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下关、太和、满江街道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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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下关、太和、满江街道的批复
大政复〔2019〕41号
2019年12月25日
发布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大理市人民政府:

《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同意设立下关、太和、满江街道的请示》(大市政专〔2019〕180号)收悉。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理市人民政府设立下关、太和、满江3个街道。

二、行政区划调整管辖范围,以西洱河为界、西洱河以南设立下关街道、西洱河以北设立太和街道;同时,从下关镇划出登龙、西窑、明珠、天井、云瑞、云岭6个社区和天井1个村,从凤仪镇划出满江、红山、晋湖3个村设立满江街道。下关街道:辖金星、福星、玉龙、文献、吊草、大麦地6个村,正阳、龙溪、幸福、鸳浦、西大街、关平、兴盛、泰安、河畔、南环、吉苍、宁和、福文、百乐、花园15个社区。太和街道:辖大关邑、龙泉、荷花、温泉、洱滨、太和、刘官厂、大庄8个村,关迤、兴国、榆华、龙祥、万花5个社区。满江街道:辖明珠、云岭、云瑞、天井、登龙、西窑6个社区和天井、满江、红山、晋湖4个村。

三、行政区划调整办公驻地按拟定方案实施,下关街道办事处使用原下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办公,地点位于宁和社区龙溪路52号。太和街道办事处驻榆华社区鹤庆路62号。满江街道办事处驻经开区裕龙大道大理创业园办公大楼A座。

四、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省土地管理法规政策。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宣传动员,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序稳妥实施。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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