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卷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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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釋初品中檀波羅蜜法施之餘(卷第十二)

龍樹菩薩造

後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羅什奉 詔譯

問曰:

云何名檀波羅蜜滿?

答曰:

「檀」義,如上說。

「波羅(秦言彼岸)蜜(秦言到)」,是名渡布施河得到彼岸。

問曰:

云何名不到彼岸?

答曰:

譬如渡河未到而還,名為不到彼岸。

如舍利弗於六十劫中行菩薩道,欲渡布施河。時有乞人來乞其眼,舍利弗言:「眼無所任,何以索之?若須我身及財物者,當以相與!」答言:「不須汝身及以財物,唯欲得眼。若汝實行檀者,以眼見與!」爾時,舍利弗出一眼與之。乞者得眼,於舍利弗前嗅之嫌臭,唾而棄地,又以腳蹋。舍利弗思惟言:「如此弊人等,難可度也!眼實無用而強索之,既得而棄,又以腳蹋,何弊之甚!如此人輩,不可度也。不如自調,早脫生死。」思惟是已,於菩薩道退,迴向小乘,是名不到彼岸。若能直進不退,成辦佛道,名到彼岸。

復次,於事成辦,亦名到彼岸(天竺俗法,凡造事成辦皆言到彼岸)。

復次,此岸名慳貪,檀名河中,彼岸名佛道。

復次,有無見名此岸,破有無見智慧名彼岸,懃修布施是名河中。

復次,檀有二種:一者魔檀,二者佛檀。若為結使賊所奪,憂惱怖畏,是為魔檀,名曰此岸。若有清淨布施,無結使賊,無所怖畏,得至佛道,是為佛檀,名曰到彼岸,是為波羅蜜。

如《佛說毒蛇喻經》中:有人得罪於王,王令掌護一篋,篋中有四毒蛇。王勅罪人,令看視養育。此人思惟:「四蛇難近,近則害人,一猶叵養,而況於四?」便棄篋而走,王令五人拔刀追之。復有一人,口言附順,心欲中傷,而語之言:「養之以理,此亦無苦!」其人覺之,馳走逃命,至一空聚。有一善人,方便語之:「此聚雖空,是賊所止處,汝今住此,必為賊害,慎勿住也!」於是復去,至一大河,河之彼岸,即是異國。其國安樂,坦然清淨,無諸患難。於是集眾草木,縛以為栰,進以手足,竭力求渡,既到彼岸,安樂無患。

王者,魔王;篋者,人身;四毒蛇者,四大;五拔刀賊者,五眾;一人口善心惡者,是染著;空聚是六情;賊是六塵;一人愍而語之是為善師;大河是愛;栰是八正道;手足懃渡是精進;此岸是世間;彼岸是涅槃;度者漏盡阿羅漢。

菩薩法中亦如是,若施有三礙:我與、彼受、所施者財,是為墮魔境界,未離眾難。如菩薩布施,三種清淨,無此三礙,得到彼岸,為諸佛所讚,是名檀波羅蜜。以是故名到彼岸。

此六波羅蜜,能令人渡慳貪等煩惱染著大海,到於彼岸,以是故名波羅蜜。

問曰:

阿羅漢、辟支佛亦能到彼岸,何以不名波羅蜜?

答曰:

阿羅漢、辟支佛渡彼岸,與佛渡彼岸,名同而實異。彼以生死為此岸,涅槃為彼岸,而不能渡檀之彼岸。所以者何?

不能以一切物、一切時、一切種布施;設能布施,亦無大心;或以無記心、或有漏善心、或無漏心施;無大悲心;不能為一切眾生施。

菩薩施者,知布施不生不滅,無漏無為,如涅槃相,為一切眾生故施,是名檀波羅蜜。

復次,有人言:一切物、一切種內外物,盡以布施,不求果報;如是布施,名檀波羅蜜。

復次,不可盡故,名檀波羅蜜。所以者何?

知所施物畢竟空,如涅槃相;以是心施眾生,是故施報不可盡,名檀波羅蜜。如五通仙人,以好寶物,藏著石中;欲護此寶,磨金剛塗之,令不可破。菩薩布施亦復如是,以涅槃實相智慧磨塗之布施,令不可盡。

復次,菩薩為一切眾生故布施,眾生數不可盡故,布施亦不可盡。

復次,菩薩為佛法布施,佛法無量無邊,布施亦無量無邊。

以是故,阿羅漢、辟支佛,雖到彼岸,不名波羅蜜。

問曰:

云何名「具足滿」?

答曰:

如先說,菩薩能一切布施,內外大小,多少麁細,著不著,用不用,如是等種種物,一切能捨,心無所惜,等與一切眾生,不作是觀:「大人應與,小人不應與;出家人應與,不出家人不應與;人應與,禽獸不應與。」於一切眾生平等心施,施不求報,又得施實相,是名具足滿。

亦不觀時,無晝無夜,無冬無夏,無吉無衰,一切時常等施,心無悔惜,乃至頭目髓腦,施而無悋,是為具足滿。

復次,有人言:菩薩從初發心,乃至菩提樹下三十四心,於是中間,名為布施具足滿。

復次,七住菩薩得一切諸法實相智慧,是時,莊嚴佛土,教化眾生,供養諸佛,得大神通,能分一身作無數身,一一身皆雨七寶、華香、幡蓋,化作大燈如須彌山,供養十方佛及菩薩僧;復以妙音讚頌佛德,禮拜供養,恭敬將迎。

復次,是菩薩於一切十方無量餓鬼國中,雨種種飲食、衣被,令其充滿;得滿足已,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復至畜生道中,令其自善,無相害意,除其畏怖,隨其所須,各令充足;得滿足已,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於地獄無量苦中,能令地獄火滅湯冷,罪息心善,除其飢渴,得生天上、人中;以此因緣故,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若十方人,貧窮者給之以財,富貴者施以異味異色,令其歡喜;以此因緣故,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若至欲天中,令其除却天上欲樂,施以妙寶法樂,令其歡喜;以此因緣故,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若至色天中,除其樂著,以菩薩禪法而娛樂之;以此因緣故,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如是乃至十住,是名檀波羅蜜具足滿。

復次,菩薩有二種身:一者結業生身,二者法身。是二種身中,檀波羅蜜滿,是名具足檀波羅蜜。

問曰:

云何名結業生身檀波羅蜜滿?

答曰:

未得法身,結使未盡,能以一切寶物、頭、目、髓、腦、國、財、妻、子,內、外所有,盡以布施,心不動轉。

如須提拏太子(秦言好愛)以其二子布施婆羅門,次以妻施,其心不轉。

又如薩婆達王(秦言一切施)為敵國所滅,身竄窮林。見有遠國婆羅門來,欲從己乞。自以國破家亡,一身藏竄,愍其辛苦,故從遠來而無所得,語婆羅門言:「我是薩婆達王,新王募人,求我甚重。」即時自縛以身施之,送與新王,大得財物。

亦如月光太子,出行遊觀。癩人見之要車,白言:「我身重病,辛苦懊惱,太子嬉遊,獨自歡耶?大慈愍念,願見救療!」太子聞之,以問諸醫。醫言:「當須從生長大無瞋之人血髓,塗而飲之,如是可愈。」太子念言:「設有此人,貪生惜壽,何可得耶?自除我身,無可得處。」即命旃陀羅,令除身肉,破骨出髓以塗病人,以血飲之。

如是等種種,身及妻子,施而無悋,如棄草木。觀所施物,知從緣有,推求其實,都無所得,一切清淨,如涅槃相,乃至得無生法忍,是為結業生身行檀波羅蜜滿。

云何法身菩薩行檀波羅蜜滿?

菩薩末後肉身得無生法忍,捨肉身得法身。於十方六道中,變身應適以化眾生,種種珍寶、衣服、飲食,給施一切。又以頭、目、髓、腦、國、財、妻、子,內、外所有,盡以布施。

譬如釋迦文佛曾為六牙白象,獵者伺便,以毒箭射之。諸象競至,欲來蹈殺獵者。白象以身捍之,擁護其人,愍之如子,諭遣群象。徐問獵人:「何故射我?」答曰:「我須汝牙!」即時以六牙內石孔中,血肉俱出,以鼻舉牙,授與獵者。

雖曰象身,用心如是,當知此象非畜生行報。阿羅漢法中,都無此心,當知此為法身菩薩。

有時閻浮提人,不知禮敬。耆舊有德,以言化之,未可得度。是時,菩薩自變其身,作迦頻闍羅鳥。是鳥有二親友:一者大象,二者獼猴,共在必鉢羅樹下住。自相問言:「我等不知誰應為長?」象言:「我昔見此樹在我腹下,今大如是。以此推之,我應為長!」獼猴言:「我曾蹲地,手挽樹頭。以是推之,我應為長!」鳥言:「我於必鉢羅林中,食此樹果,子隨糞出,此樹得生。以是推之,我應最長!」鳥復說言:「先生宿舊,禮應供養!」即時大象背負獼猴,鳥在猴上,周遊而行。一切禽獸見而問之:「何以如此?」答曰:「以此恭敬供養長老!」禽獸受化,皆行禮敬,不侵民田,不害物命。眾人疑怪,一切禽獸不復為害。獵者入林,見象負獼猴,獼猴戴鳥,行敬化物,物皆修善。傳告國人,人各慶曰:「時將太平,鳥獸而仁!」人亦效之,皆行禮敬。自古及今,化流萬世。當知是為法身菩薩。

復次,法身菩薩,一時之頃,化作無央數身,供養十方諸佛;一時能化無量財寶,給足眾生;能隨一切上中下聲,一時之頃,普為說法;乃至坐佛樹下。

如是等種種,名為法身菩薩行檀波羅蜜滿。

復次,檀有三種:一者、物施,二者、供養恭敬施,三者、法施。

云何物施?珍寶、衣、食、頭、目、髓、腦——如是等一切內、外所有,盡以布施,是名物施。

恭敬施者,信心清淨,恭敬禮拜,將送迎逆,讚遶供養——如是等種種,名為恭敬施。

法施者,為道德故,語言論議,誦讀講說,除疑問答,授人五戒——如是等種種,為佛道故施,是名法施。

是三種施滿,是名檀波羅蜜滿。

復次,三事因緣生檀:一者、信心清淨,二者、財物,三者、福田。

心有三種:若憐愍,若恭敬,若憐愍恭敬。

施貧窮下賤及諸畜生,是為憐愍施;施佛及諸法身菩薩等,是為恭敬施;若施諸老病貧乏阿羅漢、辟支佛,是為恭敬憐愍施。

施物清淨,非盜非劫,以時而施,不求名譽,不求利養。

或時從心大得福德,或從福田大得功德,或從妙物大得功德。

第一從心,如四等心、念佛三昧、以身施虎,如是名為從心大得功德。

福田有二種:一者、憐愍福田,二者、恭敬福田。

憐愍福田,能生憐愍心;恭敬福田,能生恭敬心。如阿輸伽(秦言無憂)王以土上佛。

復次,物施中,如一女人,酒醉沒心,誤以七寶瓔珞布施迦葉佛塔,以福德故,生三十三天。如是種種,名為物施。

問曰:

檀名捨財,何以言「具足無所捨法」?

答曰:

檀有二種:一者、出世間,二者、不出世間。今說出世間檀無相,無相故無所捨,是故言「具足無所捨法」。

復次,財物不可得故,名為無所捨。是物未來、過去空,現在分別,無一定法,以是故言無所捨。

復次,以行者捨財時,心念此施大有功德,倚是而生憍慢、愛結等;以是故言無所捨。以無所捨故無憍慢,無憍慢故愛結等不生。

復次,施者有二種:一者、世間人,二者、出世間人。世間人能捨財,不能捨施;出世間人能捨財,能捨施。何以故?以財物、施心俱不可得故。以是故言具足無所捨法。

復次,檀波羅蜜中,言:「財、施、受者,三事不可得。」

問曰:

三事和合,故名為檀;今言三事不可得,云何名「檀波羅蜜具足滿」?今有財、有施、有受者,云何三事不可得?

如所施疊實有。何以故?

疊有名,則有疊法,若無疊法,亦無疊名;以有名故,應實有疊。

復次,疊有長、有短,麁、細、白、黑、黃、赤,有因有緣,有作有破,有果報,隨法生心。十尺為長,五尺為短;縷大為麁,縷小為細;隨染有色;有縷為因,織具為緣,是因緣和合故為疊。人功為作,人毀為破;御寒暑,弊身體,名果報。人得之大喜,失之大憂。以之施故,得福助道;若盜若劫,戮之都市,死入地獄。如是等種種因緣,故知有此疊,是名疊法,云何言施物不可得?

答曰:

汝言有名故有,是事不然。何以知之?

名有二種:有實、有不實。

不實名,如有一草名朱利(朱利秦言賊也),草亦不盜不劫,實非賊而名為賊。又如兔角、龜毛,亦但有名而無實。

疊雖不如兔角、龜毛無,然因緣會故有,因緣散故無。如林、如軍,是皆有名而無實。譬如木人,雖有人名,不應求其人法。疊中雖有名,亦不應求疊真實。

疊能生人心念因緣,得之便喜,失之便憂,是為念因緣。心生有二因緣:有從實而生,有從不實而生。如夢中所見,如水中月,如夜見杌樹謂為人,如是名從不實中能令心生。是緣不定,不應言心生有故便是有。若心生因緣故有,更不應求實有。如眼見水中月,心生謂是月,若從心生便是月者,則無復真月。

復次,「有」,有三種:一者、相待有,二者、假名有,三者、法有。

相待者,如長短、彼此等,實無長短,亦無彼此,以相待故有名。長因短有,短亦因長;彼亦因此,此亦因彼;若在物東,則以為西,在西則以為東;一物未異而有東、西之別,此皆有名而無實也。如是等,名為相待有,是中無實法,不如色、香、味、觸等。

假名有者,如酪有色、香、味、觸,四事因緣合故,假名為酪。雖有,不同因緣法有;雖無,亦不如兔角、龜毛無;但以因緣合故,假名有酪。疊亦如是。

復次,有極微色、香、味、觸,故有毛分,毛分因緣故有毛,毛因緣故有毳,毳因緣故有縷,縷因緣故有疊,疊因緣故有衣。

若無極微色、香、味、觸因緣,亦無毛分,毛分無故亦無毛,毛無故亦無毳,毳無故亦無縷,縷無故亦無疊,疊無故亦無衣。

問曰:

亦不必一切物皆從因緣和合故有,如微塵至細故無分,無分故無和合。疊麁故可破,微塵中無分,云何可破?

答曰:

至微無實,強為之名。何以故?麁細相待,因麁故有細,是細復應有細。

復次,若有極微色,則有十方分;若有十方分,是不名為極微;若無十方分,則不名為色。

復次,若有極微,則應有虛空分齊;若有分者,則不名極微。

復次,若有極微,是中有色、香、味、觸作分,色、香、味、觸作分,是不名極微。

以是推求,微塵則不可得。如經言:「色若麁若細,若內若外,總而觀之,無常無我。」不言有微塵。是名分破空。

復有觀空:是疊隨心有。如坐禪人觀疊或作地、或作水、或作火、或作風,或青、或黃、或白、或赤,或都空,如十一切入觀。

如佛在耆闍崛山中,與比丘僧俱,入王舍城。道中見大水,佛於水上敷尼師壇坐,告諸比丘:「若比丘入禪,心得自在,能令大水作地,即成實地。何以故?是水中有地分故。如是水、火、風、金、銀種種寶物即皆成實。何以故?是水中皆有其分。」

復次,如一美色,婬人見之以為淨妙,心生染著;不淨觀人視之,種種惡露,無一淨處;等婦見之,妬瞋憎惡,目不欲見,以為不淨;婬人觀之為樂;妬人觀之為苦;行人觀之得道;無豫之人觀之,無所適莫,如見土木。若此美色實淨,四種人觀,皆應見淨;若實不淨,四種人觀,皆應不淨。以是故,知好醜在心,外無定也。觀空亦如是。

復次,是疊中有十八空相故,觀之便空,空故不可得。

如是種種因緣財物空,決定不可得。

云何施人不可得?

如疊因緣和合故有,分分推之,疊不可得。施者亦如是,四大圍虛空,名為身,是身識動作來往坐起,假名為人。分分求之,亦不可得。

復次,一切眾、界、入中,我不可得,我不可得故,施人不可得。何以故?我,有種種名字:人、天,男、女,施人、受人,受苦人、受樂人,畜生等;是但有名,而實法不可得。

問曰:

若施者不可得,云何有菩薩行檀波羅蜜?

答曰:

因緣和合故有名字,如屋、如車,實法不可得。

問曰:

云何我不可得?

答曰:

如上「我聞一時」中已說,今當更說。佛說六識:眼識及眼識相應法,共緣色,不緣屋舍、城郭種種諸名。耳、鼻、舌、身識,亦如是。意識及意識相應法,知眼、知色、知眼識,乃至知意、知法、知意識。是識所緣法,皆空無我,生滅故,不自在故。

無為法中亦不計我,苦樂不受故。是中若強有我法,應當有第七識識我;而今不爾,以是故知無我。

問曰:

何以識無我?

一切人各於自身中生計我,不於他身中生我;若自身中無我,而妄見為我者,他身中無我,亦應於他身而妄見為我。

復次,若內無我,色、識念念生滅,云何分別知是色青、黃、赤、白?

復次,若無我,今現在人識,漸漸生滅,身命斷時亦盡,諸行罪福,誰隨誰受?誰受苦樂?誰解脫者?

如是種種因緣故知有我。

答曰:

此俱有難!

若於他身生計我者,復當言「何以不自身中生計我」?

復次,五眾因緣生故空無我,從無明因緣生二十身見,是我見自於五陰相續生。以從此五眾緣生故,即計此五眾為我,不在他身,以其習故。

復次,若有神者,可有彼我。汝神有無未了,而問彼我!其猶人問兔角,答似馬角。馬角若實有,可以證兔角;馬角猶尚未了,而欲以證兔角。

復次,自於身生我故,便自謂有神。汝言「神遍」,亦應計他身為我。以是故,不應言「自身中生計我心,於他身不生,故知有神」。

復次,有人於他物中我心生,如外道坐禪人,用地一切入觀時,見地則是我,我則是地,水、火、風、空,亦如是。顛倒故,於他身中亦計我。

復次,有時於他身生我,如有一人,受使遠行,獨宿空舍。夜中有鬼擔一死人來著其前,復有一鬼逐來,瞋罵前鬼:「是死人是我物,汝何以擔來?」先鬼言:「是我物,我自持來。」後鬼言:「是死人實我擔來!」二鬼各捉一手爭之。前鬼言:「此有人可問。」後鬼即問:「是死人誰擔來?」是人思惟:「此二鬼力大,若實語亦當死,若妄語亦當死,俱不免死,何為妄語?」語言:「前鬼擔來。」

後鬼大瞋,捉人手拔出著地,前鬼取死人一臂拊之即著。如是兩臂、兩腳、頭、脇,舉身皆易。於是二鬼共食所易人身,拭口而去。

其人思惟:「我人母生身,眼見二鬼食盡,今我此身盡是他肉。我今定有身耶?為無身耶?若以為有,盡是他身;若以為無,今現有身。」如是思惟,其心迷悶,譬如狂人。

明朝尋路而去,到前國土,見有佛塔眾僧,不論餘事,但問己身為有為無?諸比丘問:「汝是何人?」答言:「我亦不自知是人、非人?」即為眾僧廣說上事。諸比丘言:「此人自知無我,易可得度。」而語之言:「汝身從本已來,恒自無我,非適今也。但以四大和合故,計為我身,如汝本身,與今無異。」諸比丘度之為道,斷諸煩惱,即得阿羅漢。

是為有時他身亦計為我。不可以有彼此故謂有我。

復次,是我實性,決定不可得。若常相、非常相,自在相、不自在相,作相、不作相,色相、非色相,如是等種種皆不可得。若有相則有法,無相則無法,我今無相,則知無我。

若我是常,不應有殺罪。

何以故?身可殺,非常故;我不可殺,常故。

問曰:

我雖常故不可殺,但殺身則有殺罪。

答曰:

若殺身有殺罪者,《毘尼》中言:「自殺無殺罪。」罪福從惱他益他生,非自供養身、自殺身故有罪有福。以是故《毘尼》中言:「自殺身無殺罪,有愚癡、貪欲、瞋恚之咎。」

若神常者,不應死,不應生。何以故?汝等法神常,一切遍滿五道中,云何有死生?死名此處失,生名彼處出。以是故,不得言神常。

若神常者,亦應不受苦樂。何以故?苦來則憂,樂至則喜,若為憂喜所變者,則非常也。

若常,應如虛空,雨不能濕,熱不能乾,亦無今世、後世。

若神常者,亦不應有後世生、今世死。

若神常者,則常有我見,不應得涅槃。

若神常者,則無起無滅,不應有忘失;以其無神,識無常故,有忘有失,是故神非常也!

如是等種種因緣,可知神非常相。

若神無常相者,亦無罪無福。若身無常,神亦無常,二事俱滅,則墮斷滅邊。墮斷滅,則無到後世受罪福者。若斷滅,則得涅槃不須斷結,亦不用後世罪福因緣。如是等種種因緣,可知神非無常。

若神自在相、作相者,則應隨所欲得皆得;今所欲更不得,非所欲更得。若神自在,亦不應有作惡行,墮畜生惡道中。

復次,一切眾生皆不樂苦,誰當好樂而更得苦?以是故,知神不自在,亦不作。

又如人畏罪故,自強行善,若自在者,何以畏罪而自強修福?

又諸眾生不得如意,常為煩惱愛縛所牽。

如是等種種因緣,知神不自在、不自作。

若神不自在、不自作者,是為無神相,言我者,即是六識,更無異事。

復次,若不作者,云何閻羅王問罪人:「誰使汝作此罪者?」罪人答言:「是我自作。」以是故,知非不自作。

若神色相者,是事不然。何以故?一切色無常故。

問曰:

人云何言「色是我相」?

答曰:

有人言:「神在心中,微細如芥子,清淨名為淨色身。」更有人言「如麥」,有言「如豆」,有言「半寸」,有言「一寸」。初受身時,最在前受,譬如像骨;及其成身,如像已莊。有言:「大小隨人身,死壞時,此亦前出。」

如此事,皆不爾也!何以故?一切色,四大所造,因緣生故無常。若神是色,色無常,神亦無常。若無常者,如上所說。

問曰:

身有二種:麁身及細身。麁身無常,細身是神,世世常去入五道中。

答曰:

此細身不可得。若有細身,應有處所可得,如五藏、四體一一處中求,皆不可得。

問曰:

此細身微細,初死時已去,若活時則不可求得,汝云何能見?又此細身,非五情能見能知,唯有神通聖人乃能得見。

答曰:

若爾者,與無無異。如人死時,捨此生陰,入中陰中。是時,今世身滅,受中陰身,此無前後,滅時即生。譬如蠟印印泥,泥中受印,印即時壞,成壞一時,亦無前後。是時,受中陰中有,捨此中陰,受生陰有。汝言細身,即此中陰,中陰身無出無入。譬如然燈,生滅相續,不常不斷。

佛言:「一切色眾,若過去、未來、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皆悉無常。」汝神微細色者,亦應無常斷滅。

如是等種種因緣,可知非色相。

神非無色相,無色者,四眾及無為。四眾無常故,不自在故,屬因緣故,不應是神。三無為中,不計有神,無所受故。如是等種種因緣,知神非無色相。

如是天地間,若內若外,三世、十方,求我不可得。但十二入和合生六識,三事和合名觸,觸生受、想、思等心數法。是法中,無明力故身見生,身見生故謂有神。是身見,見苦諦,苦法智及苦比智則斷,斷時則不見有神。

汝先言:「若內無神,色識念念生滅,云何分別知色青、黃、赤、白?」

汝若有神,亦不能獨知,要依眼識故能知。若爾者,神無用也。眼識知色,色生滅,相似生,相似滅,然後心中有法生,名為念。是念相有為法,雖滅過去,是念能知。如聖人智慧力,能知未來世事;念念亦如是,能知過去法。若前眼識滅,生後眼識,後眼識轉利有力。色雖暫有不住,以念力利故能知。以是事故,雖念念生滅無常,能分別知色。

又汝言:「今現在人識新新生滅,身命斷時亦盡,諸行罪福,誰隨誰受?誰受苦樂?誰解脫者?」

今當答汝:

今未得實道,是人諸煩惱覆心,作生因緣業,死時從此五陰相續生五陰。譬如一燈,更然一燈。又如穀生,有三因緣:地、水、種子。後世身生,亦如是。有身,有有漏業,有結使,三事故後身生。是中身、業因緣,不可斷、不可破,但諸結使可斷。結使斷時,雖有殘身、殘業,可得解脫。如有穀子、有地,無水故不生。如是雖有身、有業,無愛結水潤則不生。是名雖無神,亦名得解脫。無明故縛,智慧故解,則我無所用。

復次,是名色和合,假名為人。是人為諸結所繫,得無漏智慧爪,解此諸結,是時,名人得解脫。如繩結、繩解,繩即是結,結無異法,世界中說結繩、解繩。名色亦如是,名色二法和合,假名為人。是結使與名色不異,但名為名色結、名色解。受罪福亦如是,雖無一法為人實,名色故受罪福果,而人得名。譬如車載物,一一推之,竟無車實,然車受載物之名。人受罪福亦如是,名色受罪福,而人受其名。受苦樂亦如是。

如是種種因緣,神不可得。

神即是施者,受者亦如是。汝以神為人,以是故,施人不可得,受人不可得亦如是。

如是種種因緣,是名財物、施人、受人不可得。

問曰:

若施於諸法,是如實相無所破、無所滅、無所生、無所作,何以故言「三事破析不可得」?

答曰:

如凡夫人見施者、見受者、見財物,是為顛倒妄見,生世間受樂,福盡轉還。是故佛欲令菩薩行實道,得實果報,實果報則是佛道。佛為破妄見故,言三事不可得,實無所破。何以故?諸法從本已來畢竟空故。

如是等種種無量因緣,不可得故,名為檀波羅蜜具足滿。

復次,若菩薩行檀波羅蜜,能生六波羅蜜,是時,名為檀波羅蜜具足滿。

云何布施生檀波羅蜜?

檀有下、中、上:從下生中,從中生上。若以飲食麁物,軟心布施,是名為下;習施轉增,能以衣服寶物布施,是為從下生中;施心轉增,無所愛惜,能以頭、目、血、肉、國、財、妻、子盡用布施,是為從中生上。

如釋迦牟尼佛初發心時,作大國王,名曰光明,求索佛道,少多布施。轉受後身作陶師,能以澡浴之具及石蜜漿,布施異釋迦牟尼佛及比丘僧。其後轉身作大長者女,以燈供養憍陳若佛。如是等種種,名為菩薩下布施。

如釋迦文尼佛本身作長者子,以衣布施大音聲佛;佛滅度後,起九十塔。後更轉身作大國王,以七寶蓋供養師子佛。後復受身作大長者,供養妙目佛上好房舍及七寶妙華。如是等種種,名為菩薩中布施。

如釋迦牟尼佛本身作仙人,見憍陳若佛端政殊妙,便從高山上自投佛前,其身安隱,在一面立。又如眾生喜見菩薩,以身為燈,供養日月光德佛。如是等種種,不惜身命,供養諸佛,是為菩薩上布施。

是名菩薩三種布施。

若有初發佛心,布施眾生,亦復如是。初以飲食布施,施心轉增,能以身肉與之。先以種種好漿布施,後心轉增,能以身血與之。先以紙墨經書布施,及以衣服、飲食四種供養,供養法師;後得法身,為無量眾生說種種法,而為法施。

如是等種種,從檀波羅蜜中生檀波羅蜜。

云何菩薩布施生尸羅波羅蜜?

菩薩思惟:「眾生不布施故,後世貧窮;以貧窮故,劫盜心生;以劫盜故而有殺害;以貧窮故,不足於色;色不足故而行邪婬。又以貧窮故,為人下賤;下賤畏怖而生妄語——如是等貧窮因緣故,行十不善道。若行布施,生有財物,有財物故,不為非法。何以故?五塵充足,無所乏短故。」

如提婆達本生曾為一蛇,與一蝦蟇、一龜,在一池中,共結親友。其後池水竭盡,飢窮困乏,無所控告。時蛇遣龜以呼蝦蟇,蝦蟇說偈以遣龜言:

 「若遭貧窮失本心,  不惟本義食為先;   汝持我聲以語蛇,  蝦蟇終不到汝邊!」

若修布施,後生有福,無所短乏,則能持戒,無此眾惡,是為布施能生尸羅波羅蜜。

復次,布施時,能令破戒諸結使薄,益持戒心,令得堅固;是為布施因緣增益於戒。

復次,菩薩布施,常於受者生慈悲心,不著於財,自物不惜,何況劫盜?慈悲受者,何有殺意?如是等能遮破戒,是為施生戒。若能布施以破慳心,然後持戒、忍辱等,易可得行。

如文殊師利,在昔過去久遠劫時曾為比丘,入城乞食,得滿鉢百味歡喜丸。城中一小兒,追而從乞。不即與之,乃至佛圖,手捉二丸而要之言:「汝若能自食一丸,以一丸施僧者,當以施汝!」即相然可,以一歡喜丸布施眾僧,然後於文殊師利許受戒,發心作佛。如是布施,能令受戒發心作佛,是為布施生尸羅波羅蜜。

復次,布施之報,得四事供養,好國善師,無所乏少,故能持戒。

又布施之報,其心調柔;心調柔故,能生持戒;能生持戒故,從不善法中能自制心。

如是種種因緣,從布施生尸羅波羅蜜。

云何布施生羼提波羅蜜?

菩薩布施時,受者逆罵,若大求索,若不時索,或不應索而索。是時,菩薩自思惟言:「我今布施,欲求佛道,亦無有人使我布施。我自為故,云何生瞋?」如是思惟已,而行忍辱,是名布施生羼提波羅蜜。

復次,菩薩布施時,若受者瞋惱,便自思惟:「我今布施內外財物,難捨能捨,何況空聲而不能忍?若我不忍,所可布施則為不淨。譬如白象,入池澡浴,出已還復以土坌身;布施不忍,亦復如是。」如是思惟已,行於忍辱。

如是等種種布施因緣,生羼提波羅蜜。

云何布施生毘梨耶波羅蜜?

菩薩布施時,常行精進。何以故?菩薩初發心時,功德未大,爾時,欲行二施,充滿一切眾生之願。以物不足故,懃求財、法,以給足之。

如釋迦文尼佛本身,作大醫王,療一切病,不求名利,為憐愍眾生故。病者甚多,力不周救,憂念一切而不從心,懊惱而死,即生忉利天上。自思惟言:「我今生天,但食福報,無所長益。」即自方便,自取滅身,捨此天壽。生婆迦陀龍王宮中為龍太子。其身長大,父母愛重,欲自取死,就金翅鳥王,鳥即取此龍子於舍摩利樹上吞之。父母嘷咷,啼哭懊惱。

龍子既死,生閻浮提中為大國王太子,名曰能施。生而能言,問諸左右:今此國中有何等物,盡皆持來以用布施!眾人怪畏,皆捨之走。其母憐愛,獨自守之。語其母言:「我非羅剎,眾人何以故走?我本宿命常好布施,我為一切人之檀越。」母聞其言,以語眾人,眾人即還。母好養育,及年長大,自身所有,盡以施盡;至父王所,索物布施,父與其分,復以施盡。見閻浮提人貧窮辛苦,思欲給施而財物不足,便自啼泣,問諸人言:「作何方便,當令一切滿足於財?」諸宿人言:「我等曾聞有如意寶珠,若得此珠,則能隨心所索,無不必得。」菩薩聞是語已,白其父母:「欲入大海求龍王頭上如意寶珠。」父母報言:「我唯有汝一兒耳,若入大海,眾難難度。一旦失汝,我等亦當何用活為?不須去也!我今藏中猶亦有物,當以給汝!」兒言:「藏中有限,我意無量。我欲以財充滿一切,令無乏短,願見聽許,得遂本心,使閻浮提人一切充足!」父母知其志大,不敢制之,遂放令去。

是時,五百賈客,以其福德大人,皆樂隨從;知其行日,集海道口。菩薩先聞婆伽陀龍王頭上有如意寶珠,問眾人言:「誰知水道,至彼龍宮?」有一盲人名陀舍,曾以七反入大海中,具知海道。菩薩即命共行。答曰:「我年既老,兩目失明,曾雖數入,今不能去!」菩薩語言:「我今此行,不自為身,普為一切求如意寶珠,欲給足眾生令身無乏,次以道法因緣而教化之。汝是智人,何得辭耶?我願得成,豈非汝力!」陀舍聞其要言,欣然同懷,語菩薩言:「我今共汝俱入大海,我必不全,汝當安我尸骸,著大海之中金沙洲上。」

行事都集,斷第七繩,船去如馳,到眾寶渚。眾賈競取七寶,各各已足。語菩薩言:「何以不取?」菩薩報言:「我所求者,如意寶珠,此有盡物,我不須也。汝等各當知足知量,無令船重,不自免也!」是時,眾賈白菩薩言:「大德!為我呪願,令得安隱!」於是辭去。陀舍是時語菩薩言:「別留艇舟,當隨是別道而去。待風七日,博海南岸,至一險處,當有絕崖,棗林枝皆覆水。大風吹船,船當摧覆!汝當仰板棗枝,可以自濟。我身無目,於此當死。過此隘岸,當有金沙洲,可以我身置此沙中;金沙清淨,是我願也!」

即如其言,風至而去。既到絕崖,如陀舍語。菩薩仰板棗枝,得以自免。置陀舍屍,安厝金地,於是獨去。如其先教,深水中浮七日,至垒咽水中行七日,垒腰水中行七日,垒膝水中行七日,泥中行七日。見好蓮華,鮮潔柔軟,自思惟言:「此華軟脆,當入虛空三昧,自輕其身。」行蓮華上七日,見諸毒蛇,念言:「含毒之虫,甚可畏也!」即入慈心三昧,行毒蛇頭上七日,蛇皆擎頭授與菩薩,令蹈上而過。過此難已,見有七重寶城,有七重塹,塹中皆滿毒蛇,有三大龍守門。龍見菩薩形容端政,相好嚴儀,能度眾難,得來至此,念言:「此非凡夫,必是菩薩大功德人!」即聽令前,逕得入宮。

龍王夫婦喪兒未久,猶故哀泣;見菩薩來,龍王婦有神通,知是其子,兩乳汁流出。命之令坐,而問之言:「汝是我子,捨我命終,生在何處?」菩薩亦自識宿命,知是父母,而答母言:「我生閻浮提上,為大國王太子。憐愍貧人,飢寒勤苦,不得自在,故來至此,欲求如意寶珠!」母言:「汝父頭上有此寶珠,以為首飾,難可得也!必當將汝入諸寶藏,隨汝所欲,必欲與汝。汝當報言:『其餘雜寶,我不須也,唯欲大王頭上寶珠;若見憐愍,願以與我。』如此可得。」

即往見父。父大悲喜,歡慶無量;愍念其子,遠涉艱難,乃來至此,指示妙寶,隨意與汝,須者取之。菩薩言:「我從遠來,願見大王,求王頭上如意寶珠;若見憐愍,當以與我,若不見與,不須餘物!」龍王報言:「我唯有此一珠,常為首飾,閻浮提人薄福下賤,不應見也!」菩薩白言:「我以此故,遠涉艱難,冒死遠來,為閻浮提人薄福貧賤,欲以如意寶珠濟其所願,然後以佛道因緣而教化之!」龍王與珠而要之言:「今以此珠與汝,汝既去世,當以還我!」答曰:「敬如王言!」

菩薩得珠,飛騰虛空,如屈伸臂頃,到閻浮提。人王父母見兒吉還,歡悅踊躍,抱而問言:「汝得何物?」答言:「得如意寶珠。」問言:「今在何許?」白言:「在此衣角裏中。」父母言:「何其泰小?」白言:「在其神德,不在大也。」白父母言:「當勅城中內外,掃灑燒香,懸繒幡蓋,持齋受戒。」明日清旦,以長木為表,以珠著上。菩薩是時自立誓願:「若我當成佛道、度脫一切者,珠當如我意願,出一切寶物,隨人所須,盡皆備有!」是時,陰雲普遍,雨種種寶物,衣服、飲食、臥具、湯藥,人之所須,一切具足。至其命盡,常爾不絕。

如是等,名為菩薩布施生精進波羅蜜。

云何菩薩布施生禪波羅蜜?

菩薩布施時,能除慳貪。除慳貪已,因此布施而行一心,漸除五蓋;能除五蓋,是名為禪。

復次,心依布施,入於初禪,乃至滅定禪。云何為依?若施行禪人時,心自念言:「我以此人行禪定故,淨心供養,我今何為自替於禪?」即自歛心,思惟行禪。若施貧人,念此宿命作諸不善,不求一心,不修福業,今世貧窮。以是自勉修善,一心以入禪定。

如說喜見轉輪聖王,八萬四千小王來朝,皆持七寶妙物來獻。王言:「我不須也,汝等各可自以修福!」諸王自念:「大王雖不肯取,我等亦復不宜自用。」即共造工,立七寶殿,殖七寶行樹,作七寶浴池。於大殿中造八萬四千七寶樓,樓中皆有七寶床座,雜色被枕,置床兩頭,懸繒幡蓋,香熏塗地。

眾事備已,白大王言:「願受法殿、寶樹、浴池!」王默然受之,而自念言:「我今不應先處新殿以自娛樂,當求善人、諸沙門、婆羅門等先入供養,然後我當處之!」即集善人,先入寶殿,種種供養,微妙具足。

諸人出已,王入寶殿,登金樓,坐銀床,念布施,除五蓋,攝六情,却六塵,受喜樂,入初禪。次登銀樓,坐金床,入二禪。次登毘琉璃樓,坐頗梨寶床,入三禪。次登頗梨寶樓,坐毘琉璃床,入四禪。獨坐思惟,終竟三月。

玉女寶后,與八萬四千諸侍女俱,皆以白珠名寶瓔珞其身,來白大王:「久違親覲,敢來問訊!」王告諸妹:「汝等各當端心,當為知識,勿為我怨!」玉女寶后垂淚而言:「大王!何為謂我為妹?必有異心,願聞其意,云何見勅『當為知識,勿為我怨』?」王告之言:「汝若以我為世因緣,共行欲事以為歡樂,是為我怨;若能覺悟非常,知身如幻,修福行善,絕去欲情,是為知識。」諸玉女言:「敬如王勅!」說此語已,各遣令還。

諸女出已,王登金樓,坐銀床,行慈三昧;登銀樓,坐金床,行悲三昧;登毘琉璃樓,坐頗梨床,行喜三昧;登頗梨寶樓,坐毘琉璃床,行捨三昧。

是為菩薩布施生禪波羅蜜。

云何菩薩布施生般若波羅蜜?

菩薩布施時,知此布施必有果報而不疑惑,能破邪見無明,是為布施生般若波羅蜜。

復次,菩薩布施時,能分別知:

不持戒人,若鞭打拷掠閉繫,枉法得財而作布施,生象、馬、牛中,雖受畜生形,負重鞭策,羇靽乘騎,而常得好屋好食,為人所重,以人供給。

又知惡人多懷瞋恚,心曲不端而行布施,當墮龍中,得七寶宮殿,妙食好色。

又知憍人多慢、瞋心布施,墮金翅鳥中,常得自在。有如意寶珠以為瓔珞,種種所須,皆得自恣,無不如意,變化萬端,無事不辦。

又知宰官之人,枉濫人民,不順治法而取財物,以用布施,墮鬼神中,作鳩槃茶鬼,能種種變化,五塵自娛。

又知多瞋佷戾、嗜好酒肉之人而行布施,墮地夜叉鬼中,常得種種歡樂、音樂、飲食。

又知有人剛愎強梁而能布施,車馬代步,墮虛空夜叉中而有大力,所至如風。

又知有人妬心好諍,而能以好房舍、臥具、衣服、飲食布施,故生宮觀飛行夜叉中,有種種娛樂便身之物。

如是種種,當布施時能分別知,是為菩薩布施生般若。

復次,布施飲食得力、色、命、樂、瞻。若布施衣服,得生知慚愧,威德端正,身心安樂;若施房舍,則得種種七寶宮觀,自然而有,五欲自娛;若施井池泉水種種好漿,所生則得無飢、無渴,五欲備有;若施橋船及諸履屣,生有種種車馬具足;若施園林,則得豪尊,為一切依止,受身端政,心樂無憂。如是等種種人中,因緣布施所得。

若人布施修作福德,不好有為作業生活,則得生四天王處;若人布施,加以供養父母,及諸伯叔兄弟姊妹,無瞋無恨,不好諍訟,又不喜見諍訟之人,得生忉利天上、焰摩、兜術、化自在、他化自在。如是種種分別布施,是為菩薩布施生般若。

若人布施,心不染著,厭患世間,求涅槃樂,是為阿羅漢、辟支佛布施;若人布施為佛道,為眾生故,是為菩薩布施。如是等種種布施中分別知,是為布施生般若波羅蜜。

復次,菩薩布施時,思惟三事實相,如上說。如是能知,是為布施生般若波羅蜜。

復次,一切智慧功德因緣,皆由布施。如千佛始發意時,種種財物布施諸佛,或以華香、或以衣服、或以楊枝布施而以發意。

如是等種種布施,是為菩薩布施生般若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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