縣學生員皆令習射。
凡遇郊廟之祭,先期,命文武官、執事行大射之禮,乃命工部制虎中、鹿中及諸侯、卿、大夫射侯等器,命禮部考定其儀,斟酌古今,煩簡適中。
於是,禮部奏曰:
按《周禮·大司馬》之職,王大射則合諸侯之耦,其屬有:
射人掌張三侯,司弓矢掌六弓八矢之法,服不氏掌贊張侯,以旌居乏而待獲。古大司馬,今兵部之職也,宜令掌之。
其射鵠有七:
虎鵠,五采,天子射用之;
熊鵠,五采,皇太子射用之;
豹鵠,五采,親王射用之;
豹鵠,四采,一品、二品文武官射用之;
糝鵠,三采,三品至五品文武官射用之;
狐鵠,二采,六品至九品文武官射用之;
布鵠,無采,文武官子弟及士民俊秀射用之。
乏,又名“容”,凡射時置於鵠右,執旗及待獲者以蔽身。
設楅並韋,當射時,置於前以齊矢。
設射中五:
皮樹中,天子大射用之;
閭中,天子宴射用之;
虎中,皇太子、親王射通用之;
兕中,一品至五品文武官用之;
鹿中,六品至九品及文武官子弟、士民俊秀通用之。
其職事:
設司正官二員,掌驗射者品級、尊卑、人力強弱而定耦,其中否,則書於算,兵部官職之;
司射二員,掌先以強弓射鵠誘射,以鼓眾氣,以武職官充之;
司射器官二員,掌辯(影印本寫作“辦”)弓力強弱,分為三等,驗人力強弱而授之,工部官職之;
舉爵者,掌以馬湩,授中者飲,光祿寺官職之;
請射者,掌定耦射,射畢,再請某耦射,每鵠二人,侍儀司職之;
待獲者,掌矢納於司射器者,以各隸仆共其役。
執旗者,掌於容後,執五色旗。如射者中的,舉紅旗麾之;中采,舉彩旗麾之;偏西,舉白旗;偏東,舉青旗;過於鵠,舉黃旗;不及鵠,舉黑旗。以軍士二人掌之。
設引禮二人,掌引文武官進退,命侍儀司舍人職之。
制曰:“可。”
仍命頒儀式於天下官府、學校,使遇朔望,則於公廨或閑地習之。
其《官府、學校射儀》:
前期,戒射定耦,選執事充司正、副司正、司射、司射器、請射、舉爵、收矢、執旗。
樹鵠陳設訖,至日,執事者入就位,請射者引主射正官及各官員子弟、士民俊秀者各就品位。
司射器者以弓矢置於各正官及司射前,請射者詣正官前圓揖畢,引詣司射器前,受弓矢訖,復位。
司正執算入立於中後,請射者詣司射前曰“請誘射”,引司射二人耦進,各以三矢搢於腰帶之右,以一矢挾於二指間,推年齒相讓,年長者為上射,年幼者為下射,上射先詣射位,向鵠正立發矢,司正書“中”,投算置於中,舉旗者如所射應之。射畢,退立於旁,讓下射者詣位。
射訖,請射者俱引復位,收矢者收矢復於請射者(影印本寫作“射者”),司正取所中算。
請射者次請士民俊秀射,次請官員子弟射,次請品卑至品高者射,其就射位,發矢、取算、書“中”、取旗、收矢、復位,皆如前儀。
既畢,司正、副司正各持算白“中”於主射正官,舉爵者酌酒授中者飲之,中的者三爵,中采者二爵。
飲訖,請射者請屬官以下仍捧弓矢納於司射器,還詣主射正官前,相揖而退。
○戊申,夏至,祭皇地祗於方丘。
先期,賜陪祀執事官明衣布,樂舞生各給新衣。
前祀二日,詣仁祖廟告請配享,其祝辭曰:“孝子皇帝元璋敢昭告於皇考仁祖淳皇帝,今月某日夏至,恭祀皇地祗於方丘,謹請皇考作主配神。”
至日,行禮,其器物、禮樂,悉仍舊儀。
祝文,皇地祇曰:“嗣天子臣元璋,敢昭於皇地祇:時當夏至,萬物咸亨,用遵彜典,謹率臣僚,以玉帛、犧齋、粢盛庶品奉茲瘞祀,皇考仁祖淳皇帝配神作主。”
仁祖祝曰:“孝子皇帝臣元璋,敢昭告於皇考仁祖淳皇帝,時當夏至,萬物咸亨,謹率臣僚恭祀皇地祗,奉以玉帛、犧齋、粢盛庶品,用修典禮,伏惟敬慎瞻仰,永為配位。”
禮畢,駕還御奉天殿,百官行慶成禮。
○己酉,升蘭州衛指揮使張溫為大都督府都督僉事。
○辛亥,命禮部考定百官及內官於皇太子、諸王前所稱。禮部(影印本漏寫“部”字)尚書崔亮等會議:
百官及內使監官於皇太子、親王前稱“殿下”,自稱名。
東宮及本宮內使於皇太子前稱“殿下”,自稱“臣”。
王府官及本府承奉司官於親王前稱“殿下”,自稱“臣”。
百官在上前稱“皇太子”,稱親王曰“某王”。
從之。
○詔考歷代服色所尚,禮部奏言:“歷代異尚,夏尚黑,商尚白,周尚赤,秦尚黑,漢尚赤,唐服飾尚黃、旗幟尚赤,宋亦尚赤。今國家承元之後,取法周漢唐宋以為治,服色所尚,於赤為宜。”上從之。
○大將軍徐達與都督馮勝、參政傅友德、左丞李思齊自徽州南出一百八渡至略陽,擒元平章蔡琳,遂入沔州。又遣禆將金興旺、張龍由鳳翔入連雲棧,合兵攻興元。興元守將劉思中、知院金慶祥迎降,達留興旺、龍鎮守,還軍西安。
○左副將軍鄧愈自臨洮克河州,遣人招諭吐蕃諸酋。
○命罷壽星、司中、司命、司民、司祿等祀。
○夜三鼓,有星大如盃,赤黃色,尾跡有光,起文昌東,行至天船沒。
○癸丑,禮部奏:“大明、夜明、星辰、太歲既從祀於圜丘,而五嶽、四海、五鎮、四瀆亦既從祀於方丘矣。獨風雲雷雨及天下山川不得以類從祀,非通敬於神明者也。宜列於圜丘、方丘從祀之次。”上從之。
遂命於圜丘壇下壝內增設壇從祭風雲雷雨之神,於方丘壇下壝內增設壇從祭天下山川之神。其禮如太歲、嶽鎮。
○甲寅,禮部奏:“按古者禮神,每神幣一,故今郊祀天地及嶽鎮、海瀆等神,皆如其數,如五嶽,則用幣五是也。至於太廟,每室奉安帝、後二位神主,當用幣二,而止用幣一,恐於節文未稱,各室宜增幣一,庶為得宜。且天地、山川等神,幣帛既依古制,天用蒼、地用黃、日用赤、月用白,皆用本體之色,而五嶽、五鎮、四海亦各隨其方色。其四瀆及天下諸水,宜用黑色。”從之。
○湖廣行省平章楊璟攻覃垕不下,遣使來請軍餉。
初,璟兵攻覃垕寨,賊眾下山迎敵,官軍擊敗之,乘勝追至半山。山勢陡(影印本寫作“陟”)峻,視其寨三面巖險而下俯江水,一面僅有路才通一人,官軍不可上,乃回駐山下,而賊亦阻險自守。
未幾,以三千人下山挑戰官軍,又擊敗之,賊復遁入山。
璟遂以兵逼之,覃垕乃遣人詐降,璟不悟,使部下黃永謙往報,為垕所執。由是,盡知我軍虛實,拒守不下。
璟欲為持久之計,使人來請軍餉。
上因遣使讓之曰:“爾違吾言妄動而不能平賊,既已失矣,又中其詭計以陷部將,爾之智略何在?今再命參政戴德以兵從,凡諸小寨,限以月日平之。仍撫綏慈利等處人民,俾安生理,毋致驚疑。若再違朕命,並以潞州失利之罪治爾!”敕至,璟乃督將士盡力攻之,賊遁入溪洞,官軍乃還。
○丙辰,免蘇州逋負秋糧三十萬五千八百餘石。
先是,戶部奏:“蘇州所逋稅,其官吏當論如《律》。”
上曰:“蘇州歸附之初,軍府之用,多賴其力。今所逋稅,積二年不償,民困可知。若逮其官,必責之於民,民畏刑罰,必傾貲以輸官,如是而欲其生遂,不可得矣!其並所逋,免之。”
○山西蔚州定安縣大風雨雹傷田苗。
○丁巳,上諭大都督府及中書省臣曰:“國初,設都先鋒府及十大元帥、都尉、指揮之職,其人甚眾。今思之,多有陣亡物故者,追念舊勞,愴然於懷。其有子孫承襲祿,足以贍給,茍無承襲之人,則其父母、妻子將何所賴?宜給存恤之祿以養之。有初同居而後離析者,分祿以贍,毋使失所。”
○上遣使復以書諭納哈出曰:“曩因天革元命,四海鼎沸,群雄角逐,塗炭生民,朕以一旅之眾,從淮渡江,姑孰之捷,爾實在焉。時朕未知天命所向,無必取天下之心,凡遇元臣忠於所事者,未嘗不憫其勞,而惜其無成也。朕賴天地之靈、將士一心,旌旗所指,靡(沒有,影印本寫作“糜”)不服從。今天下已定,南極、朱崖、北際、燕雲一時豪傑,順天愛民,悉來歸我。獨河東渠帥擁眾北奔,比之關中諸人,稍為崛強,然其順天愛民籌算之良,殆不若李思齊矣。大將軍徐達未至吐蕃,蜂屯蟻聚復來攻城,戰敗俘擒之餘,有若孤純。故破竹之勢,直指川蜀,雲南、六詔使者相望,交趾、占城萬里修貢,高麗稱藩,航海來庭。於是,盧龍戍卒,登萊、浙東並海舟師,咸欲奮迅,一造遼沈。朕聞爾總其眾,不忍重擾,特命使者告以朕意。使還,略不得其要領,豈以遼海之遠,我師不能至歟?抑人謀不決,故首鼠兩端歟?不然,必以曩時來歸未盡賓主之歡,謂朕不能虛懷耶?何相忌之深也!昔竇融以河西歸漢,功居諸將之右,朕獨不能為遼東故人留意乎?茲遣人再往,從違彼此,明白以告,哲人知幾,毋貽後悔。”
○鳳翔府寶雞縣進瑞麥一莖五穗者一本,三穗者一本,二穗者十有餘本。
上謂廷臣曰:“向者鳳翔饑饉,朕閔其民,故特遣人賑恤,曾未數月,遽以瑞麥來獻。借使鳳翔民未粒食,雖有瑞麥何益?茍其民皆得所養,雖無瑞麥何傷?朕嘗觀自古以來天下無金革鬥爭之事,時和歲豐,家給人足,父慈子孝、夫義婦順、兄愛弟敬,風俗淳美,此足為瑞世。若此麥之異,特一物之瑞,非天下之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