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8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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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81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82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83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田房稅契章程典當逾二十年不贖者即作絕賣應以時效原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