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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90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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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902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903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904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律載嫌隙專指應繼人與被繼人而言立嗣會議妾占重要地位自應尊重其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