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015號解釋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大理院統字第1014號解釋 |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015號解釋》 |
大理院統字第1016號解釋→ |
生母招贅後夫生子關於承繼一點與前夫之子已屬利害相反即不能代為拋棄承繼之權利但前夫之子對於同居繼父亦應認其負扶養義務酌判贍產
←大理院統字第1014號解釋 |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015號解釋》 |
大理院統字第1016號解釋→ |
生母招贅後夫生子關於承繼一點與前夫之子已屬利害相反即不能代為拋棄承繼之權利但前夫之子對於同居繼父亦應認其負扶養義務酌判贍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