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59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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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589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590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591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甲國革命團體在中國領土內與人訂結契約當然立於私人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