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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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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日錄
作者:李賢 
〔明〕李賢撰。賢,字原德,鄧州人,宣德癸丑進士。景泰初,由文選郞中超拜兵部右侍郞,轉吏部,英宗復位,兼翰林學士,入直文淵閣,歷官華蓋殿大學士,諡文達,事蹟具《明史》本傳。是錄隨手紀載,於天順時事頗詳,史稱:「自三楊以來,得君無如賢者,然自郞署結知景帝,超擢侍郞,而所著書,顧謂景帝爲荒淫」,今觀此錄,於景帝一則曰荒淫失度,再則曰流於荒淫,毀詆頗爲失實,史之所譏,蓋卽指此。又謂學士王文與太監王誠,謀取襄王子爲東宮;昌平侯楊洪,不急君父之難,當寇薄宣府,驚惶無措,閉門不出,頗與正史不合。至於葉盛、岳正、羅倫諸人之事,諱而不言,其他事亦概未紀及,皆未免愛憎之見,然日久論定,是非亦曷可掩也。

   正統十四年間,上在位未嘗有失德事。當時王振擅權,致有土木之變。上既回鑾,入南城,天下人心向慕不衰。及景泰淫蕩無度,臣民失望,一聞上皇復位,無不歡忭鼓舞。及石亨、張軏輩竊弄威權,人又失望。有御史楊瑄自河間來者,言石亨家人霸占民田,上謂賢與徐有貞曰:「御史敢言如此,實為難得。」亨輩遂謂賢與有貞主使,不然御史安敢如此,遂於上前訴其迎駕奪門之功,且言賢等欲排陷之,悲哭不已。上不得已,依其所言,召言官劾賢與有貞,下之獄。是時,士大夫莫不驚懼,方喜上嘉御史敢言,以為朝廷清政可卜,不料如此。是日,忽雷雹大作,大風拔木,承天門災,京師震恐。翌日,即將賢等降除參政等官,人以為感召天變如此其速。亨輩之家,大木俱折,冰雹尤甚,皆恐懼不安,遂有此處置。不然賢等安得即出。上心亦知此輩之非,但以初復位,亨等又自以為功,日在前後左右,只得徇從。越二日,上曰:「近日主張行事皆是徐有貞一人,李賢在朕前未嘗有妄言,今與有貞同責,於心不堪。」即召吏部尚書王翱曰:「李賢不可放去,還欲用之。」[1]遂轉吏部左侍郎。

  上之復位,天下人心無不歡戴。若無亨輩攪擾左右,前後皆得正人輔導行事,三代可復。不幸而遇亨輩,讒言一人,未能遽解。數年之久,言路猶塞,所謂「開國承家,小人勿用」,可不戒哉!

  上留賢為吏部左侍郎,時石亨聞之,愕然而怒,然無可奈何。及見賢,忸怩有慚色,已而反加親厚,[2]且以杯酒接慇懃之歡。或有宣召同事,喜見於面;若獨召賢,心便生疑,惟恐毀其短。久之,見賢推誠無偽,方不介懷。但數日不蒙宣召,心便不安,必假以事而進。出則張大其言及寵恩所加,使人畏其勢而羡其榮。然所言大抵私情十八九,在朝文武之士,疏者雖正以為邪;其趨媚親附者雖邪以為正。原其所存,不知天理為何物,惟利是尚,欲其不敗難矣!

  天順改元復位之初,學士陳循輩斥去,惟徐有貞等三人。眾諭謂賢宜入閣。石亨聞之,密謂賢曰:「請子入閣。」賢即固辭曰:「不可。」時賢為吏部右侍郎。亨即言於上曰:「吏部尚書王翱老矣,可令致仕。」即報,翱上疏自陳,已許之矣。亨見賢曰:「翱已休致,君代之矣。」賢曰:「朝廷不可無老成人。翱雖老,精力未衰,以賢輔之可也,賢何敢當此重任。」亨曰:「事已成矣,為之奈何?」賢懇求不已。明日,亨言於上,曰:「李某以翱不可釋,左右亦贊其說。」遂留之。眾論復欲賢入閣。翱聞賢留之,不樂曰:「吾計已決,何故是沮!」賢曰:「所以留之者,非為公計,為朝廷慮也。」已而,賢為石亨輩嫉而黜為福建參政,上召翱曰:「李某非其罪,不可釋去。」[3]翱曰:「既不去福建,令往南京可也。」上曰:「南京亦遠,留為吏部左侍郎。」翱不得已,從之。翱之欲賢遠去者,非惡賢也,恐亨輩害之,幸使離此,庶免其害耳。

  天順改元之初,天下人心莫不忻悅。徐有貞以迎立有功,命入閣與議國事。賢亦為眾論所推入閣,與有貞同事。上銳意委任,寵眷極隆。賢自念遭逢之難,助有貞展盡底蘊,知無不言,謂太平可立而待,凡用人行事,一以公道處之,左右遂不能堪。

  初,太監吉祥以有迎立功與國政,不通文墨,恐事歸司禮監,以此極力贊說凡事與二學士商議而行,意欲籠絡附己。及論薦文武士有狥私者,賢等持公道以沮之,祥亦不悅。會有御史楊瑄言太監吉祥、總兵石亨家人占奪民田,乞加禁約,上嘉其敢言。祥在旁見斥其名,初甚慚懼,已而盛怒,欲罪之,上不許,乃已。及石亨出兵回,聽左右言,忿然訴御史不實,意有貞與賢主使,且激祥曰:「今在內惟爾,在外惟吾,彼欲排陷,[4]其意非善。」初,祥見亨濫冒陞賞,意甚不平,每訐其短。及聞亨言,其勢遂合。曰:「內閣專權,欲除我輩。」上初信其說而從之,遂置有貞與賢於獄。是日晚,雷電大作,雨雹如注,大風拔木。祥之門老樹皆折,亨之宅水深尺餘。明日,即赦而出之。

  初,言官欲論亨不能振作兵威,虜復入寇,又歷數不法事情。附勢者潛泄於亨,亦謂有貞主使。其都御史、御史逮之一空,朝野愕然,莫不失望,言路從此不通矣。

  景泰間,山東連歲災傷。天順初,人猶饑窘,已發內帑銀三萬兩賑濟,有司以為不敷,乞增之。上召有貞與賢曰:「可從否?」賢對曰:「可。」有貞怫然曰:「不可。不知其弊者以為可。臣常見發銀賑濟,小民何嘗沾惠?俱為里老書手得之。」賢曰:「雖有此弊,猶勝於無銀。」上曰:「增銀是也。」吉祥亦曰:「朝廷錢財如山,不必吝惜。」有貞不得已從之,遂增銀四萬兩。有貞退而不樂,賢曰:「先生誤矣!朝廷欲出內帑濟饑民,而我輩反沮之,萬一迫而為盗,責將誰歸?」蓋其初不論可否,惟欲事事出於己,古之人惟其事之當而從之,[5]不必出于己也。後上亦覺有貞之非,嘗曰:「如增銀濟民一事,有貞不然先生之言,其謬如此。」

  天順初,副都御史年富被石亨侄彪奏害,自大同逮繫至京。上曰:「此人何如?」賢對曰:「行事公道,在彼能革宿弊。」上曰:「此必石彪被富沮其行事,不得遂其私耳。」賢曰:「陛下明見。真得其情,須早辨之,幸甚!」明日,上召錦衣衞指揮門達曰:「年富事情,務在推問明白。」已而進狀,果多不實。賢曰:「須遣人體勘,庶不枉人。」上曰:「然。」乃遣給事中、郎中二人。上曰:『再遣武職一人同往。不然,縱得其實,彼必以為回護。」賢曰:「陛下所慮極是。」勘回,果無實狀,富遂致仕而歸。 此段下原脫一段文字,今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補於下:「天順初,石亨招權納賂,文武大臣多出其門,奔競成風,士大夫不知廉耻為何物,賢深憂之,思欲息此風。適廷試舉子,以『求賢』、『安民』二事問之,欲得真才,止奔競,以正士習。時都御史缺員,有行賄於權貴之門者,薦其名,上知其不可,問賢可以勝此任者,且曰:『若耿九疇何如?』賢曰:『陛下得人矣,此人廉名素著,士林重之。』未幾,九疇自陝來,遂拜都御史。上召見,戒諭諄切,深愜輿論」。)

  天順初,上以郕王薨,欲令汪妃殉葬。賢因奏曰:「汪妃雖立為后,即遭廢棄幽閉,幸與兩女度日。若令隨去,情所不堪。况幼女無依,尤可矜憫。」上惻然曰:「卿言是。朕以為弟婦且少,不宜存內。初不計其母子之命。」一日,上曰:「汪妃既存,不宜在內。欲移居舊府,何如?」賢曰:「如此誠便。但衣服用度不可缺減。」上曰:「朕更欲加厚,豈可減乎!其原侍宮人悉隨之,復遣老成中官數人以備使令。」由是母子保全,甚得其所。

  天順初,虜酋孛來近邊求食,傳聞寶璽在其處,石亨欲領兵巡邊,乘機取之。上曰:「何如?」賢曰:「景泰以來,連年水旱災傷,府庫空虛,軍民疲困已極。陛下初復位,正宜與之休息。况酋虜雖近邊,不曾侵犯,今無故舉兵伐之,恐不可。若寶璽乃秦皇所造、李斯所篆,亡國之物,不足為貴。」上曰:「卿所見極是,莫若只遣通事賚賞賜以與之。」賢曰:「聖慮如此,庶幾允當。」明日,召亨曰:「且未可舉兵,先遣通事探其逆順,俟其回報處置。」亨意方止。於是遣都督馬政往見孛來,厚與賞賜,深知感恩。但其餘部落為梗,[6]得孛來保送使臣而回。

  賢自再入閣,立意退避,必待宣召方趨侍,不然只在閣內整理文書封進。雖十日不召,亦不往。上久而覺之,且厭石亨輩朝退頻入見,或因小事私情,或無事亦報入見。一日,上召賢曰:「先生有文書整理,每日當來。其餘總兵等官無事亦頻來,甚不宜。令左順門閽者今後非有宣召,不許擅進。」上意謂賢當來,賢亦不自入,必有宣召而後入。然上意漸加向從,凡左右薦人,必召賢問其如何,賢以為可者,即用之;不應者,即不行。但賢惟以正對,上亦漸覺。

  二年郊天後,上一日顧曰:「朕居南宮七年,危疑之際,實賴太后憂勤保護。罔極之恩,欲報無由,可仿前代尊上徽號,何如?」賢頓首曰:「陛下舉此,莫大之幸也。」於是,命擬徽號。賢定四字,曰「聖烈慈壽。」詔示天下,人心大悅。慶賀禮成,太后深慰喜之。復加贈其親以榮,所自太夫人董氏,壽方九十;兄弟五人,長廕會昌侯,次皆高品。子孫數十人,皆爵祿之。左右又有為其次兄求陞者。一日,上謂賢曰:[7]「外戚孫氏一門亦足矣,復希恩澤以為慰太后之心,不知太后正不以此為慰。比者授其子弟官時,請於太后,數次方允,且不樂者累日。曰:『有何功於國家,濫受祿秩如此。然物盛必衰,一旦有干國憲,吾則不能救。』今若聞此,必見怒矣。」賢曰:「此足以見太后盛德。」因問:「祖宗以來,外戚不與政,向為侯者與政,不審太后知乎?」上曰:「太后正不樂此。初為內廷近侍惑以關防之說,至今猶悔。」[8]賢曰:「此尤足以見太后之高。但侯為人惇謹,後不可為例耳。」上曰:「然。」

  禮部請太子出閣讀書,上召賢謂曰:「東宮讀書當在文華殿,朕欲避此往居武英殿。但早晚朝太后不便,姑以左廊居太子。卿可定擬講讀等官,卿宜時常照管。」且曰:「先讀何書?」賢對曰:「四書、經史,次第講讀。宜先大學、尚書。」上曰:「書經有難讀者,朕讀至禹貢及盤庚、周誥諸篇,甚費心力。」賢曰:「讀書經法,先其易者,如二典、三謨、太甲、伊訓、說命諸篇,明白易曉,可先誦讀。」上曰:「然寫字亦須用心。朕初習字,侍書者不曾開指下筆法,任意寫去。及寫畢,令其看視,又不校正。以此寫字不佳。」賢對曰:「寫字亦不必求佳,但點畫不苟,且率易為善。」上曰:「然。」及定擬講讀等官將二十人,上一一品其人物高下,皆當其才,明哲如此。

  四月中,上召賢謂曰:「如今各邊革去文臣巡撫,十分狼狽,軍官縱肆貪暴,士卒疲憊。」且曰:「朕初復位,奉迎之人紛然變更,以此不便,只得依從,今乃知其謬。卿為朕舉進才能者用之。」賢因請曰:「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寧夏、甘肅六處要人最急。」上復曰:「卿與王翱、馬昂商議推選,務在得人。」且曰:「多舉數人,擇而用之。」於是議推十二人,明日進呈,遂定浙江布政白圭在遼東,山東布政王宇在宣府,僉都御史李秉在大同,監察御史徐瑄在延綏,山西布政陳翌在寧夏,[9]陝西布政芮釗在甘肅,俱以京官巡撫其地。上曰:「武人所以惡文臣者,只是不得遂其私耳。在任者即日遣使召之。」兵部尚書馬昂以貴州賊情甚急,速得一人往理其事,於是復以白圭往。時圭適以考績至京,即陞右副都御史,贊理貴州軍務。復以太僕卿程信為僉都御史,巡撫遼東。

  會昌侯弟顯宗家人私起店房,專利以病客商。事聞,上召賢曰:「皇親豈可如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賢對曰:「若陛下以至公斷之,誰不畏服!」乃命毀其房,家人抵法,顯宗姑免其罪而戒之。侯初病,既出見上,為其弟乞恩,終不允。上召賢謂曰:「侯者不知自責,反乞恩澤,朕終不允。又以母老為辭,求之良久,竟從公法。」賢頓首曰:「真可謂王者不私矣!」

  吏部左侍郎孫弘聞喪,上召賢曰:「孫弘豈勝吏部?」賢曰:「誠如聖諭。蓋弘以知縣考滿赴京,為忠國公石亨鄉里,囑留京官。又因奉迎有功,陞工部侍郎,復極力謀求得此,士林鄙之。」上又恐其謀奪情,即令守制。復召賢曰:「吏部侍郎乃天下人物權衡,非他部比,必得其人。先生以為誰可?」賢曰:「以在朝觀之,無如禮部二人,可擇一用之。」上復問其優劣,賢曰:「鄒幹為人端謹,但規模稍狹;姚夔表裏相稱,有大臣之量。」上曰:「然。」遂用之。命下,士類皆悅。

  禮部郎中李和託一釋子囑權近求為侍郎,士論紛然不平。上問賢:「此人何如?」賢對曰:「不知。」上悟其意,復問吏部尚書王翱,亦不甚許。他日,以學士李紹對。上復問賢,賢對曰:「此公論也。」上遂決。奉天門朝畢,召吏部發玉音,除紹為禮部右侍郎,輿論大愜。

  兵部尚書陳汝言坐臟下獄,忠國公石亨因齋宿來予朝房內議當此任者,難其人。賢曰:「以在朝言之,惟都御史兩人中擇一人焉。」又問:「誰可?」賢謂:「馬昂行事平易。」亨尚猶豫,復會尚書王翱議,翱薦工部尚書趙榮。賢以為不可。翱意頃其所厚,又以昂是鄉里,避嫌。賢頗不然,云:「此議對之天地鬼神,務出至公。」翱與亨謝而從之。一日,上召賢問:「此任誰可?」賢以昂對。上以為然。賢請敕廷臣共舉堪任者,若高於昂,當用之;不然,方用昂。洎僉議亦以昂,[10]遂除兵部尚書。

  上躬理政務,凡天下奏章一一親決,有難決者必召賢商議可否。且厭左右干預,察知無非私意。嘗於靜中召賢,[11]嘆曰:「為之奈何?」賢對曰:「惟在獨斷,可以革之。」上曰:「非不自斷,如某事某事,某人某人,皆不從其說。」賢對曰:「若常如此,可矣。」上曰:「但依則悅,不從便拂然見於辭色。」賢曰:「於理果不可行者,宜從容諭之。」上曰:「今後彼欲用人不當者,先生亦當執而沮之。」賢曰:「臣若頻沮其勢,必怨。惟陛下明見,自以為不可,庶幾漸能革之。」上曰:「然。」

  上復位之後,因思建庶人輩無辜淹禁將五、六十年,意欲寬之。一日,謂賢曰:「親親之意,實所不忍。」賢即對曰:「陛下此一念,天地鬼神實臨之,太祖在天之靈實臨之,堯、舜存心不過如此。」上遂決。即日白太后,許之。左右或以為不可,上曰:「有天命者,任自為之。」左右聞之,皆愧服不能止。乃遣中官於鳳陽造房屋。畢日,上召賢曰:「今可送去。」敕軍衞有司供給柴米,一應噐用悉令其完具,以安其生。聽其婚娶,以續其後。自在出入,給與閽者二十人、婢妾十數人。遣太監牛玉入禁諭其意,建庶人聞之,且悲且喜,不意聖恩如此。時庶人年五十六、七矣。吳庶人已歿,尚有庶母姐㚺、老婦五六人,有年八十以上者。庶人入禁時方二歲,出見牛馬亦不識。上召賢,謂:「可發旨意。」賢謂:「此非細事,宜諭文武百官。」上曰:「然。」次日宣畢,人人感嘆,以為真帝王美事。既而,又有淺見者以利害之言沮之,上不聽。

  按:成祖登極初,謂建文自焚,嘗葬以天子之禮,無貶黜之文。天順初,英廟又憫建文子庶人之無辜,釋其囚而聽其婚娶,出入自在。今日推祖宗之心,加以諡號,使得比諸景皇帝,固無不可也。

  景泰間,太監興安崇信釋教,每三年度僧數萬,於是僧徒多濫。天順二年又如期,天下僧徒復來京師,聚集數萬。上召賢曰:「僧徒豈可如此泛濫。」賢對曰:「陛下明見最是,宜禁止之。」 [12]遂出榜曉諭:「今後每十年一度。擅自披剃,二十以上者俱令還俗,違者發邊衞充軍。度者俱照定額考送。」於是僧徒知懼,皆散去。 (此處原脫大段文字,今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補於下:「先是,忠國公石亨來閣內議事,因說山林隱士,聞江西撫州有吳與弼者,乃司業溥之子,累薦不起,實淹貫經書,動遵古禮。亨慨然曰:『吾薦之,煩子代草章奏,即日上之。』數日不報,蓋為左右所沮也。一日,上召賢問曰:『吳與弼果如何?』賢曰:『與弼,儒者之高蹈。自古聖帝明王莫不好賢下士,徵聘隱逸,若陛下行此一事,亦本朝盛舉。』上遂決,乃命行人齎敕書束帛造其廬。與弼接見之際,即謂朝廷厚意如此,當赴闕謝恩,但本意不受官職,就辭幣帛。數月未至,上問數次。一日,行人來報,至通州矣。賢即入言之。上曰:『當授以何職?』賢曰:『今東宮講學,正宜老成儒者輔導之,宜受宮僚。』上曰:『何職?』賢曰:『庶子、諭德皆可。』上曰:『莫若諭德之名。』賢曰:『諭德有左右。』上曰:『與之左。』賢曰:『若見畢,可召至文華殿顧問以重之。』上曰:『然。仍以文幣賜之。』賢曰:『再於館次張具尤當。』上許之。次日,見上,發玉音召吏部命為左春坊左諭德。朝士皆悚然驚異,以為布衣召至,一旦授此。上召賢曰:『明日可引至文華殿。』次日,既見,引至上前,問曰:『久聞高義,特聘爾來,如何不受官職?』初不對,賢促其對。良久,方對云:『微臣草茅賤士,年二十嬰疾,日加虛怯,以此不能出仕。山林之下不敢接見一人,雖聞犬吠亦驚,調治病軀不暇。非有高世之心,不意聲聞過情,為當道論薦,蒙皇上厚意,以天書、幣帛來聘。天使到門,不勝感愧,因而動作,老疾復發,延至數月方能起程。至通州,忽失聲一日,又痰作二日,洎入見皇上之時,幸不痰作。況年六十有八,老疾衰朽之人,實不堪供職。』上曰:『宮僚亦從容優閑,不必辭。』與弼對曰:『朝廷之職,臺諫之次,宮僚為重。』上曰:『宮僚亦眾,不專勞先生。』不允所辭。終不敢應。於是賞文幣四表裏、羊酒、柴米,遣太監牛玉送至館。上顧謂賢曰:『此老非迂闊者,務令就職。』與弼終不就,三辭,後稱病。叩其所以不就之故,以敕書太重,以伊、傅之禮聘之,卻以此職授之,故不受。賢謂:『如此,亦固執矣。且朝廷致敬盡禮,待先生非輕。初不無承權輿之意,今必欲如傅說爰之。作相亦難,既稱衰病,又務當大任,倘勢不能行,人皆失望。不若且就宮僚,若果有建明,則大任以漸而至。不然,三辭不允,亦宜就職,以答朝廷至意。』問日,上謂賢曰:『與弼既來,如何不受職?若受職亦不相拘,聽其自在,候秋凉,欲歸亦不相留,以俸祿養其終身,不亦可乎?』復命賢諭以此意,亦不受。賢初見與弼,待以賓師之禮,於是公卿大夫莫不加敬,以為待布衣之重如此,近世罕見,所以人咸驚訝,中官尤不然之。賢每為之解云:『待此所以勵風俗,使奔競干求乞哀之徒、孜孜于利祿宦達者觀此自覺羞愧,孟子所謂貪夫廉懦夫有立者,此舉庶幾能之!』賢偶因右腳指下為手所傷,復入湯氣,遂至發腫,五月二十九日早不能趨朝。上即問之,左右以疾對。即遣太監裴當齎羊酒來視疾。六月一日,復遣當同太監安寧齎銀五十兩來視。又命太醫劉禮調治。四日,復遣太監牛玉領禮來視。六日,再遣玉來。每來必以政事數十條參定。七日,趨朝入謝,上甚悅,且云:『先生尚宜將息,不可多行動也。』處士吳與弼不肯受職,三辭後,以疾不能動履,留京兩月不敢具本再辭,來賢舍訴衷曲,乞回。賢謂:『若肯就職,或有可行之道。且東宮早晚天凉講學,凡有輔導進學之法,賢必能贊說依行。或因其留,可以開聖學。賢當乘間進言,云與弼於經書義理窮究最精,皇上勵精圖治,日勤政務,凡天下章奏一一親覽自斷,比先於經書雖嘗講讀,彼時春秋尚早,至今歲久,豈無或忘?況此聖心開明,又非前日可比,若於萬幾之暇,令與弼從新講說發明,則陛下於義理愈加精熟,由是剖決政事益得其當,有助於聖治不淺矣。又況賢早晚亦得請教,以治身心,以贊治道。』與弼堅辭,謂衰疾不能供職,決意乞回,又恐上意見譴,乞賢成全。賢次日早見上言:『與弼本意亦願供職,第以老疾不愈,進退狼狽,望陛下寬容。若不見譴,許其具本再辭。』上曰:『果然,亦難留也。」賢曰:『朝廷盛事,若始終成美,尚得賜與為善。』上首肯之,且曰:『既以行人聘來,還以行人送歸,再與敕書,令有司供月糧米以贍終身。」賢即拜賀云:『此舉實帝王盛德之事,曠世稀有。』於是與弼感激無以報稱,條陳十事上之,復上表謝恩而去。」)

  上留心政務,漸覺招權納賄在左右者之非,厭其所為,不能驅遣。嘗於靜中屏其人,告賢曰:「為之奈何?」賢曰:「人君之權不可下移,果能自攬,彼之勢自消,惟此為良法。其私情既不能行,趨附之人漸亦少矣。」上以為然。且曰:「無此相礙,何事不順。吾早晨拜天、拜祖宗畢,視朝既罷,進膳後閱奏章,易決者即批出,有可議送去先生處參決。」賢曰:「臣等所見亦有不到處,更望陛下再加參詳斟酌,穩當施行,如此則庶績其疑矣。」上深以為然。且云:「左右乃曰:『此等奏章,何必一一親覽。』又曰:『亦不必送與閣下看。』又曰:『差便差到底。』[13]奸邪不忠如此。」賢曰:「惟陛下明見。」又曰:「朕負荷天下之重,五鼓二點即起,[14]齋潔具服拜天畢,省奏章剖決訖,復具服謁奉先殿,[15]行禮畢,視朝。循此定規、定時,不敢有誤。退朝至文華殿,或有政事有關大臣者,則召而訪問商榷。復省奏章訖,回宮進膳後,從容遊息至午初,復省奏章。暇則聽內政,至晚而休。若母后處,每日一朝,有命則兩日一朝,隆冬盛暑五日一朝。今左右乃曰:『何乃自勞如此。』」賢曰:「自古賢君修德勤政,莫不皆然。今陛下敬天、敬祖宗,孝母后,親覽政務,則修德勤政之事備矣。臣願陛下持此不衰,堅如金石,可以馴至夫堯、舜之道,而為堯、舜之君矣!」又曰:「如此行之,亦有何勞?不然,則便於安逸而怠荒至矣,雖悔何追?」賢曰:「陛下言及於此,社稷蒼生之福也。」

  駙馬趙輝貪財好色,景泰時在南京,天順改元,乞來朝,上許之。既見厚,有所獻,賜左右求封爵。

  日,上召賢曰:「趙輝求封,如何?」賢對曰:「名爵豈臣下可求?」左右亟欲成之,上復召賢議,賢謂:「求則不可與,若朝廷念其舊戚,自加恩命則可。」遂從之。已而,輝以賄賂事發,特免其罪,封爵竟亦不行。

  先是,兵部尚書陳汝言阿順權宦,[16]   錦衣衞官校差出提人,惟財是圖,動以千萬計,天下之人被其擾害不可勝言,此情不能上達。賢一日從容言於上曰:「今天下百姓頗安,惟有一害。」上曰:「何害?」廣曰:「錦衣衞官校是也。一出於外,如狼如虎,貪財無厭,寧有紀極!」上即悟曰:「此輩出外,誰不畏懼?其害人不言可知。今後非大故重事不遣。」賢頓首曰:「幸甚!」

  鎮守遼東太監范英乞來朝見,即以部下親昵都指揮高飛乞統遼陽兵,然已有參將曹廣,兵部以為不可。上欲允之,召賢曰:「可以飛代廣。」[17]賢不能止。明日,復見上曰:「聞飛非統御才,地方所係。」上曰:「已發,奈何?」賢曰:「雖發未行,猶可止。事未停妥,雖行亦止。」上曰:「然。」即召兵部已之。

  時祭風雷山川之神,而壇壝在城外,上不欲夜出,問賢:「可以勳臣代之否?」賢曰:「果有故,亦須代,但祖訓以為不可。」上曰:「今後當自行。但夜出至彼,無所止宿,欲效天地壇為一齋宮,如何?」賢曰:「可。但宜減殺其制。」上曰:「既有止宿,[18]日未下時至彼,祭畢,拂曙而回,庶免晚間出入。」賢頓首曰:「聖慮極是。」

  上一日言:「宦官蔣冕,雖曾效勞,其實讒亂小人。朕初復位時,即於太后前曰:『皇后無子,亦當換。』朕即斥之,方止。及立東宮,又復曰:『其母如何?』朕曰:『當為皇貴妃。』乃止。一日,命冕選宮人充用,既選,乃曰:『太后處不必知。』朕曰:『不可。』復於太后處曰:『上欲隱之。』及朕白太后,方知其離間,以此遠絕之。」賢曰:「讒說殄行,自古帝王所深惡者,陛下絕之,甚是。」

  二年冬,鷹坊司內臣奏乞出外採獵,上不許,復固請,上曰:「爾輩欲出獵,但不許擾害州縣。朕遣人訪之。」既許其出,意彼一時之言,未必追訪。出至州縣,不能獲一禽,有司懼其威,斂之於民,聚鹿、獐、兔、雉而獻之,內臣以為獵所獲者,遣人領進。上果令人密訪,某州若干,某縣若干,皆得其數,候其至,各杖而黜之。

  冬十一月間,上一日屏去左右,召賢從容言政治得失。賢因極言不情之弊:往往差錦衣衞官校出外提罪人,然此輩嗜利,[19]其勢如狼虎,所過無虛,必飽其欲而後已,動以金銀千百計,有司不勝其擾,略達此情。上初不許,且曰:「今後但不可多差耳。」不意差者多左右貴近所囑,因而譖毀,謂賢多言,彼有犯者自當其罪。上聽之,從而見疏。賢初亦覺之,[20]不知所由,已而,左右傳說如此,賢謂:「此弊九重之邃何由得聞?賢既得親近,豈忍隱蔽而不言乎?言而得罪,亦所甘心!」越旬日,復召時,待之如前,蓋聖鑒孔昭也。

  時小人欲求倖進者,多不能得,謂賢沮之,莫不怨恨,乘隙誹謗。時刑部尚書缺人,已取山東布政陸瑜,即乘此駕說瑜用賄賂求而得之,朝士紛然,以為瑜至必不用。又謂石總兵已達於上,謂賢必然見害。後瑜至,上召賢議之,仍以瑜為尚書,羣小愕然,眾毀方息。

  上初雖聽譖,怒言錦衣之弊,復密察之,皆得其實,尤有過於賢所言者,召其指揮者戒之曰:「自後差人,敢有似前者,必重罪不宥。」由是收斂,不敢縱意求索。人或為賢危之曰:「先生招怨如此,奈何?」賢曰:「若除此一弊,怨亦不辭!」

  先是,安遠侯柳溥在涼州任虜寇搶掠,不敢出兵。監察御史劉濬奏其畏怯,以致折損官軍。上怒其所言,且曰:「與賊對敵,安能不損?使將校聞此二旨,豈不解體!」欲加之罪。賢對曰:「御史是耳目官,所見當言。用其是,舍其非,不宜見譴。」上乃止。終不以為然。後因錦衣之怨,謂賢護向秀才,且曰:「如某御史多言,便以為當說。」濬後代還,竟下獄。尋亦悔悟,輕其罰,降職外補而已。

  太傅、安遠侯柳溥,以禦寇無功取還。既至,上召賢曰:「溥為主將,畏縮如此,若不懲治,何以警眾?且有罪不罰,人誰畏法!」即命言官彈劾,罷太傅閑住。越數日,[21]溥以馬駝進,上怒擲其奏曰:「溥無狀如此。莊、凉之人,既被虜寇搶掠,[22]頭畜殆盡,復為總兵所索,不然從何而得?況無功戴罪,朝廷復受其所獻可乎?」遂卻之,且責其非。溥慚懼而退。

  冬十一月,聖節及冬至例宴羣臣於奉天殿,上顧謂賢曰:「節固當宴,不惜所費,但計牲畜甚眾,尚有正旦、慶成,一歲四宴,朕欲減之,如何?」賢曰:「大禮之行,初不在此,陛下減之亦是。」由是每歲二宴,至正旦亦或不宴,惟慶成一宴歲不缺云。

  景泰不豫,文武羣臣不過俟其不起,請上皇復位耳,時武清侯石亨、都督張軏掌大兵,小人欲圖富貴者以為少保王文、于謙與中官王誠等欲取宗室立之之說以激亨等,借其勢而成之,亨等遂以迎駕為功,殺王文、于謙等,再貶謫陳循等數十人。亨封忠國公,軏封太平侯,乃固寵攬權,冒濫官爵,黷貨無厭。方復位之初,人心大悅,及見亨等所行,人皆失望。干動天象,彗出星變,日暈數重,數月不息,乃羣陰圍蔽太陽之象。而亨恬不知戒,賄賂公行,強預朝政,掠美市恩,易置文武大臣、邊將以張其威,有不出於門下者,便欲中傷。中外見其勢燄,莫不寒心,敢怒而不敢言。亨侄彪,頗驍勇,驟陞都督,性尤貪暴。初立邊功,大肆兇惡,謀鎮大同,邀人奏保。朝廷覺其不實,使人廉察,果得虛詐。置彪於法,人心皆快。已而罪連亨,朝廷初念其功,累宥之。未幾,家人傳說怨謗,有不軌之謀,於是置亨於法,籍其家,受禍甚烈,議者以為天道好還如此。人見其名位、勢力如泰山之安,一旦除之,曾不少阻,蓋幽明冤枉從此伸氣。雖朝廷大法有所不免,亦其罪惡貫盈,人神共憤,助力於其間。當時若以彪鎮大同,誠為可懼。且在京武官多在亨門下,而亨又握兵權,天下精兵無如大同,稍有變動,內外相應,其禍可勝言哉!此時雖欲撲滅,力不能及。今辨之,於早除此大害,非上之剛明果斷,不能如此。而亦祖宗在天之靈有以默相之,社稷綿遠端兆於此。

  天順四年,天下諸司官吏朝覲至京。上召賢謂曰:「朝覲之弊,不可不革。」賢曰:「誠如聖慮。」即出榜禁約,不許與京官交通,餽送土物,亦不許下人挾仇告害。由是肅然不犯。上召賢謂曰:「黜陟之典,亦當舉行。」賢曰:「此祖宗舊制。」即敕吏部、都察院退不職者數百人,旌其才行超卓、政績顯著者布政以下賈銓等十人,賜以衣服、楮幣,禮部筵宴,命太監牛玉、吏部尚書王翱及予三人侍宴,以勵其眾。輿論歡然。隨於其中召布政蕭晅為禮部尚書,[23]賈銓為副都御史。先時,吏部舉銓可大用,以其名重,欲任以戶部尚書。上問賢:「以為何如?」賢對曰:「聞其名則可,未見其人。」及銓至京,命賢觀之,貌不稱名,乃別求之。賢以副都御史年富執法不撓,可居此職。上亦以為然。不意左右不悅富者甚眾,謂賢曰:「上不喜此人,不可再舉。」賢以為實。然一日上召賢謂曰:「戶部之缺,果誰當之?恐非年富不可。」賢曰:「此人不悅者眾,愈見其賢。」上曰:「富之執法正,宜居此。國計所關,豈顧私情不悅者。」遂召為戶部尚書。士林咸以為宜。

  內府庫官奏:[24]「今歲用計之不數年而盡。」於是,敕戶部議,欲以蘇、松、嘉歲折糧銀折金五萬兩。 [25]上召賢謂曰:「國家錢糧出在東南,而金非其所產。今欲折金,價必湧貴。」賢對曰:「誠如聖慮。」因論雲南各處土人有歲辦金銀,遂令以銀折金數千兩,待十年後不足,再議而行。

  會昌侯孫繼宗,因冒報迎駕功陞官者俱有首其子弟冒報者,亦二十餘人,具奏辭免。上召賢謂曰:「此事何以處之?」賢對曰:「以正法論之,盡當革去。但念國戚,於親子弟存之,革其家人冒陞者,庶全恩義。」上曰:「然。但此事若白於太后,必盡革去,雖侯爵未可保也。」賢對曰:「惟陛下裁之。上不失母后之心,幸甚!」上曰:「須如先生之言,然後允當。」卒從之。

  上天資英武,益明習政務,[26]天下奏牘,一一親覽,或有毫末差失,便能察見,凡有發下裁斷,賢等一出至公。上知其無私,委任益隆,凡事不肯輕易即出,必召問其可否。或遣中官來問,務得其當,然後行。是以政事無大差失,法度振舉,人心驚懼,平昔縱放者莫不收斂。其中官惟一二耆舊特加重焉,其餘雖一時寵眷至厚,一旦有失,即置於法,略不假借,用是不敢肆然。

  法司奏石亨等冒報陞官者俱合查究,上召賢問曰:「此事可否?恐驚動人心。」賢對曰:「若查究則不可,但此等冒陞職者,自不能安,欲自首,猶豫不決。若朝廷許令自首免罪,事方妥帖。」上曰:「然。」遂行之。於是冒陞職者四千人盡首改正,人心皆快。或有議欲追其支過俸糧者,賢曰:「不可。」戶部奏請,得旨乃免,人心皆安。石亨既置於法,平日出入門下者無不驚懼。一日,賢言於上曰:「元惡既除,宜戒諭羣臣,且安人心,不究其餘。」遂行之,中外釋然,無不感戴朝廷之恩者。

  初石彪事發,言官密奏。明日,大班劾之,即有漏泄於彪者。上召賢曰:「羣臣黨惡如此,不可不戒!」賢對曰:「誠如旨意。」乃敕諭百官:「今後文武大臣,無故不許往來,近侍官不許造大臣新宅,錦衣衞官亦然。」於是,莫不肅靜。天下聞之,亦皆悚息,交通之弊遂止。

  石亨下獄死,法司請瘞其屍,上召賢曰:「如何?」賢曰:「如此行之,未為盡善。法司宜執法論罪,欲梟首示眾,朝廷從寬,特全其首領,尤見恩義尚存。」上曰:「然。」即從之。

  一日,從容言及迎駕奪門之功,賢曰:「迎駕則可,『奪門』二字豈可示後?況景泰不諱,陛下宜復位,天命人心無有不順,文武羣臣誰不願請,何必奪門?且內府之門,其可奪?『奪』之一字,尤非順。幸賴陛下洪福,得成其事。假使景泰左右先知此事,亨輩何足惜,不審置陛下於何地!」上曰:「然彼時何以自解?」方悟此輩非為社稷計,不過貪圖富貴而已。賢曰:「臣彼時極知此舉之非,亦有邀臣與其謀者,臣不從。以臣之愚見,景泰果不起,率文武羣臣請出陛下復位,安用如此勞擾!雖欲陞賞,以誰為功?老臣耆舊依然在職,豈有殺戮、降出之事致干天象?而羣小之計無所施矣!招權納賂何由而得?忠良之士亦無排擠之患,國家太平氣象豈不由此而盛?易曰:『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言其必亂邦也。於此驗之,為尤信。」上曰:「然。」

  按:天順初,以迎駕為功者大開賄賂之門,在朝文武之士靡然從風,奔走其門,惟恐或後。以財寶先投者先得美職,無復論才之賢否,風俗大壞,不可勝言。上亦頗知其非,但復位之初,俯而從之。明年,稍自振作,十從其四五。又數月,十從其二三。又明年,凡百自斷,其賄賂之門徒開而已。初時有美要職事一缺,謀之者如蠅聚腥,爭欲得之,自後缺雖多,而謀之者無一人,蓋用人之柄在上,權貴不與焉。雖欲賄賂,何所投乎?向日奔競之風,一變而為恬退之習,可見士風之振否,顧上之人力行何如耳!

  天下氣候關於朝廷,驗之果然。景泰時不孝於親,不敬其兄,不睦其室,至而朝廷之上怨恨,憂鬱之氣充滿,是以六、七年間水旱災傷遍天下。天變於上,氣乖於下,一年甚一年。自天順初上復位之後,敬天尊祖,孝親睦族,宮室之中,有恩以相愛,有禮以相接。歲時調和,年穀屢豐,海內之民無饑寒流離之苦。由是觀之,朝廷之氣和,天下亦和;朝廷之氣乖,天下亦乖。中庸所謂「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聖賢之言,信不誣也。

  耿九疇、軒輗皆廉介之士,操履素定,天下信之。天順初,首用耿為都御史,軒為刑部尚書,但二人之才不異於眾,特取其行之高於人。洎供職,未有建明。耿欲糾石亨之罪,[27]反為所排,出為江西布政,尋轉四川。上知其為人清正,但為亨輩所嫉。一日,泛論人才,念及九疇非其罪,賢因曰:「此人操行誠不易得。」遂有召用意。賢竊慮彼時臺憲本無罪,被石亨所擇而黜之人皆惜朝政之失,幸而召用,以見朝廷悟亨之非,所係不小。未幾,因禮部缺人,召至京師。上憐其衰,命為南京刑部尚書,且曰:「遂其優閑可也。」初,軒輗在刑部數月,因疾作懇乞致仕還家,後每念輗之為人,亦不易得。賢曰:「二人素行,海內共知。」一日,南京總督糧儲缺人理之,論及往日能理此事者莫如輗,遂為左都御史委任之。未幾,九疇卒,上嗟悼良久,曰:「可惜此老,欲其優閑而遽亡邪!」尋以左都御史蕭維禎為南京刑部尚書。

  上因說校尉行事者亦多枉人,且如行臨川王與四尼姑通,[28]及鎮撫司指揮門達問之,實無此情。又聞行事者法司依其所行不敢辨,雖知其枉,付之嘆息,惟門達能辨之。賢因言往時行事者挾仇害人,涉虛者治以重罪。上曰:「若如此,又慮其不肯用心訪察。今後但令鎮撫辨其枉者可也。」

  天順四年秋,天下大水,江南北尤甚,田盡淹没。時上意明察,凡事臣下莫敢發端。一日,因召問畢,從容言曰:「臣聞今年水災甚大,數十年來未嘗見此,百姓不能存活。」上曰:「為之奈何?」賢曰:「若非大施恩典,安得蘇息!」上曰:「何如行則可?」賢曰:「宜下詔免徵糧草。」上曰:「固可,但詔非一二條可行,莫若以旨意與戶部,行於天下。」賢曰:「如此尤善。」於是,令被災州縣申報巡撫、巡按官,災重者全免,稍重者免半,又輕者免三分。已而,天下奏水災者無虛日,通政司奏對無日不有。上初以賢言或過,至是見其實。然人或以賢多言取愆,賢嘆曰:「居此尚不敢言,更誰言邪?」

  景泰間,陳循、王文之子會試不中,二人以私情怒考官取人不公,皆具奏考之不精,欲殺考官,朝廷不從乃已。天順四年,會試舉子不中者俱怒考官,有鼓其說者,謂賢有弟讓不中,亦怒考官。一舉子遂奏考官校文顛倒,宜正其罪。上見其所言,疑而未定,召賢問曰:「此舉子奏考官弊,何以處之?」賢對曰:「此乃私忿,考官實無此弊。如臣弟讓亦不中,可見其公。」上意方回,乃命禮部會翰林院考此舉子,驗其學,多不能答題意,具奏其狂妄,遂枷於部前以示眾,羣議方息。不然,欲訴考官者尤眾。賢謂此舉子曰:[29]「若爾所作文字有疵不中,是爾學力未至,非命也;若爾文字可取而不中,乃命也。不知安命,可為士乎!」初,亦有朝臣子弟不中者,皆助此舉子,及見此事發,赧然而愧矣。

  四年,秋八月,虜酋孛來大舉入寇,自大同、威遠西擁眾南行。邊將高陽伯李文按兵不敢當其鋒。已而,虜眾直抵雁門關、代、朔、忻州一帶,四散搶掠,炮火徹於京師。人民驚疑,棄家走避, [30]擁入京城莫能止。上初謂此虜窮乏,不過在邊搶牛羊而去。賢見人民驚走如此,乃言於上曰:「京師宜出軍於紫荊、倒馬二關駐劄,非欲與之對敵,一則安撫人民,一則使彼知懼,不致深入久停。」上方欲命總兵者議,會兵部奏,欲遣將統京師軍赴大同殺賊。[31]上曰:「緩不及事,徒勞人馬。駐關之說可行。」於是,遣都督顏彪領兵赴紫荊關,馮宗領兵赴倒馬關。然此虜既有所獲,見我兵不動,去而復來,遂復敕二關之軍赴雁門。人民恃此以不恐。上意初不欲,雖勉強而從,終不悅。後見此虜復來,始以為然。人亦謂賢多言,賢曰:「古之大臣知無不言,今雖不能如此,於此等利害,國家安危係焉,不言可乎?縱得罪疏遠,不可顧也。」

  四年秋,上召賢與王翱於武英殿,曰:「今兵部、工部缺侍郎,卿等擇人用之。」賢謂:「副都御史白圭可為兵部侍郎,[32]其湖廣巡撫亦暫設耳。」上以為然。翱曰:「南京戶部侍郎馬諒服制將終,可轉工部。」上亦以為然。諒至,適戶部亦缺人,因上召言及諒,賢以為捨正缺而他轉,班序反出其下,莫若就命以戶部。上以為然。命下,輿論亦愜。翱亦曰:「如此處置,甚安。」諒自南京府尹陞此職,錢穀之事久經心矣,賢非一時自定,[33]蓋亦素聞眾論耳。

  四年冬,閏十一月十六日早,見月食。欽天監失於推算,不行救護。上召賢曰:「月食人所共見,欽天監失於推算如此。」因言:「湯序以禮部侍郎掌監事, [34]凡有災異必隱弊不言,或見天文有變,必曲為解說,甚至書中所載不祥字語多自改削而進,惟遇天文喜事卻詳書以進。且朝廷正欲知災異以見上天垂戒, [35]庶知修省,而序乃隱蔽如此,豈臣下盡忠之道!」賢曰:「自古聖帝明王皆畏天變,實同聖意。序若如此,罪可誅也。」上曰:「今有此失,法不可容。」於是收下獄,降為太常少卿,仍掌監事。

  四年十二月六日。[36]上於奉天門朝罷召賢曰:「吏部右侍郎不可久缺,況尚書王翱年老,早得一人習練其事。」命與翱訪其人,得巡撫南直隸副都御史崔恭。明日早於文華殿具奏,上喜,以為得人,以山東布政劉孜代巡撫。因論人才高下,上曰:「若徐有貞,才學亦難得,當時有何大罪?只是石亨、張軏輩害之。寧免後世議論,可令原籍為民。」賢與翱曰:「聖恩所施最當。」即傳旨下之戶部。

  天順五年正月,大理卿李茂卒。上召賢曰:「大理寺是審錄官法司,囚徒皆從此,平允至為緊要。今雖有寺丞二人,名分猶輕,恐不敢與法司持辨,須得職稍重者一人,卿可擇之。」賢請與吏部尚書王翱議,上曰:「然。」於是議以舊卿李賓最宜,但憂制未終。明日,見於文華殿,上曰:「得其人矣乎?」賢與翱以賓對,遂用之。

  五年二月,因錦衣衞指揮所行江西弋陽王敗倫事涉虛,上召賢曰:「宗室中豈願有此醜事?彼初既以為實,[37]今卻云無此事,以此觀之,其餘所行,枉人多矣。」賢曰:「誠如聖諭。」因言法司明知其枉,畏避此輩,不敢辨理。賢曰:「須旨意付法司,[38]但有枉者與之辨理,不許畏勢避嫌。」上曰:「然。」於是召法司戒飭之,人人皆悅。一日,上言及此事,賢曰:「清平之世,若刑獄枉人,實傷和氣,惟陛下明見如此,斯民幸甚至!」

  天順五年四月,上召賢謂曰:「今府庫錢糧所入者少,所出者多,奈何?且軍官俸一季關銀十四萬餘兩。」賢曰:「自古國家惟怕冗食,今一衛官有二千餘員者。」上曰:「一年四季或以一二季支與布錢,如何?」賢曰:「須與戶部議。」一日,上召賢,曰:「同吏、戶、兵尚書議此事。」上曰:「爾戶部奏來,朝廷復命會議。不然,不惟歸怨朝廷,亦歸怨爾類人矣。慎密之。」賢因言:「在京軍官老弱殘疾者,令兵部漸調出在外,卻以軍補其缺,以省冗費。」上曰:「此事特恐難行。」賢曰:「宜安靜行之,如無事,然使其不覺可也。」上頷之。賢又言:「軍官有增無減,且天地間萬物有長必有消,如人只生不死,無處着矣。自古有軍功者,雖以金書鐵券,誓以永存,然其子孫不一,再而犯法即除其國,或能立功,又與其爵,豈有累犯罪惡而不革其爵者?今若因循久遠,天下官多軍少,民供其俸,必致困窮,而邦本虧矣,不可不深慮也。」上曰:「此事誠可慮,當徐為之。」

  自天順四年水災以來,天下米穀皆貴,人民艱難。至五年尤甚,賢深憂之。六月中,因陝西、涼州、莊浪一帶虜寇侵犯,圍困城堡,日久不退,及遣將官仇廉領兵自蘭州過河與莊浪合兵,又被虜賊截路殺退,賊益猖獗,過河搶掠羊馬財物,官軍莫敢與敵,關中震恐,乞大軍剿殺。於是,以兵部尚書馬昂總督軍務,懷寧伯孫鏜為總兵官,京師出軍一萬五千,河南、山東調軍二萬。賢因此事與會昌侯孫繼宗、吏部尚書王翱及馬昂四人言於上曰:「今天下人民艱難,況又起兵,宜寬恤以蘇民困。」上有難色,不得已而允之。太監牛玉亦聞下情如此,力贊行之。於是,開寫十數條最苦於民者,悉皆停止。

  內官吉祥居禁庭最久,為人惟喜私恩小惠,招權納賄,擅作威福。嘗往雲南、福建殺賊,帶去達官軍能騎射取功,因而收於部下,加以恩澤,為腹心。天順初,呼召此輩迎駕,俱陞大職。此輩亦感吉祥之恩。後石亨事發,冒官者俱革去,此輩又為吉祥所庇不動。吉祥初以迎駕功,貪圖富貴,以榮一家,弟侄俱各得大官。又賣官鬻獄,瀆貸無厭。[39]上初不得已而從其所欲,後不能堪,稍疏抑之。吉祥輒壞異志,令其侄昭武伯欽糾集所恩之人謀為不軌。會兵部尚書馬昂、懷寧伯孫鏜統官軍往陝西殺賊,於五年七月二日早辭,欽等乘機欲殺馬昂、孫鏜等,就擁兵入內為變。幸而孫鏜等先覺,二鼓時即報於內,禁門不開。欽兄弟與同惡者先詣錦衣衛指揮逯杲宅前,遇杲方出,斬其首,碎其屍。蓋杲亦吉祥所恩之人,後朝廷委任行事,[40]且言欽非理之事,所最恨者,先害之。然後分布於各禁門,待其開擁入。三鼓至門,欽兄弟四五人俱在東長安門。

  予四鼓到朝房,[41]聞搶馬驚亂,以為出征之軍。及入房,聞呼:「錦衣衛指揮焦壽、郭英等拿住」,予亦不知何如。俄,人呼予官名,曰:「尋李學士。」予方恐,即出房至門前,見披甲持刀者數人,一人砍予一刀,又打一刀背。曹欽適至,見予不忍殺,連呼尊長,執予手曰:「毋恐。」叱退持刀者,且告曰:「我父子兄弟盡忠迎駕復位,今被逯杲譖毀,反欲相害。」提杲頭示予曰:「誠為此人激變,不得已也。」予曰:「此人生事害人,誰不怨恨。既除此害,即可請命。」欽曰:「就與我寫本進入。」即令人防予,至吏部朝房尚書王翱處借紙筆寫成,予拉翱同行,於門縫投進。欽見門不開,乃舉火焚,且復欲害予,令持刀者同予尋尚書馬昂,得翱等解之。及天明,上馬呼眾,馳往東安門,又令披甲持刃者一人馳馬尋予,翱等復解之。忽有孫鏜領官軍襲而圍之,予乃得脫。時恭順侯吳瑾、左都御史寇深俱被殺死,予被傷。

  在吏部,至晚大雨不止,聞官軍圍欽等於其宅,[42]盡誅之。予慮其脅從者不寧,即投本進入,請急宣聖旨,[43]脅從者罔治,以安反側之心,然後詔之天下,布寬恤之恩。一切不急之務,悉皆停罷,與民休息。吉祥已正典刑,蓋此亂臣賊子肆行反逆,天地鬼神所不容。當時若不早覺,各門既開,此賊擁入縱橫,[44] 一時不能禦之,其禍不可勝言,畢竟就戮,被其傷害多矣。幸而早撲滅之,此實宗社之福也。

  自天順元年石亨竊弄威權,恨御史楊瑄攻其家人侵占民田,謂賢與徐有貞主使,被其誣害,言官方欲劾其不法,亨先知之,即言御史聽有貞主使,排陷大臣,遂將都御史耿九疇等置於獄,十三道掌道御史盡置於法,從此言路閉塞,近侍、風憲無一人敢言者。由是權奸得志,肆行無忌,相繼反逆。賢因言於上曰:「自古治朝未有不開言路者,慮臣下不肯進言,有設敢諫之鼓、誹謗之木者,或導之使言,或設不言之刑以懼之。有直言者,或旌異之、褒獎之、賞勞之,陞用以勸其言,[45]然後臣下始肯進言。且進言者不過言君德之虧欠、刑政之闕失、天下生民之利害、文武百官之貪暴奸邪,皆是有益於國家之事,於己無益也。不但無益於己,又恐觸上之怒而得罪焉。聖帝明王有見於此,故惓惓求言,惟恐不得聞其失也。惟奸邪之臣,惡其攻己,務欲塞之以肆其非為,莫敢誰何,由是覆宗絕嗣而不悟也。」上曰:「此事吉祥、石亨、張軏、楊善實塞之,今宜速開,可於詔書內列之。」賢曰:「此宗社之福,蒼生之幸也。」於是,言路方開。

  都御史寇深被賊害之,上顧賢曰:「此職非輕,[46]須得其人。」賢曰:「宜命六部共舉。」既而舉三人,以南京刑部尚書蕭維禎居首。上命賢用一人,賢以居首者對。上曰:「此人曾在吉祥處通情,吉祥力薦之,非端士也。」復詢六部,皆曰:「但以其曾居此職,遂謂老成,不知其所為如此,[47]誠不可。」上復問,賢曰:「大理卿李賓年雖少,容止老成,久典刑名,可當此任。臣所見如此,須從眾論。」上召王翱等詢之,皆曰:「可。」[48]遂陞右都御史。

  八月十六日,上敕吏部曰:「學士李賢為賊所傷,乃能力疾供事,忠勤可嘉,特加太子少保,如敕奉行。」賢即具本辭免。上曰:「官以酬勞,朝廷自有公論。卿宜承命,所辭不允。」明日,上召問曰:「先生何故懇辭?」賢曰:「臣實不敢受此加秩,乞容臣辭免。今再進本。」上曰:「先生勞心國事,非他人比,雖進本十次亦不允。」賢不得已,受之。客來必曰:「僉謂先生受此職視前任者士望尤未滿也。」[49]予曰:「朝廷名器不可多用,徒多兼美秩,不思所幹之事稱否。若能盡職務,雖不兼官亦有光,不然,雖兼十官亦非美,祇取士林之譏誚也。且景泰間,任其自擇好官兼之,累至五官,太子太保一陞十員,名爵之濫至於此,不三數年,革之一空,能免誅謫以禮去官者兩三人耳。韓子所謂『必有天殃者也。』士大夫宜以此為戒,不可貪一時之榮,而忘遠慮也。」

  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早,上召賢至文華殿,因說吉祥事曰:「此輩放縱,前日見吉祥敗,稍收斂,近來又放縱。朕每戒曰:『汝等不可如此,且如吉祥,非無功勞,一旦犯法,不可留矣。且朕在南城時,汝輩如何過來?今日不可忘了。朕今在位五年矣,未嘗一日忘在南城時。』此等言語,常時告戒,先生豈知?」賢曰:「古昔聖賢之君,正是如此。安樂不忘患難之時,又以此戒左右之人,最善。」

  上言:「朕一日之間,五鼓初起拜天,雖或足疾不能起,亦跪拜之。拜畢,司禮監奏本,一一自看。朝廟行拜禮,入廟皆然。出則視朝,退去,朝母后畢,復親政務。既罷,進膳,飲食隨分,未嘗揀擇去取。衣服亦隨宜,雖著布衣,不以為非天子也。」賢曰:「 如此節儉,益見盛德。若朝廷節儉,天下自然富庶。前代如漢文帝、唐太宗、宋仁宗皆能節儉,當時海內富庶。惟耳目玩好不必留意,自然節儉。」

  上曰:「然。如鐘鼓司承應無事,亦不觀聽,惟時節奉母后方用此輩承應一日。閑則觀書,或觀射。」賢曰:「前聖經書惟書經是帝王治天下大經大法,最宜熟看。」上曰:「書經、四書,朕皆讀遍。」賢曰:「此時正好玩味。況聖質聰悟,一見便曉,最有益。」上曰:「二典、三謨真是嘉言。」賢曰:「誠如聖諭。帝王修身齊家、敬天勤民、用人為政之事,皆在其中,貴乎體而行之。」上曰:「然。朕在正統年間,留心讀書,惟不好寫字。」賢曰:「帝王之學不在寫字,惟講明經書義理最是緊要。」因說景泰全然不理政務,或用人陞官,明日謝恩,不知所以,文武大臣未嘗接言,上下之情何如得通。賢曰:「自古明君,未嘗一日不與大臣相接,商榷治天下之道。所謂接賢士大夫之時多,親宦官宮妾之時少也。」上曰:「如此,天下豈不治安!」

  賢曰:「近聞外議,有二事不便。」上曰:「何事?」賢曰:「松潘羌民叛亂,已敕四川三司調兵剿殺。然三司官統兵鴶頏,難以成功,須得朝廷命一將官統之,庶得成功。易曰:『長子帥師,弟子輿尸』,不可不慮。」上曰:「此慮極是。」聞都督許貴可用,遂取而用之。又湖廣總兵兼統貴州,凡百軍務,貴州將官不得專擅,行必遣人往湖廣計議,山路險遠,往來遲滯,以致事多耽誤,未便。上曰:「然,此等事情誠非穩便。即日召兵部易之,令各鎮守地方。」

  賢曰:「臣聞陛下夏不揮扇,冬不近爐,果然否?」上曰:「實然。暑雖極熱,曾不揮扇,在宮內亦不令左右揮扇;冬雖極冷,曾不近火,亦不披煖耳。稍用之,雙目即熱。」賢曰:「陛下聖質,所稟堅厚如此,蓋由體被中和之氣。聞宋仁宗亦然。若臣等受氣薄者,不用扇、不近爐,不能過也。」

  上顧謂賢曰:「今六部尚書庶皆得人,但慮吏部王翱老矣。」時翱年七十八歲。賢曰:「臣聞祿命之說,翱壽最高,尚有十年。」上喜曰:「如此,無慮矣。如戶部年富,不易得。」賢曰:「若繼翱,吏部非此人不可。」上曰:「然,朕意亦如此。惟禮部石瑁稍弱。」[50]賢曰:「此人居是位不滿人望,早晚宜致仕。」上曰:「且留之,恐後來者未必過之。刑部陸瑜甚佳,都御史李賓亦可。如工部趙榮亦能辦事。」賢曰:「此人可取。且如曹賊反時,文職皆畏縮逃避,況兵非己任,誰肯出前?惟榮自奮,披甲躍馬呼於市,曰:『好漢皆來從我!曹家是亂臣賊子,當共剿殺。我輩是忠臣義士,不可退避!』於是,從者數十百人。能於陣前鼓舞獎勵士卒滅賊成功,如此存心行事,人莫能及。」上曰:「是亦忠臣。若吏部侍郎姚夔、崔恭亦佳。」[51]賢曰:「二人才器異日皆尚書之選。」上曰:「然。」

  天順六年三月,陝西管糧通政司參議尹旻奏:「賊退,河開,[52]軍馬眾多,人民供輸困極。」予謂:「出兵在外,可暫不可久,暫則為壯,久則為老。且達賊在邊,安能保其不來侵犯?若慮其復來,不可退兵,更無休息之時。今陝西人民疲困已極,若不趁河開之時暫退軍馬,寬其供給,人民愈加逃竄,糧草極缺,大軍亦難駐劄。況今年不得耕種,明年益乏糧草。寧可暫去暫來,不可久留在彼,庶使民得乘間耕種,日後或再用兵,不致誤事。此時莫若令彼處官軍且耕且守,調去軍馬俱令回還,只留文武官各一員,提督彼處城堡軍馬,庶為允當。」上以為疑,意謂虜寇復來,又用調兵,乃命總兵、兵部尚書來閣下會議,卒從予言。

  天順六年夏四月一日,奉天門奏事畢,靜鞭罷,上起身召禮部尚書石瑁等。疾出班趨走,欲上右階,鴻臚寺呼止,方轉回御道,跪承旨,[53]與敕書選妃事。上下金臺,即召賢曰:「石瑁動止粗疏,失措如此,如何為禮部尚書?不自求退,朝廷難於遣逐。」賢曰:「誠如聖諭,令其自退,庶全大臣之體。」上曰:「若戶部侍郎張睿可以代之。」賢曰:「張睿老成人,此職亦宜。」賢即報瑁疏乞致仕,瑁速上陳。上見瑁疏,[54]意卻不忍,曰:「瑁為人篤實,其可因此小失而退。」命太監牛玉敕吏部尚書王翱與賢議,賢等言:「石瑁一淳誠人,但動作遲鈍耳。既留之,張睿可不動也。」上復令玉傳旨:「睿歷任三年,又辦事勤勞,陞戶部尚書,仍管糧儲。」已而命下,士論重瑁之求退,美睿之當陞。若非先報,瑁亦不知上意不悅,必不求退,上怒未可測。及上疏求退,而上意遂解。士林且以瑁能見幾而作,無貪位慕祿之心,聲價倍增於前日,蓋亦不虞之譽也。

  學者於聖賢之道貴乎知而能行,今之士誰不讀書?講明之功或有之,身體力行百無一二。要之,講明者亦粗通大義,未能真知其理,望其能行難矣!宋朝理學最優於前代者,蓋自濂、洛、關、閩諸大儒倡起,於是天下士大夫皆知為務。觀其於諸先正書問往來,論辯不已,若渠不留心,寧有此?今則借為出身之階,一得仕後,置之度外,更不相關,但任其天資而行之,於聖賢立身行己法度茫不在意,視理學不知為何物也,可勝嘆哉![55]

  嘗怪前元博雅之士,朝野甚多,以為時運如此。及觀取士之法用賦,乃知所謂博雅者,上之使然也。今則革之,蓋抑詞章之習,專欲明經致用,意固善矣。竊謂作賦非博雅不能,而經義、策論拘於正意,雖不博雅可也。誠於二塲中仍添一賦,不十數年,士不博雅者吾未之信也。

  吳草廬得弟子如虞伯生而不能傳其道,其究安在?非草廬不悉其傳也。意伯生初遊其門,已無求道之志,不過欲正其文詞而已。不然,以伯生之賢,果能刮去詞章之習,一力從事道學,豈不得哉!顧乃躭於詞章,觀其作詩不下萬餘首,宜不及於道學也。

  本朝仕途中能以理學為務者,纔見薛大理一人,蓋其天資美質。某嘗欲從遊,以官鞅弗果。斯人疏於處世,直道自見黜,[56]已就閑矣,[57]未知造詣何如也。

  吏部尚書郭璡出身早,不遑問學。然天資甚美,[58]受氣完厚,臨事從容,喜怒不形於色。精於吏事,簡切不泛。為戶曹屬,文廟已知其名。正統初,侍臣因蝗旱言大臣不能盡職,久妨賢路,有旨回奏,[59]眾欲罷歸田里,以謝天譴,璡獨以為不可,云:「非是貪位,但主上幼冲,吾輩皆先帝簡任,受付托,若皆罷去,誰與共理職?宜戴罪修省改過,以回天意。」眾從其言,識者韙之。

  初見今之士大夫聞喪且求討輓詩,[60]數月延緩,哀戚之情甚略。

  當道者宜用人之長。今有人以謀薦者,見其人以勢位臨之,略而不接曰:「予既知之矣。」則訑訑之聲音顏色拒人於千里之外。予謂如此為國家計固疏矣,其自為計亦未為得也。何則?古之宰相惟不自用,而各盡人之所長,已而,事就成功,宰相獨收其名向也,所長之人不與焉。唐之房、杜是矣。今慮不及此,必謂天下之人無踰於己者,嗚呼!何見之晚也!昔者周公之聖,天下之士豈復有過之及之者?觀其吐哺、握髮之心,蓋周公未嘗自以為能,必謂天下之士高於己者多矣。今無周公之聖,而謂天下之士無踰於己,可發一嘆!

  今之士大夫不求做好人,只求做好官,風俗如此,蓋以當道者使然也。[61]何則?有一人焉,平日位未顯時,士林鄙之,一旦乞求得好官,人皆以為榮,向之鄙之者今則敬之愛之矣,欲人之不求做好官難矣!有一人焉,位未顯時,士林重之,介然自守,耻於干人,好官未必得也。若所鄙之人一旦得好官,人反重之,而向之重者,今反輕之,欲人之求做好人難矣!今欲回此風俗,在當道者留意。若不由公論而得好官者不變前日之所鄙,不得好官而為好人者不變前日之所重,庶乎其可也。

  同年鄒來學由戶部郎中改通政司參議,不以此為美,謂:「此官何足榮?」予謂:「誤矣!」且曰:「無才何敢當此?若才有餘而位不足,公論以為虧,此是好消息。或才不足而得高位,公論以為非,此非好消息也。」遂悔謝。自後歷顯職而愈覺斯言有驗也。惜乎今之士慮不及此,惟恐位之不高於才也。

  士在學時坐誦書史,有志聖賢之道者甚眾,且曰:「窮經將以致用。異日臨政當如此設施,做事業當如此立身行己。」一旦出身而授之以職,惑亂於利害,隨時上下,任其天資而行之,無復留心,於向日所窮之經不知為何物也。

  戶部尚書夏原吉有德量。冬,出使至舘。晨發,命舘人烘襪,誤燒一隻。舘人懼,不敢告。索襪甚急,左右請罪,笑曰:「何不早白?」欲以餘廩易之,弗及,并存者棄之而行。舘人感泣曰:「他則無故加捶,若此,平生纔一遇也。」在部時,吏捧精微文書押之,因風為墨所污,更驚懼,即肉袒以候,公曰:「汝何與焉?」[62]叱起,乃自袖其所污。吏猶懼莫測。明日,朝畢,至便殿請罪曰:「臣昨日不謹,因風起,筆污精微文書。」懷中出之。上命易之。既罷朝,吏猶莫測,尋出其所易,吏大感,免冠謝。

  大抵正統數年,天下休息,皆張太后之力,人謂女中堯、舜,信然。且政在臺閣,委用三楊,非太后不能。正統初,有詔:「凡事白於太后然後行。」太后命付閣下議決,太監王振雖欲專而不敢也。每數日,太后必遣中官入閣,問連日曾有何事來商榷。[63]即以帖開某日中官某以幾事來議,如此施行。太后乃以所白驗之,或王振自斷不付閣下議者,必召振責之。由是,終太后之世,振不敢專政。初,宣廟崩,[64]太后即命將宮中一切玩好之物、不急之務悉皆罷去, [65]革中官不差。然蝗虫水旱訖無虛歲,或者天使民多難而不欲其安樂也。

  宣德初,許臣僚宴樂,以奢相尚,歌妓滿前,紀綱為之不振。朝廷以通政使顧佐為都御史,罷劉觀,遂黜貪淫。御史彈劾不廉者,禁用歌妓,糾正百僚,朝綱大振。天下想聞其丰采,藩臬郡邑莫不起敬。當時惟佐正色立朝,元勳貴戚俱憚之。陝西布政周景貪污無度,佐切齒欲除之,累置之法,為上累釋之,不能伸其激濁之意。後又沮之者數次。正統初,以風疾乞歸,賜敕褒嘉,優禮而去。其實用事者忌而陰排之也。後疾愈亦不復起,居家十餘年而終。繼居其位者莫及也。

  都御史陳智,性褊急躁,暴撻左右之人無虛日。洗面時用七人:二人攬衣、二人揭衣領、一人捧盤、一人捧漱水碗、一人執牙梳,稍不如意,便打一掌。至洗畢,必有三四人被其掌者。一日堂上靜坐,因岸帽取簪剔指甲,失墜於地,怒其簪,不得已而起至自拾簪,觸地磚數次,若懲其簪者。方靜坐,若左右行過,履有聲者即撻之。或諫以暴怒為誡,曰:「諾。」乃作木方,刻「戒暴怒」三字,掛之目前以示警。已而,怒其人欲撻之,輒忘其戒,取木方以擊之。怒性既消,觀其所戒,悔之弗及也。

  禮部尚書胡濙量亦寬,若有觸其怒者,則不可免也。

  石首楊先生在獄中十數年,家人供食,歲久,數絕糧不能繼。又上命叵測,日與死為隣,愈勵志讀書不輟。同難者止之曰:「勢已如此,讀書何用?」答曰:「朝聞道,夕死可矣。」五經、諸子讀之數回,已而得釋。晚年遭遇為閣老大儒,朝廷大制作多出其手,實有賴於獄中之功。蓋天將降大任於是人,必先苦其心志,至玉成之如此。為人謙恭小心,接吏卒亦不敢慢。初,入鄉試為首選,胡儼典文衡,批其所刻文曰:「初學小子,當退避三舍,老夫亦讓一頭地。」又曰:「他日立玉階方寸地,必能為董子之正言,而不效孫弘之阿曲。」人以胡儼為知人。後胡儼歷官祭酒,先生已在禁垣。既而,儼以病免。仁宣以來,先生位望益高,終身執門生禮,儼亦自任而不辭,士論兩高之。儼為祭酒,以師道自重,文廟亦寵之,公卿莫不加敬,士由太學出至顯位者執弟子禮益恭,儼遂名重天下。先後居是職者,皆莫能及。

  高廟看書議論英發,且排朱文公集註。每儒臣進講論語等書,必有辯說。呼朱熹曰:「宋家迂濶老儒。」因講「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辯曰:「夷狄,禽獸也,無仁義禮智之道。孔子之意,蓋謂中國之無君長,人亦知禮義,勝似夷狄之有君長者。宋儒乃謂中國之人不如夷狄,豈不謬哉!」又講「攻乎異端,斯害也已。」辯曰:「攻是攻城之攻,已,止也,孔子之意,蓋謂攻去異端,則邪說之害止,而正道可行也。宋儒乃以攻為專治,而欲精之,為害也甚,其不謬哉!」又講「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辯曰:「自古聖君莫如堯、舜,天下向化莫如唐、虞之世,尚有臯陶為士師,明五刑。若當時無訟,何用設此官?且天下之廣,居民相參,安得無訟?孔子之意,蓋謂聽人之訟,我無異於人,但能得人是非曲直之情,不至枉道,既斷之後,便無冤者。宋儒乃謂正其本、清其源,則無訟也,豈不謬哉!」如此辯者甚多。漢唐以來,人君能事詩書如此留意者亦不多見。由其天資高邁,所以不襲故常,能將許多見識來說。 [66]

  文廟初甚寵愛解縉之才,置之翰林。縉豪傑敢直言,文廟欲征交趾,縉謂:「自古羈縻之國通正朔,時賓貢而已,若得其地,不可以為郡縣。」不聽,卒平之為郡邑。仁廟居東宮時,文廟甚不喜,而寵漢府,漢府遂恃寵而有覬覦之心。縉謂:「不宜過寵,致有異志。」文廟遂怒,謂離間骨肉。縉由此二諫得罪。於宣廟初,漢府果事發,交趾叛,悉如縉言。

  正統間,考功李茂弘先生嘗言可憂者,謂君臣之情不通,經筵進講文具而已,不過粉飾太平氣象,未必無意外之禍。官滿,年六十五,[67]即抗章致仕而去。今果驗。蓋智者嘗見於未然,茂弘有焉。為人恬淡少許可,與人不苟合,疾惡之心勝,故未至卿佐。區區尤加敬焉,為序以贈其去,至今不忘也。

  福建參政宋彰,交趾人,與中官多親舊,[68]侵漁所得以萬計,餽送王振,遂陞左布政。抵任計營所費,驗戶斂之,貧乏不堪者甚為所逼。於是,鄧茂七聚眾為盜,因勢而起,遂不可遏。不兩月間,天下震動,聞風而作,若火燎原不可撲滅,人心易搖如此。

  自王振專權,上干天象,災異疊見。振略不驚畏,兇狠愈甚,且諱言災異。初,浙江紹興山移於平田,民告於官,不敢聞。又地動,白毛徧生,奏之如常。又陝西二處山崩,壓折人家數十戶,一處山移有聲,叫三日,移數里,不敢詳奏。又黃河改往東流於海,淹没人家千餘戶。又振宅新起於內府,訖方未踰時,[69]一火而盡。又南京殿宇一火而盡,是夜大雨,明日殿基上生荊棘二尺高,始下詔敕。盗不可遏,蝗不可滅,天意不可回矣!胡寇乘機大舉犯邊,聲息甚急,日報數十次。

  按:宣廟以前,天子無日不御文華晉接羣臣,商榷政務,幽隱必達,天下號稱太平。正統初,英廟幼冲,深居大內,不議朝政,王振肆志擅權,天變於上而不知,地震於下而不懼,水火為災而略不警,飛蝗蔽天而且諱言,胡寇乘機,遂基土木之變。權奸誤國,罪安道哉!

  己巳秋七月,振不與大臣議,挾天子率師親征。明日朝罷,使上宣諭出師,又明日即行。大臣倉卒不及言,各退以待。予與驗封郎中趙敏謂:「虜勢猖獗,駕不可出。」白於冢宰,乃約大臣上章留之,不從。明日駕出,總兵官以下亦弗預知,軍士俱無備,文武大臣皆匆匆失措而隨之。天時、人事極不順。至龍虎臺紥營,方一鼓,即虛驚,眾以為不祥。明日,過居庸關,又明日,過懷來,又二日,至宣府。連日非風則雨,人情洶洶,聲息愈急。隨駕文武連上章留之,振益怒,俱令略陣。明日,當過鷄鳴山,眾皆懼,無不嘆息怨恨者。予不勝其怒,與三五御史約,謂:「今天子蒙塵,六軍喪氣,無不切齒於振,若用一武士之力,捽而碎其首於駕前,數其奸雄誤國之罪,即遣將領兵詣大同,而駕可回也。」欲謀於英國公,不得間,竟行,人人自危。未十日,兵士已乏糧矣。方秋,禾稼徧野,所過一空。將至大同,僵屍滿野,寇亦開避待我深入。至大同,又欲北行,因鎮大同中官郭敬密言其勢決不可行,[70]振始有回意。明日班師,大風,至晚雷雨,滿營人畜驚懼益甚。又連日雷雨滿營,過宣府,寇追至。明日於土木駐營。宣府報至,遣成國公率五萬兵迎之。勇而無謀,冒入鷂兒嶺,胡寇於山兩翼邀阻夾攻,殺之殆盡,遂乘勝至土木。明日巳時,合圍大營,不敢行。八月十五日也,將午,人馬一二日不飲水,渴極,掘井至二丈,深無泉。寇見不行,退圍。速傳令臺營南行就水,行未三四里,寇復圍,四面擊之,竟無一人與鬦,俱解甲去衣以待死,或奔營中,積疊如山。幸而胡人貪得利,不事於殺,二十餘萬人中傷居半,死者三之一,騾馬亦二十餘萬,衣甲兵器盡為胡人所得,滿載而還。自古胡人得中國之利未有盛於此舉者,胡人亦自謂出於望外,況乘輿為其所獲,其偶然哉?

  英國公張輔為文廟功臣,平交趾回,進爵為公,位羣臣上。宣廟時,漢府密遣人與謀,公即縛其人,白於宣廟,得此早覺,而易撲滅。宣廟得此愈重之。洎顧佐拜都御史,謂宜保全功臣,去輔兵權,而寵賚無虛日。正統時亦不衰,安享福祿榮名二十餘年,天下倚以為重,四夷莫不知名。自餘勳戚、文武貴臣莫敢與並而抗禮者。洎王振專權,視勳戚大臣如屬吏, [71]獨加禮於輔而不敢慢,仍戒子侄致敬於輔之昆弟。輔既衰老,亦屈節於振以避禍,竟與土木之難,以衣衾葬焉。輔為人寡言笑,膂力過人,重章縫之士,為本朝武臣之冠。

  老泉論漢高祖命平、勃斬噲一事,謂帝不以女子斬天下功臣,但欲除呂氏之黨,亦未必然。戚夫人寵冠後宮,又生子如意,豈尋常比邪?雖以呂氏結髮之妻,亦由此見疏,以太子正名東宮,尚欲易之,夫帝之寵愛戚氏,如意如虎之乳子,犯之者立見齏粉。[72]今乃聞噲黨於呂氏,欲俟其宴駕盡誅戚氏、如意之屬,宜乎發怒而立欲斬噲。當時若聞呂氏、太子有此謀,恐亦不能保也,況樊噲乎?帝崩,戚氏母子竟遭呂氏之毒,吾知高帝之目不能瞑於地下矣。

  正統十四年春,北虜遣使二千餘人進馬,報作三千人。權臣怒其詐,減去馬價,虜使回報,遂失和好。秋七月,虜將也先等大舉入寇,其鋒不可犯,大同失利,邊將有棄城走者。權臣挾天子親出師,百官上章懇留不從,迫促而行。至大同,見虜勢猖獗,始懼,旋師至土木。會兵將無鬦志,人馬饑困,虜眾來襲,前鋒莫當。追而圍之,我師大潰,遂獲乘輿,羈於虜庭,八月十五日也。

  天下聞之,驚懼不寧。賴今上皇帝以大弟即位,尊兄為太上皇,人心始安。然上皇在虜,音問不通者一載餘,有自虜營脫回者,方知無恙。虜亦遣使來通,俱譎詐不可信為真,未可以使往報。左都御史楊善慨然欲往,上從之。人皆危懼,善曰:「上皇在虜庭,食君之祿者於心安乎?此為臣者效命之秋也。」遂行。

  至其境,虜將也先密遣人黠慧者由是來迎,且探其意,相見云:「我亦中國人,被虜於此。」因問:「向日土木之圍,南朝兵何故脫衣甲而走?」答曰:「太平日久,將卒相安,況此行只是扈從隨駕,初無號令對敵。因四方無虞,只修營寺宇而已,何曾操習?被爾虜兵陡然衝突,如何不走?雖然,汝虜幸而得勝,未見為福。今皇帝即位,聰明英武,納諫如流,有一人獻策云:『虜人敢入中國者,只憑好馬,扒山過嶺,越關而來,若令一帶守邊者俱做鐵頂橛子,[73]上留一空安尖頭錐子,但係人馬過的山嶺,遍下錐橛,來者無不中傷。』即從其計。又一人獻策云:『如今大銅銃止用一個石砲,所以打的人少。若裝鷄子大石頭,一斗打去,迸開數丈濶,着人馬即死,打中最多也。』從其計。又一人獻策云:『廣西、四川等處射虎弩弓毒藥最快,若箭頭搽此毒藥,一着皮肉,人馬即死。』亦從其計。已取的藥來,天下選了三十萬有力能射者演習,曾將有罪人試驗,箭去着皮就死。又一人獻策云:『如今放火鎗者,雖有三四層,他見放了又裝藥,便放馬來衝躧。若做大樣兩頭銃,裝鐵彈子數個,擦上毒藥,排放四層,候馬來齊發,俱打穿肚。』曾試驗,三百步之外者皆然。獻計者皆賞官、加賞,天下有智謀者聞知,莫不皆來,操練的軍馬又精銳,[74] 可惜無用了。」虜人曰:「如何無用?」答曰:「若兩家講和了,何用?」虜人聞此言,潛去報知。

  次日至營,見也先,問曰:「你是何官?」答曰:「都御史。」曰:「兩家和好許多年,今番如何拘留我使臣,減了我馬價?與我緞疋,一疋剪為兩疋,將我使臣閉在舘中不放出,這等計較關防如何?」答曰:「此先汝父差使臣,則我太宗、宣宗皇帝前進馬不過三十餘人,所討物件十與二三也,無計較,一向和好。如今差來使臣多至三千餘人,一見皇帝,每人便賞織金衣服一套,十數歲孩兒也一般賞賜。殿上筵宴為何?只是要官人面上好看。臨回時又加賞宴,差人送去,何曾拘留?或是帶來的小廝到中國為奸為盗,懼怕使臣知道,從小路逃去,或遇虎狼,或投別處,中國留他何用?若減了馬價一節,亦有緣故。先次官人寄書一封着使臣王喜送與中國某人,會喜不在,誤着吳良收了,進與朝廷,後某人怕朝廷疑怪,乃結權臣,因說曰:『這番進馬不係正經頭目,如何一般賞他?』以此減了馬價、緞疋。及某人送使臣去,反說是吳良詭計減了,意欲官人殺害吳良,不想果中其計。」也先答曰:「者,者。」胡語云「者」,「然」辭也。又說買鍋一節,「此鐵鍋出在廣東,到京師萬餘里,一鍋賣絹二疋。使臣去買,止與一疋,以此爭鬦。而賣鍋者閉門不賣,皇帝如何得知?譬如南朝人問使臣買馬,價少便不肯賣,豈是官人分付他來?」也先笑曰:「者。」又說:「剪開緞疋是回回人所為,他將一疋剪做兩疋,送與官人充做課程,若不信去搜他行李,好的都在。」也先曰:「者,都御史說的皆實。如今事,已往都是小人說壞。」[75]因見說的意思和了,又曰:「官人為北方大將帥,掌領軍馬,卻聽小人言語,忘了大明皇帝厚恩,便來殺擄人民。上天好生,官人好殺,將無罪人擄去,有想父母妻子脫逃者,拿住便剜心摘膽,高聲叫苦,[76]上天豈不聞知?」答曰:「我不曾着他殺,是下頭人自殺。」又說:「今日兩家和好如初,可早出號令,收回軍馬,免得上天發怒降災。」也先笑曰:「者,者。」問:「皇帝回去還做否?」答曰:「天位已定,難再更換。」也先曰:「堯、舜當初如何來?」答曰:「堯讓位於舜,今日兄讓位於弟,正與堯、舜一般。」有知院伯顏帖木兒說:「將這使臣留下,再差人去問來,還着這皇帝做,然後放去。不然,不要放去。」也先曰:「當初問他要大臣來迎,既差來,又去問,是我失信也。着他迎皇帝去罷。」有平章昂克說:「汝來取皇帝,將何物來?」答曰:「若將物來,後人說官人愛錢了。若空手迎去,見得官人有仁義,能順天道,自古無這等好男子。我監修史書,備細寫上,使萬代人稱贊。」也先笑曰:「者,者,都御史寫的好者。」

  次日,方見太上皇帝。明日,也先設筵宴與上皇送行,也先自彈琵琶,妻妾奉酒。也先曰:「都御史坐。」上皇曰:「太師著坐便坐。」對曰:「雖居草野,不敢失君臣禮。」也先顧羡曰:「好禮數。」宴畢,也先送上皇去。

  明日,又設筵宴與使臣送行,至午而罷。又明日,伯顏與上皇送行。又明日,與使臣送行。次日,駕啟行,也先率眾頭目羅拜而別。伯顏帖木兒領大軍護送至野狐嶺,痛哭回去,仍命大頭目率五百騎送至京師。行未數里,忽有五十餘騎追來,上皇失色大驚。及至,乃是平章昂克,因獵射獲一獐來獻,受而去。駕入關,送的頭目緊隨上皇不離左右,至東華門,住乘輿,揭簾,視見候入大內,然後就舘。

  此事雖是也先輩累受朝廷恩惠,一念之善不可遏,向非使臣負忠義之氣,發於言詞,[77]應對不窮,有以竦動觀聽,因折兇惡而開其向善之心,則彼未必不猶豫遲留,以索利於再四,安得一旦慨然首肯無疑,以回乘輿於不可出之境。前代若晉,若宋,數帝陷入者迎之不得,祇見其辱耳。嗟夫!使臣若此,千載一人而已!

  古今人所見亦有略同者。予嘗疑天以為有極,不知極外又是如何?以為無極,凡物豈有無盡之理?曾質疑於薛瑄先生,以為不必疑也,但曰:「聖賢云其大無外,其小無內。」又予謂彼以理之無形者言,此以氣之有形者言,薛仍以為不必疑。及見朱子語略,云其六七歲已憂此事,至今未見如何,可見其疑終不釋也。且天一日運轉一遭,豈有無邊際俱轉之理?必有限也。既曰有限,不知限外又是何物?雖再有千萬億個天,也無了期,誠不可知而可疑也。予嘗又疑穆姜言「隨之四德」,時孔子未生,而孔子又言為「乾之四德」,可疑。又嘗見漢儒上疏每引易語曰:「正其本,萬事理,差之毫釐,謬以千里。」易經中無此語,可疑。又嘗見左氏言:「絳縣老人歷甲子有『亥』字之義,」 [78]不能解。及看劉元城語錄,乃見前輩亦嘗致疑留意,於此「四德」,知非孔子語;於「正其本」數句,知為古太傅之言;於「亥」字之義,推之甚明白。由此觀之,學者讀書不可草草。

  李時勉在翰林,直言進諫,仁廟怒,命力士打數瓜,不死。洎宣廟即位,察其忠,復召入翰林,拜學士,自後不聞直言矣。

  按:仁廟自臨御以來,孜孜以求言納諫為務,以諱言拒諫為戒,而將終乃有此舉,何耶?昔者帝諭士奇曰:「朕有過不難於改,雖一時不能容,然終知悔。」時勉之得罪,使帝非彌留不遠,其翻然而改必矣。抑愚猶致恨於當時諸臣,何嫌何疑而不為時勉一申救也?如西楊,號得君,稱能言,而當此亦默默,虛受圖書之賜,於是益懷慚矣。有君無臣,不能不動千載志士之一慨云。

  正統時為國子祭酒,倣胡季安定教條,[79]隨其器而造就之,諸生勃然興起,人材遂盛於一時。待諸生恩義兼盡,有病者委醫調治,死者助其棺衾,為文以祭之。後王振怒其持儒禮,搆以罪,枷於監門,諸生不忍,願代者眾。獲免未幾,乞歸,士林高之,亦可謂明哲保身矣。

  錦衣指揮馬順,正統初欲作威,被御史訟之。洎王振擅權,順乃媚附之,以為爪牙。翰林侍講劉球進言:「權不可下移。」振怒,欲置之法,順阿之。適有翰林官董璘亦進言,願為太常卿以事神。順即阿振意苦拷,令招球畫此謀,當朝捽去,支解其體。由是,人益憚順,自府部臺憲而下,莫敢誰何,聽其指揮。奔競之徒請託者滿門,賄賂苞苴,殆無虛日。振益寵愛之。洎振土木之敗,眾情切齒,劾其擅權誤國狀,順猶回護,當闕揚言。眾怒不可忍,直前捽之,亂毆至死,人情始舒。順體肥,暴其尸於長安門外,恨者猶毆之不釋。眾欲没其產,屬中官沮之。可為附權者之戒。

  刑部尚書魏源,為人倜儻,豪邁不羣。嘗為河南布政,臨事直前當之,民感其惠。凡出巡者亦讓之。在刑部不刻,其時僚屬有所見或不合,即盛怒若不可解,既過,或別事相合,即嬉笑與語,若未嘗怒者。僚屬以此敬之。但為御史時,被同出巡者搜得私物,收擊於京。後數十年,其人以別罪謫配,人以罪解部,猶報怨,決而辱之,清議以此少之。然亦名材大夫之流也。

  植物亦有知覺,試觀有蔓者必附物而纏繞之,物有遠近,則捨遠而就近物,或遠者必斜長而附之,若有見焉。然則人豈有無知覺邪?人物各有所能,而不能相通。但人為最靈,其所能者非物之能比,然物之所能者,人亦不能為。如蜘蛛吐絲結網,人豈能為?其為網也,布置不紊,今日拂去,明日又成,其速如此。且以兩樹並列,枝幹參差,亦能高牽於兩樹梢端,結網於中間,甚可怪也。以此推之,物皆有能,山川之生俱有理。予嘗遍歷蜀川,登高而望,萬山雜亂,誠不可辨。若沿川而行,亦如樹之枝幹然,各有條理,以此溪澗之水未嘗有壅阻而不流者。且岷江自岷而出,以至於海,數千里之遠,若非山川自有條理,豈能通達? [80]大禹疏鑿,不過因其自然之勢,而去其兩旁石之阻者。予嘗經三峽,見兩山壁立萬仞,而中則通焉,此造化之玅有非人力所能也。且眾水之流俱來附合,初無障蔽而不附者,此見得有理存焉。 [81]

  讀書有三到:「眼到,口到,心到。」大抵以「心到」為要。心苟到矣,眼、口未有不到者。若眼、口到而心不到,所謂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者也。予每嘗讀書,心忽思念他事,眼雖看書,口雖念書,只茫然過去,卻收心復看,如未嘗見者。孟子謂:「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 [82]即此可驗。

  過則相規,善則相勉,惟朋友能然。[83]今之交友盡此道者絕少,士習所以卑陋也。且人之不幸,莫大乎不聞過,若如子路聞過而喜,人猶肯告,若惡聞者,如諱病忌醫,誰肯告?而況在高位者乎!

  都御史洪恩,福建人,原中會元,為文選主事。辭藻新奇,遷考功郎中,士林重之。尋陞山東左布政,歷轉都臺,未曾至,京中官不識其人。洎往浙江考察官員,被黜者妄訴之,且加謗毀,朝廷不及察而罷之,令致仕。二三大臣雖知其故,莫能扶持,朝士皆後進,不知其為人。既去,方惜之。真儒雅君子,動履似迂而處世若泛然者,以此見笑於譎智云。

  刑部尚書王質,始由教官薦授御史,歷陞參政、布政、侍郎,俱纔一考,或未及者。在蜀以廉稱,出巡惟蔬食而已,蜀人呼為「王青菜」。在山東有惠及民,召拜地官,輿論歡然。及遷刑部,僚屬不樂,言行或少變於前,未幾,以失囚左遷。其學甚博,為文或滯,論者謂如蜂採花,不能釀成蜜也。

  吏部尚書魏驥,浙人,初為松江教官,汲汲成就人材。諸生在學居者,候一更盡,必携茶往視之,見書聲者,供茶一甌而反。至三更將盡,必携粥以隨,尚有誦書者,供粥一碗,且嘉其勤。如此者亦不頻數,間旬一行,士子咸感激。後出其門者顯宦甚盛。為考功員外郎,有聲,遷太常少卿,拜吏部侍郎,尋至太宰。篤尚斯文,惟好吟詠,臞然若不勝衣。中官王振亦重之,呼為「先生」。贄見,惟帕一方,振亦不較。以引年致仕,士林嘉之。[84]

  陳鑑為人忠厚端謹,為都御史鎮陝西,民賴以安者十餘年。見其美髭髯,呼為「鬍子爺爺。」每還朝,[85]必遮道送之,不能捨。及赴鎮,必歡忻鼓舞,迎之數程。或久旱必得雨,饑必賑濟,民益戴之。但其心仁恕,流為私恩,同列少之,亦不與較。居臺端而激揚之志緩,不失為長者。而以疾致仕,識者羡之。

  學者先要去一「矜」字,能去者百無二三。大抵天質美者自然謙下,不自誇大,不然鮮有不矜者。[86]靜觀接談者必言己所行事如何,往往言其所行之美事,而過惡之事則不肯言,與古之君子善則稱人,過則稱己者異矣。

  物我無間之心學者,誠不能存。亦嘗體驗自己,每有家人買物之多者則喜,或有虧者則怒,是知有己而不知有人也。雖欲勉強平心,云不要虧人,未嘗嫌其多也。此等克己功夫誠欠,若更不勇力行之,望入聖賢之域難矣。嘗於靜時體驗自己,所思偏要思在富貴、利達上去,情意樂然。有時覺得所思是人,欲轉思向道德上去,終是勉強,以此覺得遏人欲存天理之功甚難。且所思不正,便能知之,即奮然欲止之,只在心上驅遣不去,急引正道思之,亦不能奪,以此覺得素無存養之功,大抵中人以下之資皆如是也。

  古之豪傑之士所見未嘗不同,諸葛武侯曰:「臣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至於成敗利鈍,非臣之明所能逆覩也。」范文正公曰:「為之自我者當如是,其成與否有不在我者,雖聖賢不能必。」韓魏公曰:「人臣當盡力事君,死生以之。至於成敗,天也,豈可預憂其不濟, [87]遂輟不為哉!」李忠定公曰:「吾知事君之道,不可則全進退之節,禍患非所恤也。」由是觀之,則四公之心合而為一者也。奈何今之事君者惟顧利害,事有當為者稍涉於害,即止而不為,自以為得計;或有不宜為者,有利存焉,則勇於必為,由無四公之見故也。嗟夫!若四公者,真所為豪傑之士,雖無文王,猶興者也。

  霸州守張需,長於治民。先佐鄭州,有聲。渠有淤者,廢水田數十年,[88]守相繼者莫能疏。需甫至,守言及此,憚於動眾。需往相之,曰:「若得人若干,三日可畢。」守怪以為妄。需乃聚人得其數,各帶器物,分量尺數,爭效其力,三日遂畢。守往視之,大驚,以為有神助。洎守霸,見其民遊食者多,每里置一簿,列其戶,每戶各報男女大小數口,派其合種粟、麥、桑、棗,紡績之具、鷄豚之數,徧曉示之。暇則下鄉,至其戶簿驗之,缺者罰之。於是民皆勤力,無遊惰者,不二年,俱有恒產,生理日滋。蓋以生道使人,其易如此。後以覲禮至京,遂受旌異之典。尋畿內蝗作,捕之有法,吏部侍郎魏公巡至其郡,[89]異之,下其法於諸郡,人皆便之。有牧馬者擾其民,需笞之,領牧者譖於宦官王振,捕之下獄,捶〈竹+楚〉幾至於死,竟謫戍邊城,人咸惜之而莫能救也。 [90]

  兵部尚書鄺埜,初任陝西臬司副使,有聲。其父家教至嚴,嘗以俸易一紅褐寄之,父大怒曰:「此子不才如此!汝掌一方刑名,不能洗冤澤物以安其民,乃索此不義之物污我!」即封還,以書責之。埜欲見其父不可得,以父為教職居閑,[91]因秋闈聘典文衡者謀於僚友,往請其父。[92]父大怒,曰:「此子無知,汝居憲司,吾為考官,何以防範?且將遺誚於人。」又以書罵之。埜一念之孝為此舉,不恤其他,迎書跪誦,泣受其教而已。後為府尹,益勵其操,聲價愈高。召為兵部侍郎,端謹小心,行事縝密。没於土木,士林惜之,清議無所貶云。 (此段後原脫一段文字,今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錄於下:「予榜狀元曹鼐,為人疏通俊爽。初為教官,不樂,願得繁劇一職。改泰和典史,益進學不倦,復修舉子業,遂登進士第。西楊先生嘉其志,薦入經筵。復入閣與政,士林榮之。自東楊没後,議大事多決於鼐,明敏之才多相類焉。雖王振恣橫,亦曲加禮敬。没於土木之難。」)

  劉子欽,江西人,為舉子業最工。由省元至會元,將殿試,解縉在翰林會間稱之曰:「狀元屬子矣。」子欽自負,略不遜避。縉少之,密以題意示曾棨。明日廷對,棨策最詳,殆及萬言,遂為狀元。列十人之後,方及子欽,壓其負也。後子欽終於教職,名位淹不顯云。

  曹端為教職,留心窮理之學,在霍庠造就士子,務躬行實踐。弟子出門者,亦循循雅飭,遵其教不忍違。後調蒲庠,霍庠士子爭之不釋,竟終於霍。一郡人罷市巷哭,童子亦悲泣。座下足著兩磚處皆穿,靜專之功多。方岳重職不敢以屬禮待,至其郡必敬謁之。凡考校諸庠生,必請端主其去取,事畢而還。父好善信佛,洎聞端言聖賢之道,即從之,於是作夜行燭一書,與父誦之。所著四書詳說、太極圖解、詩文數十卷,傳於世。

  襄城伯李隆,豐資凝重,器宇宏遠。守南京數十年,[93]鎮之以靜。最識大體,富貴尊嚴擬於王者。雅重斯文,接儒者之禮尤恭,以此上下官僚無不敬畏。若祭酒陳敬宗先生造宅,務欵留之,無醉無休,士林嘉之,仰慕丰采。三楊學士極愛重之。正統中,以得人心見疑,召來京師,始近聲妓為自安計,數年終於第。自後代者數易其人,終莫能繼。

  都御史軒輗,天性廉介。初為進士,往淮上催糧,時冬寒,舟行忽落水,即救出,衣盡濕,得一綿被裹之不能出。有司急為製衣一雙,卻之,只待舊衣乾。後為御史,獨振冰蘗之聲,用當道者薦,為浙江按察使。前使林實在任,富貴擬於王者,服食器用極其精巧。洎輗在任,一切供給皆罷之,俸資之外,一毫不取。自著青布一袍,無間於四時,破則補之。蔬食不厭,午則燒餅一枚而已。與僚屬約,三日各以廩米特置買肉一斤,口數多者亦如此,[94]皆不能堪。有減回故鄉者,[95]或故舊經遊會晤者,留供一飯,至厚者殺一鷄,僚屬見之驚異,此舉不易得也。自餘盤肉一味而已。忽聞喪,明日就行,雖僚屬尚有未知者。及奪情復任,頗以廉自負,又嗜酒,或公筵,或僚友相燕樂,必至醉,弄酒詈人,士林以此少之。及居臺憲,[96]總理南京糧儲,清操愈堅,張都憲設席會諸僚,獨不赴,既以桌食饋之,亦不納,人皆以為僻。蓋古者狷介之流,雖或過中,有激貪風,嗟夫,今之仕途中,若此真鳥中之孤鳳也。 (此段後原脫一大段文字,今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錄於下:「處士吳夢,字與弼,撫州人。司業溥之子。讀書窮理,累辟不就。不教人舉業,弟子從遊者講道而已。父在京師,命還鄉畢姻而來。及至親迎後,不行合卺之禮,另舟赴京,拜父母畢始入室。禁酒胡儼,父執也,自京還家,夢往謁之。至大門,四拜而退。明日又造其宅,方請見。曰:『昨日已行拜禮,今惟長揖。』問其故,曰:『先生,父執也,若面拜,恐勞尊。』凡行類此。有來從學者,不納贄見之禮。或極其誠敬,姑收之,不動,後或有過,即以所收者還之,辭而不教。非其力不食,一介不以取於人。或親農事,弟子亦隨而助之,多不能堪。躬行書踐,鄉人化之。往時閩中盗起,四方搖動,聞撫之貧者亦欲乘機劫富家,夢早覺之,即曉其富家曰:『宜散積糧。』於是皆從之,一方遂安。能自重,不妄交人,師道尊嚴。好書,字奇古,自成一家。不立文字,暇則詠物運興,胸襟高邁,凡經史子集、天文兵法、陰陽醫卜,無不曉悉。楊溥先生深重之,兩薦不起。嘗曰:『宦官、釋民不除而欲天下治,難矣。必除之,吾可出。』人皆笑其迂。曾見詠桃一詩云:『靈臺清曉玉無瑕,獨立東風玩物華。春氣夜來深幾許,小桃又放兩三花。』有吾與點也,氣象方嶽。名公皆重其為人,分巡至,多造其宅。」)

  運使韓偉,溫州人,魁梧端重,為御史有聲。獲妖盗有功,酬以男婦數口。出巡河南,鎮靜有體,一方傾賴,闔省上下咸謂前出巡者十數輩,或過於刻,或猛而嚴,或貪而懦,或矜而眩,或佻而輕,或奸而譎,或愚而暗,未有如偉者。自後繼者十數輩,亦莫能及。後遷運使於河東,清操甚著,多所建明。創立學官,得師儒,擇其屬戶子弟之秀者教之,繼登科第,人材遂興。天性至孝,以母垂白在堂,屢乞致仕,兼以輭疾,兩足不能行,朝廷亦不釋,終於任所。士林惜其位不滿德。

  予往蜀中考官,恒以此心對天地鬼神,平心應物,鑑自此而物形莫遯,[97]妍醜自分。亦必詢訪於前,方能如此自謂黜退者庶幾不枉。或其過惡未甚,但量輕重,決責懲戒,俾之改過自新。中間或有黜未盡者,自分寧失於寬,況世無全才,有取其所長而棄其所短者。奈何小人猶有不足者,妄加是非,大抵去人之爵,不能無怨故也。[98]以此觀之,當權無謗者甚難,雖曰:「所行無愧於心」,而情不能無慍也。[99]第以於彼秋毫無犯,不但蜀中士民知之,其山川鬼神莫不鑒臨。向使稍涉於私,何以自改?及觀冥行妄作之人飽載而還者,反無是非之惱,又不知其何如也?

  定西侯蔣貴,起自行伍,一卒之微,以功歷陞至此。其為將也,能與士卒同甘苦。凡出境搗賊巢穴,衣糧器械不役一人,親帶而行,與兵士無異。及臨戰陣,必當先直衝,敵皆披靡,子弟及士卒如蟻追隨,以死向敵,用是往往取勝。其勝也,未嘗不親手殺數十人。所恨者不識字耳,以此短於謀略,必得軍師而後成功。然天性樸實,能忘己之勢,聽人指揮,略不較也,不止於為勇將而已。威鎮邊夷,西羌、北虜莫不畏仰,而麓川之績亦偉,參之名將,抑其次也!

  戶部主事王良,機謀過人,有御眾之才。文廟知名,委督口外糧餉,以威聲大振,凡軍衞有司無不畏服。一出境,邊衛自指揮以下數百里來迎,為前驅負弩,邊將亦敬憚之。[100]英國公莫有抗禮者,出師在邊亦屈勢相接。後雖有尚書、侍郎繼理其事者,名位徒高,人不如此畏服也。後與主事劉良遘怨相訟,卒白其枉。惜乎,位止於斯,以老疾致仕。蓋奇特之豪士云。

  昌平侯楊洪,起行伍,生長在邊,有機變,用詭道累立邊功,歷陞將帥。能用奇兵,如遇胡虜兵,必擣其虛,或出其不意,善於劫營。胡人畏之,稱為「楊王。」然自宣德以來,胡人與中國和好,每歲進馬貨賣,薄來厚往,未嘗大舉入寇,或有擾邊者,不過朵顏之類,或獵或掠,多不過百餘騎,少或十數騎而已。洪以此得立邊功,大抵用譎道取之。洎正統十四年,虜酋也先大舉入寇,洪在宣府,驚惶無措,閉門不出。若土木之圍,洪能以後衝之,必無是敗。及胡人得上皇至城下呼之,亦不出救,視君父之難略不為急,所存可知矣。後至京師,適虜勢猖獗之際,人心驚疑,念以邊之舊將,遂進侯爵用之,終不能挫賊鋒,尋以疾卒。然在邊,校之諸將紀律頗嚴,士卒用命,為一時之巨擘焉。

  戶部尚書王佐,山東人,儀表凝重,器宇深厚。初為給事中,奏對洪亮,擢戶部侍郎。得大臣體,立心忠恕,有愛民之心,士林重之。與人相接,開心見誠,坦然無疑,光明正大。雖政務叢集,未嘗廢學,恒以不若人為耻。書義不通者,必請教於閣下先生。後卒土木之難,蓋有篤實君子之風,人咸惜之。

  戶部侍郎焦宏,初父為萍鄉縣丞,嘗以出身不由科目為恨。一日,與僚友宴樂,邑之宦遊歸老者亦在,論其出身高下,其父大慚而歸,謂其子宏輩曰:「汝兄弟當努力務學,求科目出身,為汝父爭氣。」宏以此奮發,遂登進士,鄉人榮之。宏為御史出色,見重於閣老,薦副臬司,尋遷方伯,[101]任江西,人畏而愛之。及任戶部,聲名益著。為人爽愷變通,和氣溢於接談之際,尤篤厚於鄉人。寬亦繼為御史。宏子鈍又中進士,任兵部主事。論吾郡今世門第閥閱,無出其右也。 [102]

  先儒謂心有主則實,外患不能入;心有主則虛,外邪不能入。又謂有主於中謂實,外邪不能入謂虛。若以愚見,有主則實,外邪不能入;有主則虛,不可言外邪不能入。且凡物安有虛而不能入者?如人之身體虛弱者,邪氣便能侵入。蓋有主則虛,以虛明而言,於物無不照耳,若伊川之意,謂心體虛明主敬而言,方可說外邪不能入也。

  吏部郎中常中孚出身甚微,初為巡檢,得異術,能煮白金,凡寶玉之器有損者,能補之如舊。宣廟知之,召見試其術,果然,乃授是職。每用其術,必引入宮內為之,雖中官至狎者亦不可得造其處,賞賚頗多。已而罷之。

  宣廟初,思用舊人,召蹇義等數人寵待之,[103]皆依違承順之不暇,[104]惟戶部尚書黃福持正不阿。命觀戲,曰:「臣性不知戲。」命圍棋,曰:「臣不會着棋。」 [105]問「何以不會?」曰:「臣幼時父師嚴,只教讀書,[106]不學無益之事,所以不會。」上意不樂。居數日,敕:「黃福年老,不煩以政,[107]轉任南京戶部優閑之。」實疏之也。向使蹇、夏諸公皆如此持正,其勢未必盡疏之,則君德可修,天下可肥矣。初文廟命學士解縉評大臣十人如何,[108]縉每用八字斷之,首許黃福,自餘互有得失,人以為確論,具載縉傳。 (此段後原脫一段文字,今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錄於下:「楊文貞,於本朝大臣屬巨擘,側於宋之公卿,終有愧焉,試以一二較之。王文正以張師德兩造其門,惡其奔競,終身不用;文貞必以造門者舉之,甚至人舉所知,自以為不知而沮之,宜恬退自守者不出其門也。文彥博以唐介攻己被謫,再三申救,後卒舉用;文貞以攻己者為輕薄生事,必欲黜之,禁錮終身也。與二公所行何相遠哉!」)

  胡頤庵急流中勇退,非有高尚志,實不欲居等輩下耳。觀其居鄉,猶倚當道,反聲勢自尊, 「[109] 宦其地者避之不較。其於詩文有作即刊,又未至好處,以此傳世,果何益哉?適自暴其淺深而已。 [110]

  文廟過江時,湖廣、金幼孔、黃淮、胡儼、解縉、楊士奇、周是修輩俱在朝。惟是修具衣冠詣應天府學拜宣聖遺像畢,自為贊繫於衣冠,自縊於東廡下,可謂從容就死者矣。諸公初亦有約同死,已而,俱負約,真有愧於死者。後縉為誌,士奇為傳,且謂其子曰:「當時吾亦同死,誰與爾父作傳?」識者笑之。諸公不死建文之難,與唐之王珪、魏徵無異,後雖有功,何足贖哉!縉才獨高,使遇唐太宗,其所論諫豈下於魏徵,若留於仁宣時,事業必有可觀者。[111]士奇輩遠不及也。

  士奇晚年溺愛其子,莫知其惡,最為敗德事。若藩臬郡邑、或出巡者,見其暴橫,以實來告,士奇反疑之,必與子書曰:「某人說汝如此,果然,即改之。」子稷於是得書反毀其人,曰:「某人在此如此行事,男以鄉里故撓其所行,以此誣之。」士奇自後不信言子之惡者,有阿附譽子之善者,即以為實然而喜之,由是子之惡不復聞矣。及被害者連奏其不善狀,朝廷猶不忍加之罪,付其狀於士奇,乃曰:「左右之人非良,助之為不善也。」已而,有奏其人命數十,惡不可言,朝廷不得已付之法司。時士奇老病不能起,朝廷猶慰安之,恐致憂。後歲餘,士奇終,始論其子於法,[112] 斬之。鄉人預為祭文數其惡,天下傳誦。

  高廟亦難受諫,翰林編修張姓者能直言,至不能容,黜為山西蒲州學正。例撰慶表,高廟閱之,識其名,見其表詞有曰:「天下有道。」又曰:「萬壽無疆。」發怒曰:「此老還謗我以『疆道』二字。」[113]疑之,即差人逮來,引見,曰:「送法司問,汝更何說?」張曰:「臣有一言,說畢就死。陛下有旨,表文不許杜撰,務出經典。臣謂『天下有道』,乃先聖孔子之格言;臣謂『萬壽無疆』,乃詩經臣子祝君之至情。今謂臣誹謗,不過如此。」聞其說,良久曰:「此老還嘴強。」放去竟不問。左右相謂曰:「數年以來,纔見容此一人而已。」

  文廟過江之日,初即位,欲詔示天下,問姚廣孝舉代草者,曰:「必須方孝孺。」召之數次,不來。以勢逼之,不得已,孝孺持斬衰而行見。文廟即命草韶,乃舉哀大哭曰:「將何為辭?」敕左右禁其哭,授以筆,既投之地,曰:「有死而已,詔不可草。」文廟大怒,以凌遲之刑刑之,遂夷其族。

  謹按:方正學之忠至矣,然獨恨其不死於金川不守之初,宮中自焚之際,與周是修輩為伍,斯忠成而不累其族也。考閱至此,令人有餘悲焉。嘗暨即建文諸臣論之,周氏之死,從容就義者也;方氏之死,殆昔人所謂屈死之忠,忠而過者也。一時行遯諸臣亦各行其志,其在忠與智之間乎?下此無論矣。孝孺受業於宋景濂,其文章滂沛,議論波瀾,類東坡之才,而忠義之氣凜然不可犯,景濂不及也。

  麓川初叛時。沐晟尚在,若彼時只遣人宣布朝廷恩威,[114]赦其罪,撫安之,未必不從。遂輕動舉兵,又不委晟而另遣將,以致王師失利。適王振操柄之初,乃逞其忿。閣下議,謂遠夷不足較,且為耕守計。振不從,且與兵部尚書王驥謀,驥阿其意。舉兵,以驥督軍,起東南兵十五萬,給餉者倍之,窮其巢穴,而寇首惡人終不可得,焚寨而還,殺無辜十數萬。且以為功,驥封靖遠伯,以次陞者萬餘。未幾,寇勢復盛,驥再往,起兵如前,來東南騷擾。軍民疲憊殆不可言,復窮其所寇首,亦不可得而還,又有功陞秩半前。然麓川不如中國一大縣,縱得其地與人,又何利益?而連歲興兵,[115]軍需所費萬萬不可計,而陞秩之俸又萬萬不可計,皆出於民,以所得較所失,誠不忍言,兵連禍結,致有今日。人以驥為功之首,不知為罪之魁也。

  予在驗封日,南陽郡守陳正倫考績來見西老,道及予名。西老欲一見,陳公約予偕造,予終不從。自思此一見無他,即是求知。既而以事相關入閣,問知其名,因話良久。未幾,孔目以祭人之文呈,[116]見予名,笑曰:「我不識此人,冀予一見。」竟不往,與王文正惡人造門者不同也。

  予在學讀聖賢書,知佛為異端,同類有掛其像者,即斥其非,以為名公鉅儒決不如此。後居驗封, [117]造冢宰宅,見正寢東嚴整一室,疑必家廟,問之,則曰:「佛堂也。」不覺駭嘆。又以為文章名世者必不爾。既而,見石首先生庭中高懸一幅,視之乃觀音像也,不覺失意。嗚呼!人其人,火其書,果誰望耶?

  平江伯陳豫,以白金綵幣之類求西楊為其父作墓誌,西楊卻之不許。固請,辭益堅。不得,乃減金幣三分之一求於東楊,即納而為之,稱許過實。或見西楊曰:「以平江之父,先生不為誌,何也?」曰:「彼安得知彼曾祖?吾為墓碑,雖未識其人,以子封爵非積德之厚不能致,吾按狀而發揚之,必有實也。彼祖,吾復為之,以委都漕運而有行實功績可紀,所以發揚之。若佐無可述者,苛稱之過實,非所以取信於後世也,吾何以金帛為哉!」予因思唐之張說愛姚崇之玩物而得之,盛為稱許之辭於碑,蓋有愧於西楊者也。

  東楊天資明敏,有果斷之才。中官有事來閣下議,必問曰:「東楊先生在否?」知不在,即回。凡議事未嘗不遜。西楊或執古以斷不可行也,已而卒斷於東楊,灼然可行而無礙也。每秋敕文武大臣赴憲臺審錄重囚,自英國公而下俱遜避,候二楊先生決之。西楊訊之未嘗決,至不可了,東楊一問即決,庶幾子路片言折獄之才,眾皆嘆服。文廟英武,羣臣奏對少能稱旨,惟愛東楊先生之才。自編修同解縉、胡廣等入閣議國政,未嘗一日離左右,凡大事密計必參與焉。或大臣謀事未決,文廟不樂至發怒,東楊一至輒霽威,事亦隨決。有濟人利物之仁,而不忍卻人之餽,人以為愛錢。文廟亦知之,每遂其所欲,蓋用人之仁,去其貪也。[118]或鄉人來餽者,必訪詢貧富何如,若知其貧,亦不卻其餽,但以別物與所餽相稱酬之;若富者以十分為率,亦答其一二。或坐法乞救,或在卑求薦,[119]必留意焉,報者相繼而不厭也。自五府、六部、都察院,無不畏其威,聽其說,使百職不能持正,亦由於此。大抵居仕途者安能一向遂意?蓋天有乘除之數,默行乎其間,早年得意,晚必坎坷;少年蹇滯,老必通顯;或首尾多難,而中則安樂。若東楊由入仕即得君,無日不在寵榮之中者四十餘年,歷事四朝,曾無數日之恙,生榮死哀,始終全美,不可以常數論也,或者間氣所生而稟得完厚如此。其輔理之功在文、仁、宣時亦尋常,在正統數年,天下休息頗有力焉。至於格君心之非,引之當道,則概乎未有聞也。

  按:以凍楊之才敏,於決事間遇難處事,上不懌,怒見於色,東楊至輒為霽威,事亦隨決,得君可謂專矣。獨是多慾,不卻人餽,使王振得以捃摭內閣之失,而操弄威福,益肆無忌,不滿人意為多。後以受宗室之餽,為振發覺,東楊聞報,兼程入都,觸冒瘴癘而中道病死,卒亦為慾所累,而受振之窘害也,可勝慨哉!

  宣廟時三楊用事,思天下之士不由己進退,敕方面、風憲、郡守令,在京三品堂上官舉保。且薄吏部尚書郭璡不學無術,但以老成至此,尋敕今後御史、知縣,許在京五品以上官保舉。由是,天下要職吏部不得除。已而,奔競之風大作,以贜露者甚眾。尋有以弊言者,遂罷御史、知縣舉保之例,郡守以上仍舊出於三楊之門,皆由其操去取之權也。西楊雖偏而無私,尤持公論,當時天下方面頗亦得人。正統六、七年以後,張太后崩,三楊相繼而亡,進退天下人才之權遂移於中官王振,邪正倒置矣。

  按:祖宗朝用人,皆吏部具缺,上親簡除,非內閣與中官所敢專也。至宣德末,權歸內閣,三陽尤持公道,頗亦得人。迨正統中,三楊相繼亡矣,王振用事,進退人才之柄遂移中官,而邪正其倒置乎!景泰而後,始令吏部會推,而實司禮監陰主其柄,用人之得失隨監官之賢否矣。

  陳敬宗由翰林拜南京祭酒,美鬚髯,容儀端正,步履有定則,望之者起敬。嘗會食諸生,[120]稍有失儀者,即待罪不輕容也。或有事稟,嚴於對君之禮。然待諸生少告病者,必以為詐,務出而驗之,因而亡者亦不恤也。以故諸生一登仕途必遠之,遇諸途者不識也,徒悵恨而莫能自省。對客善飲,襄城伯重斯文,或盛設延賓,既罷,必留敬宗再飲。主至酩酊,猶儼然若未嘗飲者,人皆服其量。

  何文淵守溫州時,廉靜寡慾,一郡大治,當時浙守稱為第一。既而,召為刑部侍郎,民有餽金者,卻之。好事者為之立「卻金館。」在刑部雖有深刻意,以尚書主之,弗克,遂人亦未之知也。後以故乞病歸。正統十四年,朝廷多事,士大夫乞起之,召為吏部侍郎,遂進尚書、太子太保。其於擢用人材之際,[121]詭譎之迹已露,而居言路者不能容矣。[122]雖百計固位,[123]奈何攻之者眾,目為奸邪而暴其情狀,終於斥去,不能留矣。向使病去不出,作郡清名必然傳後,不失為廉謹之人。今也雖得高爵,而喪其美,何足羡哉!予在銓司時,或所見不當者,必面執之不行,以此見忌。洎予選兵部,若屬任其所行,莫敢誰何,竟至顛踣而後已。

  按:何文淵後擢居冢宰,爵位崇高,詭譎畢露,攻之者僉以奸邪目之。而初為郡守,聲名冠於一時,召為刑部,而卻金譽於眾口,所以然者,由當時君相持鼓舞明作之權,得激昂勸沮之道,所以雖中材之士而皆爭自濯磨,奮勵相觀,而善深刻者變為仁煦,舞文者變於循良也。大抵天下惟中人最多,上智與下愚不常有,中人可與為善,可與為不善,顧在上之人所以駕馭之者何如耳。

  工部尚書吳中,奏對聲音宏亮,豐姿篤厚,望之者知是享爵祿之器。貪財鉅萬,嬖妾數十人。厥妻嚴正,中憚之,不敢犯。宣廟知之,嘗宴臣僚,命伶人作懼內戲以笑之,雖中愧而不能免也。一日關誥,迎於家,其妻拜畢,呼子曰:「將吳中一軸誥來,宣之我聽。」問左右曰:「此誥詞是主上自言歟?是翰林代草歟?」曰:「亦翰林代草也。」嘆曰:「翰林先生果不虛妄,且吳中一篇誥文正說他平生為人,何嘗有『清廉』二字。」中聞之,雖恚,強笑容而已。

  吏部侍郎洪璵接人疏慢,好褒貶人,以才學自負,大言不慚,自矜其高。初為主事,督陝西邊稅,而回見西楊學士,大言其設施之法,西楊不考其實,異之,薦為侍講經筵。洎吏部侍郎缺,力薦璵。眾知不可,莫敢抗。既入吏部,驕矜愈甚,士林咸惡之,以西楊在,不敢攻。及西楊没,遂鬱鬱得病而卒。士之行己當自卓立,不可倚恃他人之勢,一旦失其所倚,遂至如此,可為戒也。

  戶部尚書金濂,初為御史有聲。自永樂以來,巡接廣東者滿載而歸,自濂去,一毫不取,廣人至今德之。在陝西臬司亦出色,用是累陞副都御史,邊儲賴以充足。後歸京師,奏對宏壯,上偉之,拜刑部尚書,頗號深刻。福建盗起,遂參軍務,往平之,[124]加太子太保,遷戶部。然喜結權貴,士林少之,人以為奸則過矣。 [125]但性猜忌求利,欲充國課,商貨微矣。[126]民或困弊,[127]亦不暇恤焉。所學亦正,語論風采動人。接下多暴怒,僚屬不能堪。大抵亦豪傑之士也。

  工部尚書周忱,江西人。初蘇、松一帶稅糧有五、六年未完者,朝廷遣官催促相繼,終未能完,遂舉忱為侍郎往。忱為人謙恭,言若不出諸口,謀慮深長。一切破崖岸,[128]為之虛心訪問,[129]兼採眾論,不一二年累欠數皆完,羨餘之貯,日見充溢,[130]小民賴以周恤,歲兇無慮,歲輸京師之米,甲於諸省,朝廷每勞其能。亦善於附勢中官,王振極重之。宦遊其地者無虛日,人得其所欲,釋子見造者必往求之,所獲必過望。然自出粟千石旌其門,又令子納馬得官,士林以此少之。

  山東參政鐵鉉,初為五軍斷事,奏對詳明,高廟喜之,字之曰:「鼎石。」凡法司有疑獄未決者,必屬鉉而成。文廟潛邸時,[131]有訴違法狀者,召至,屬法司問之。[132]數日獄未成,高廟怒,屬鉉鞫之,片時而成,以此益愛之。未幾,擢山東參政。文廟兵至城下,圍之月餘不得下。時城有攻破者隨完之,以計詐開門,降用板,候其入下之,幾中其計。後復出戰,文廟被其窘甚,知不能克,乃棄去。及過江登位,用計擒至,正言不屈,令其一顧,終不可得。去其耳鼻亦不顧,碎分其體,至死詈聲方已。後思忠烈不可撓者,惟鉉一人而已,[133]平氏有愧焉!

  張太后崩,王振始弄權。正統某年,雷擊奉天門殿鴟吻,敕羣臣言得失,翰林侍講劉球上言十事。一言主上宜親政務,權不可移於下。振覽之,[134]怒,以錦衣衛指揮馬順為爪牙,令以他事牽之陛前捽去。球不知所謂,見刑但曰:「死訴太祖、太宗。」遂支解其體。自是人緘口不能言。球魂附頂子,數順之罪,順頗不安,[135]命緇流誦經度之。

  按:此時生殺予奪,盡出於王振,以太□□□斷而不能制,且支解劉球以成其兇惡,卒釀土木之難,國祚幾危,識者以為胚胎於此日矣。

  時王振得權,喜人趨附,廷臣初不知,數以微譴見謫,始懼。兵部尚書徐唏、工部侍郎王祐,憸邪小人,首開趨附之路,百計效勤,極盡諂媚之態,遂宣言於眾曰:「吾輩以某物送振。振大喜,以為敬己,待之甚厚。」且言:「振意不進見致禮者為慢己,必得禍。」眾聞知益懼,皆具禮進見,從此以為常。初惟府部院等大臣,[136] 以後百執事俱行,在外方面俱見之。當朝覲日,大開其門,郡邑庶職能具禮者無不進見,以百金為尋常,重千兩者始得一醉一飽而出。由是以廉者為拙,以貪者為能,被其容接者若登龍門,上下交征利,如水去隄防,勢不可止,君子付之太息而已。

  太廟鑒前代宦官之失,嘗置鉄牌高三尺許,上鑄「內臣不得干預政事」八字在宮門內,宣德中尚存。英宗時,王振專恣,因失所在。

  按:祖宗時,每有重大關節,必置牌示警。今午門所竪紅牌,上亦書八字:「官員人等說謊者斬。」戒內臣牌即此類也。然內臣預政之戒,視官員說謊所係尤重,故不以木刻,而以鐵鑄,不置外朝,而置宮門。聖祖之意深矣,而不知權璫適犯所忌也。聖明在上,此牌宜復置,宦官專恣之禍須救得一半。

  宣德間,吏部官屬多因請託而得,蓋以承平之世,官於此者享富貴尊榮,人所羡慕故也。正統初,予以進士選驗封主事,人以為異。初不知者,疑其必有為之先容者,已而,察知出於公道。方審選時,尚書郭璉、侍郎鄭誠命予作詩,以「嘉禾」為題,予作七言八句一詩,亦不知其何如也。既又查在戶部觀政,訪予平日為人如何,予不知也。命下之日,予方悟其作詩之意有在。但以孤寒之士與富貴氣象之人並處,雖不相類,予惟敬慎自持,彼亦不敢慢焉。文選郎中吳敬,自重自高,闔部官僚莫敢與之抗禮,而效勤諂事者皆然。予惟以正道接之,[137]不諂不慢,久之,反重予為人而見許焉。予同司員外李源,凡百專取利,予見勢不可與較,惟閉門看書而已,源恣氣乘之,[138]予處之安然。已而勢去,卻相親厚,予亦處之如常。予每自謂未必於己無益也,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自可有動心忍性之意。且因此以予為好學,而有手不釋卷之稱,正孟子所謂「不虞之譽」也。[139]

  宣德初,學士楊士奇輩以方面大職一任吏部自舉,未盡得人,乃令在京三品以上官各舉所知,當時以為美事。行之既久,公道者少,時人有「拜官公朝,受恩私室」之譏。景泰初,遂罷此例,乃從吏部自具。時予在銓司,乃將六部郎署年深者第其才之高下為一帖,御史為一帖,給事中為一帖,南京者附之,方面有缺,持此帖於尚書王直前斟酌用之。將盡,復增之。其推用之時,人皆不知,命下,令人傳報,彼方驚喜。正謂各官舉時,有九年將滿者,以其自守,不求知於人,耻為奔競,至此不得已而亦造人之門,況其素行奔競者會舉方退,[140]其所舉之人已預知之,不俟命下而職位地方無不曉悉。且又不知所舉之人才能高下,但以舉主官大列名在前者,其所舉之人官亦大,以此輿論不平。及吏部自擢,較量長短,多愜輿論。然各舉所知,本是良法,若皆存薦賢為國之心,豈有不善,但各出於私情,反不若吏郎自具,雖不能盡知其人,卻出於公道故也。

  景泰時,少保于謙在兵部,侍郎項文曜附之。內議患其黨比,欲因事以開別用,[141]持正者佐之。會予被薦,遂轉兵部,遷文曜於吏部,復附何文淵。言官劾其憸邪,賴于謙力保存之。已而,謙敗,文曜卒見斥謫。當時以文曜為于謙妾,士林非笑之。每朝待漏時,文曜必附謙耳言,不顧左右相視,及退朝亦然,行坐不離,既在吏部亦如是。王直先生一儒者,于謙初甚尊敬之,[142]已而被文曜譖毀,以為無用腐儒,謙遂慢之。謙初嘗謂予曰:「東王先生,君子儒也,可敬可愛。」每經筵之宴得連坐,必與之相勸多飲數杯。及文曜轉吏部之後,忽謂予曰:「吏部老者何如不告歸?」予曰:「告幾次矣,朝廷不允。」謙曰:「第無實意耳。」予曰:「觀其意亦實。」謙曰:「果有實意,病臥不起一兩月,必放歸矣。」予謂:「老先生至誠,使之假臥,必不肯為。」後漸聞其所譖之言,方知謙之不敬王先生乃由此耳。[143]當時文曜亦有代為之意,謙知之,未遂其謀也。

  天順初,眾論薦予入內閣,翰林黃諫即來見予,曰:「恭喜先生入閣。」予曰:「此何喜也?」諫曰:「何謂不喜乎?」予曰:「昔寇準問王嘉佑『外議何如?』對曰:『丈人早晚入相,以我觀之,不如不相之愈也。』準曰:『何如?』曰:『丈人負天下之望,即入相,天下以太平責之,丈人自料君臣寧若魚之有水乎?』準深服之,以為高見遠識。今雖無相,猶以入閣為內相,時事如此,入閣何為?未見其可喜也。」

  翰林實儒紳所居,非雜流可與。景泰間,陳循輩各舉所私非進士出身者十將四五,[144]率皆委靡、昏鈍、浮薄之流,無由而退。因上欲將通誌重修頒行,惟擇進士出身者,此輩自知不可居此,[145]托閣院達其意,願補外職。賢乃言於上,命吏部除之,因其才而高下其秩,無不自遂,翰林為之一清。

  初景泰不豫,圖富貴者因起異謀。學士王文與太監王誠謀,欲取襄王之子立為東宮,其事漸泄。既而,景泰病亟,太監興安諷羣臣請復立東宮,命謂上皇子固宜復之,惟王文意不在此,閣下陳循輩亦知之。賢因會議,問學士蕭鎡,[146]乃曰:「既退,不可再。」賢始覺其有異謀也。文又對眾曰:「今只請立東宮,安知朝廷之意在誰?」賢益知其必然。明日早,觀奏詞曰:「早選元良。」人皆曰:「此非復位之意。」遂駕其說於石亨輩曰:「王文、于謙已遣人齎金牌敕符取襄王世子去也。」[147]既於十七日早,帶兵入朝,詣南城,請上皇復位。是時景泰不朝已四日矣。先一二日,又駕其說於石亨輩,云:「景泰命太監張永等行拿數人,掌兵者某謀立上皇。」中官吉祥、蔣冕輩白於太后,寫敕旨與亨輩成此事,[148]遂以王文輩為大逆奸惡。然王文初謀,于謙輩未必知,亨輩不過因于謙平日為總督軍務,一切兵政專而行之,亨不得遂其所私,而乘此機而圖之。其餘皆因平日不足者而中傷之,未必皆知王文之初謀也。況王文之謀,其實未發,所以誅戮者多非其罪。[149]乃曰:「臣等捨命舉此大事。」以為有社稷之功,上益信之,極其報典之隆。而亨等遂招權納賄,擅作威福,冒濫官爵,恣情妄為,勢燄赫然,天下寒心矣。

  按:正統己巳之變,于謙以社稷為重,力排羣議,選將練兵,坐擁強虜,光輔中興,厥功非細。當時天下之人皆知以身佩安危,功在社稷,而豈虞其有殺身亡家之禍於後哉!何于公效用之日,正小人側目之秋,而石亨擅威福之權,操生殺之柄,故事機一變,于公於是乎難免矣,可寒心哉!

  又按:于肅愍此舉有功社稷甚大,真所謂曲突徙薪,不然難保無西晉陸沉之禍矣。

  初,徐有貞亦與迎駕之謀,特命入閣。有貞以陳循輩在前,不得自尊,乃助亨除去循輩。未幾,有貞亦為亨所嫉而出之,人以為天道好還。不意亨復遭烈禍,益見天道之好還矣。

  景泰欲易太子,恐文武大臣不從,先啖其左右,於閣下諸學士各賜金五十兩,銀倍之,陳循輩惟知感惠,遂以太子為可易。於是假以外僚陳奏,謀易太子,乃會文武羣臣議其可否。有執以為不可者,即以利害怵之,無一人敢異辭,於是,擇日立之。即以宮僚美秩付之閣下,任其所取,文武大臣與者十七八,自公孤而下數十人,為太保者十人,名爵之濫,一至於此。惟賢等侍郎四、五人不與。一易之後,人情悵然不平,貪其利者揚揚,自以為榮幸,不知識者已知其非善後之計。已而,天道一還,盡革無遺,因而譴謫者亦多,回視不與者,反有愧焉。榮辱相尋如此,士之立身不可不審也。

  景泰初,予進正本十策,且乞留中朝夕省覽,少助身心之學。不省,竟發出。越數日,戶科給事中李侃因災異上言:「近日李某所言有關聖躬,略不省覽,無恐懼修省之實。災異迭見,殆由於此」覽此奏,卻將予奏疏取入,謄寫一本觀看。禮部尚書楊寧見之嘆息,一日見予曰:「吾讀崇節儉一事,殆欲下泪,乃逐條為前鑑,以為當留意行之。」本部尚書何文淵求稿一看,曰:「忠鯁之言也。」少保于謙見之曰:「人所難言者。」南京祭酒陳敬宗曰:「聞其題目,知為至論矣。」後頒君鑑於羣臣,予復採二十二君善行,[150]每君不過三四事最切要者,乞體而行之。景泰覽之亦不省,曰「此奏欲何為?」中官王誠曰:「欲上學此數君耳。」[151]乃頷之。但流於荒淫,不復介意。

  士大夫行己交人不可不慎,若徐有貞,素行持公者少,而所交者亦然。及其當道,予輩持公以助之,有貞遂改前轍,不復徇私。其所交者,猶以平昔素情望之,多拂其意,遂以有貞為改常,從而媒孽其短者甚眾。向使素持公道,豈有此乎?

  十二月,大學士李賢卒,贈太師,諡文達。

  按:國朝自三楊後,相業無如李賢,其得君最久,亦能展布才猷,然在當時亦以賄聞。岳正自內閣出貶後召還,與賢不協,都給事張寧有時名,因言事失賢意,吏部擬二人京堂,皆補之於外,二人自是不振。葉盛巡撫廣東,或讒之曰:「盛自負,其文常訾公文為不善。」賢因以韓雍易之。敕曰:「無若韓雍之殺降也。」羅倫疏賢奪情,賢怒甚,貶之於外,王翱勸其依文彥博故事疏留之,賢謝曰:「吾不能。」矯情如此。

校勘記

[编辑]
  1. 「李賢不可放去還欲用之」,「欲」原作「與」,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2. 「已而反加親厚」,「已」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3. 「李某非其罪不可釋去」「不」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4. 「彼欲排陷」,「欲」原作「與」,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 「古之人惟其事之當而從之」,「古之」原作「故耳」,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6. 「但其餘部落為梗」,「但」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7. 「一日上謂賢曰」,「日」字原本空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8. 「初為內廷近侍惑以關防之說至今猶悔」,原無,據明朱氏國朗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9. 「山西布政陳翌在寧夏」,「翌」原作「翼」,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 「洎僉議亦以昂」「洎」字原本空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1. 「嘗於靜中召賢」,「賢」原作「對」,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 「陛下明見最是宜禁止之」,「之」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3. 「差便差到底」,「便」原作「使」,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4. 「五鼓二點即起」,「二點」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5. 「復具服謁奉先殿」,「復」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6. 「兵部尚書陳汝言阿順權宦」,「宦」原作「官」,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7. 「可以飛代廣」,「飛」原作「賢」,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8. 「既有止宿」,「宿」原作「齋」,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9. 「然此輩嗜利」,「嗜利」二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20. 「賢初亦覺之」,「亦」原作「不」,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21. 「越數日」,「越」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22. 「莊凉之人既被虜寇搶掠」,「莊凉」原作「在京」,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23. 「隨于其中召布政蕭晅為禮部尚書」,「蕭晅」原作「蕭暄」,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及明史卷一三七桂彥良傳附傳改。
  24. 「內府庫官奏」,「府」字原缺,據明古穰文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25. 「欲以蘇松嘉歲折糧銀折金五萬兩」,「嘉」原作「加」,「五萬兩」原作「四五萬兩」,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26. 「益明習政務」,「政務」原作「政治」,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27. 「耿欲糾石亨之罪」,「罪」原作「非」,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28. 「且如行臨川王與四尼姑通」,「行」字原缺,「四」原作「兩」,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改。
  29. 「賢謂此舉子曰」,「謂」原作「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30. 「棄家走避」,「走避」原作「北走」,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31. 「會兵部奏欲遣將統京師軍赴大同殺賊」,「欲」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32. 「副都御史白圭可為兵部侍郎」,「白圭」,原作「白珪」,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及明史卷一七二白圭傳改。
  33. 「賢非一時自定」,「自」原作「所」,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34. 「因言湯序以禮部侍郎掌監事」,「以」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35. 「且朝廷正欲知災異以見上天垂戒」,「上」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36. 「四年十二月六日」,「六日」原作「十六日」,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37. 「彼初既以為實」,「彼」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38. 「須旨意付法司」,「須」原作「若」,據明古穰文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39. 「俱各得大官又賣官鬻獄瀆貨無厭」,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40. 「後朝廷委任行事」,「委」原作「奏」,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41. 「予四鼓到朝房」,「到」原作「列」,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42. 「聞官軍圍欽等於其宅」,「聞」原作「又」,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43. 「請急宣聖旨」,「請」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44. 「此賊擁入縱橫」,「此賊」二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45. 「陞用以勸其言」,「言」原作「一二」,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46. 「此職非輕」,「職」原作「地」,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47. 「不知其所為如此」,「為」原作「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48. 「上召王翱等詢之皆曰可」,「曰」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49. 「僉謂先生受此職視前任者士望尤未滿也」,「滿」原作「允」,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0. 「惟禮部石瑁稍弱」,「瑁」原作「■〈土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及本卷下文改。
  51. 「若吏部侍郎姚夔崔恭亦佳」,「姚夔」原作「魏夔」,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及明史一七七姚夔傳改。
  52. 「賊退河開」,「河開」二字原誤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3. 「方轉回御道跪承旨」,「跪」原作「跑」,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4. 「上見瑁疏」,「見」原作「曰」,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5. 「視理學不知為何物也可勝嘆哉」,「嘆」原作「惜」,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6. 「直道自見黜」,「黜」原作「處」,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7. 「已就閑矣」,「就」原作「熟」,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8. 「然天資甚美」,「然」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59. 「有旨回奏」,「回」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60. 「初見今之士大夫聞喪且求討輓詩」,「初」原作「切」,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改。
  61. 「蓋以當道者使然也」,「也」原作「巳」,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改。
  62. 「汝何與焉」,「與」原作「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63. 「太后必遣中官入閣問運日曾有何事來商榷」,「必」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64. 「初宣廟崩」,「初」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65. 「太后即命將宮中一切玩好之物不急之務悉皆罷去」,「將」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66. 「所以不襲故常能將許多見識來說」,「常能」二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67. 「官滿年六十五」,「官」字原缺,「滿年」二字誤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改。
  68. 「與中官多親舊」,「親舊」原作「侵漁」,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69. 「訖方未踰時」,「方未踰時」原作「未幾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70. 「因鎮大同中官郭敬密言其勢不可行」,「因」原作「同」,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71. 「自餘勳戚文武貴臣莫敢與並而抗禮者洎王振專權視勳戚大臣如屬吏」,原無「自餘勳戚文武貴臣莫敢與並而抗禮者洎」,「專權視」原作「自餘」,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改。
  72. 「犯之者立見虀粉」,「立見」原作「竟」,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73. 「若令一帶守邊者俱做鐵頂橛子」,「令」原作「今」,「守」原作「過」,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74. 「操練的軍馬又精銳」,「的」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75. 「已往都是小人說壞」,「壞」原作「原」,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76. 「高聲叫苦」,「苦」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77. 「向非使臣負忠義之氣發於言詞」,「於」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78. 「又嘗見左氏言絳縣老人歷甲子」,「人歷」二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79. 「倣胡季安定教條」,「胡季安」原作「胡安」,據明太祖實錄卷二三0,弇山堂別集卷六三國子監祭酒年表改。
  80. 「豈能通達」,「達」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81. 「此見得有理存焉」,「存」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82. 「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無他」二字原無,「求」原作「收」,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改。
  83. 「惟朋友能然」,「然」原作「言」,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84. 「士林嘉之」,「嘉」原作「喜」,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85. 「每還朝則遮道送之」,「每」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86. 「不然鮮有不矜者」,「有不」二字原本誤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87. 「豈可預憂其不濟」,「其不」二字原本誤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88. 「廢水田數十年」,「十」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89. 「吏部侍郎魏公巡至其郡」,「魏公」原作「伍公」,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90. 「人咸惜之而莫能救也」,「能」字原本空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91. 「以父為教職居閑」,「居」原作「不」,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92. 「謀於僚友往請其父」,「請」原作「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93. 「守南京數十年」,「十」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94. 「口數多者亦如此」,「亦」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95. 「有減回故鄉者」,「減」字原本空缺,據明古穰文集本補。
  96. 「及居臺憲總理南京糧儲」,「臺憲」二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97. 「鑑自此而物形莫遯」,「遯」原作「遷」,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98. 「大抵去人之爵不能無怨故也」,「怨」原作「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99. 「而情不能無慍也」,「情」原作「行」,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0. 「邊將亦敬憚之」,「敬」原作「畏」,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1. 「薦副臬司尋遷方伯」,「尋」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02. 「論吾郡今世門第閥閱無出其右也」,「論」原作「語」,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3. 「召蹇義等數人寵待之」,「待」原作「試」,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4. 「皆依違承順之不暇」,「承」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05. 「臣不會着棋」,「着」原作「看」,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6. 「只教讀書」,「教」原作「知」,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7. 「敕黃福年老不煩以政」,「以」原作「於」,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8. 「初文廟命學士解縉評大臣十人如何」,「初」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09. 猶倚當道反聲勢自尊」,「反」原作「友」,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0. 「適其暴自淺深而已」,「自」原作「其」,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1. 「事業必有可觀者」,「必」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12. 「士奇終始論其子於法」,「終始」二字原本誤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3. 「此老還謗我以疆道二字」,「我」原作「乃」,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4. 「若彼時只遣人宣布朝廷恩威」,「若」字和「布」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15. 「而連歲興兵」,「連歲」原作「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6. 「未幾孔目以祭人之文呈」,「孔」原作「此」,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7. 「後居驗封造冢宰宅」,「居驗封」三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18. 「蓋用人之仁去其貪也」,「仁」原作「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9. 「或在卑求薦」,「卑」原作「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0. 「嘗會食諸生」,「會」原作「飲」,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1. 「其於擢用人材之際」,「於」原作「餘」,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2. 「而居言路者不能容矣」,「路」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23. 「雖百計固位」,「計」原作「位」,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4. 「遂參軍務往平之」,「往」字原本不清,據明古穰文集本補。
  125. 「人以為奸則過矣」,「人以為」三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26. 「商貨微矣」,「貨微」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27. 「民或困弊」,「民」原作「臣」,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8. 「一切破崖岸」,「切」原作「■〈王刀〉」,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9. 「為之虛心訪問」,「為之虛」三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30. 「羡餘之貯日見充溢」,「羡餘之貯」四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31. 「文廟潛邸時」,「潛」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32. 「召至屬法司問之」,「屬法」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33. 「惟鉉一人而已」,「惟鉉」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34. 「振覽之怒」,「覽」原作「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35. 「數順之罪順頗不安」,「頗」原作「順」,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36. 「初惟府部院等大臣」,「初」原作「物」,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37. 「惟以正道接之」,「以」原作「一」,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38. 「源恣氣乘之」,「恣」原作「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39. 「正孟子所謂不虞之譽也」,「不」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0. 「會舉方退」,「會」字原本空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1. 「欲因事以開別用」,「開」原作「聞」,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42. 「于謙初甚尊敬之」,「初甚尊」三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3. 「方知謙之不敬王先生乃由此耳」,「知謙之不」四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4. 「景泰間陳循輩各舉所私非進土出身者十將四五」,「私非進」三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5. 「此輩自知不可居此」,「此」原作「所」,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46. 「賢因會議問學士蕭鎡」,「問」原作「間」,「蕭鎡」原作「蕭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及明史卷一六八蕭鎡傳改。
  147. 「王文于謙已遣人齎金牌敕符取襄王世子去也」,「已」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8. 「寫敕旨與亨輩成此事」,「敕旨」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9. 「所以誅戳者多非其罪」,「罪」原作「福」,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50. 「予復採二十二君善行」,「君」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51. 「欲上學此數君耳」,「此數」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