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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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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鱗介部三 太平御覽
卷九百三十二.鱗介部四
鱗介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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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說卦》曰:離為鱉。

《爾雅》曰:鱉三足,能。今吳興陽羨縣君山上有池,池中出三足鱉。

《周書》曰:成王時,長沙獻鱉蜃。

《周禮·天官·鱉人》曰:鱉人,掌取玄物,以時藉魚、鱉、蜃。鄭司農注云:籍,謂以杖刺泥中搏取之。春獻鱉、蜃。

《禮記·曲禮上》曰:水潦降,不獻魚鱉。不饒多也。

又《樂記》曰:土敝則草木不長,水煩則魚鱉不大。

《魏略舊志》曰:昔北方有橐離之國者。其王侍婢有身,王欲殺之。婢云:「有氣如雞子來下我,故有娠。」後生子,王捐之於溷中,豬以氣噓之;徙馬欄,馬以氣噓之。王疑之以天子,乃命其母收畜之,名曰東明,常令牧馬。東明善射,王恐奪其國,欲殺之。東明走,南至淹水,以弓擊水,魚鱉浮為橋,東明得渡,而魚鱉解散,追兵不得渡。東明因都王夫餘之地。

《後魏書》曰:夫餘之臣以朱蒙善射,欲殺之。朱蒙母以告,朱蒙與烏引、烏連二人棄夫餘東南走。遇一大水,欲濟無梁,蒙告水曰:「我是日子、河伯外孫,今逃,追兵垂及,如何?」是魚鱉并浮,為成橋,朱蒙得渡,追騎不得渡。蒙至絕升骨城,遂居焉。

《隋書》曰:崔弘度每誡其寮吏曰:「人當誠恕,無得欺誑。」皆曰:「諾。」後常食鱉,侍者八九人,弘度一一問之,曰:「鱉美乎?」人懼之,皆云:「鱉美。」弘遁甓是大罵曰:「佣奴!何敢誑我?汝初未食鱉,安知其美?」俱杖之八十。官屬百工見之,莫不流汗,無敢欺隱。

《孫卿子》曰:跬步不休,跛鱉千里。《淮南子》同。

《莊子》曰:坎糾戤蛙謂東海鱉曰:「吾跳梁井干之上,入沐缺甃之岸,樂亦至矣!子奚不時來入觀乎?」海鱉左足未入,而右膝已墊矣,於是逡巡而卻,告之曰:「夫海,千里之遠不足舉其大,千仞之高不足極其深。禹時,十年九潦,而水不為加益;湯時,八年七旱,而岸不加損。夫不為須臾推移、不以多少進退者,此亦東海之大樂也。」於是蛙聞之適適然驚,規然自失。

《韓子》曰:鄭縣人卜子毒妻之市,買鱉以歸。過潁水,以為渴,因縱而飲之,遂失鱉。

《淮南子》曰:鱉無耳而目不可以瞥,精於明也。不可以瞥,瞥則見。

又曰:王子慶忌足躡麋鹿,手縛虎兕;置之冥室擲晷,不能搏龜鱉,勢不便也。慶忌,吳王僚之子也。

又曰:大生小,多生少,天之道也。故丘阜不能生雲雨,縈水不能生魚鱉者,小也。

又曰:殺戎馬而求狐狸,援兩鱉而失靈龜,斷右臂而爭一毛,折鏌釒耶而爭急遠,用智如此,豈足高乎?高猶貴也。

又曰:忠信形於內,感動應於外,故禹執干戚舞於階之間,而三苗服。三苗畔禹,禹風以禮樂而服也。鷹翔川,魚鱉沉,禹以德服三苗,猶鷹翔川上,魚鱉恐,皆深潛。飛鳥揚,鳥見鷹而揚去。必遠實也。

《說苑》曰:曾子有疾,曾玄抱首,曾華抱足。曾子曰:「吾無顏氏之才,何以告汝?雖無能,君子務益。夫華多實少者,天也;言多行少者,人也。夫飛鳥以山為卑而層巢其巔,魚鱉以淵為淺而穿穴其中,然戍以得者,餌也。君子苟能無以利害身,辱安從至乎?」

《國語》曰:夠願文伯飲南宮敬叔酒,以露賭父為客。賭父,曾大夫。客,上客也。羞鱉焉,小,賭父怒,相延食鱉,辭曰:「將使鱉長而後食之。」遂出。文怖戤母聞之,怒曰:「吾聞之先子曰:『祭養尸,饗養上賓。』言祭祠之禮,尊養尸;饗宴之禮,養上賓。鱉於何有而使夫人怒出?」遂杖之五日。

《呂氏春秋》曰:死戤深則魚鱉歸之,樹之盛則飛鳥歸之,庶草美則禽獸歸之,人主賢則豪杰歸之。

《晏子春秋》曰:齊大旱,景公召群臣問曰:「寡人欲祠河伯,可乎?」晏子曰:「不可。河伯以水為國,以魚鱉為民,彼獨不欲雨乎?祀之何益?」

《山海經》曰:從山多三足鱉。

顧譚《新語》曰:吳之玩水若魚鱉。蜀植點山若禽獸。

《神仙傳》曰:汝南郡中常有鬼怪,歲輒數出。過時導從威儀如太守,入府打鼓,周行內外,乃還去,甚以為患。后費長房詣府君,而正值此鬼來。到府君門常徑入,獨此來至門而已,不敢前。欲去,長房厲聲呼,便促前來。鬼化作老公,乃下車把板,伏庭中叩頭,乞得自改。長房曰:「汝死老鬼!不念良善,無故導從,蕩突官府,知當死不?復汝真形。」此鬼須臾即成大鱉,如車輪,頸長一丈許。長房復令還就人形,以一札符付之,令送與葛陂君。鬼叩頭流涕,持一札符去。使人追視之,至陂邊以頸繞株而死。

《王子年拾遺記》曰:容山下有水,多丹鱉、魚,皆能飛躍。

《星經》曰:天鱉十三星在南斗,主水蟲。

《南越志》曰:海中有朱鱉,狀如肺,有眼,六腳,而常吐珠,見則天下大旱。

崔豹《古今注》曰:鱉,一名河伯從事。

《博物志》曰:九竅者胎化,八竅者卵生。龜、鱉、黿,此諸類皆卵生而影伏。

又曰:大腰無雄,龜鱉類也。無雄,與蛇通氣則孕。

又曰:鱉銼令如棋,搗赤莧汁和合,厚以茅苞,五六月中作,投於池澤中,鞠挾,臠臠成鱉。

《志怪》曰:昔有人與奴俱得心腹病,治不能愈。奴死,乃刳腹視之,得一白鱉,赤眼,甚鮮淨。以諸藥內鱉口中,終不世。后有人乘白馬者,馬溺濺鱉,縮頭藏腳,乃試取馬溺灌之,豁然消成水。病者頓飲一升,即愈。

《淮南萬異朮》曰:青泥殺鱉,得莧復生。

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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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月令》曰:季秋,登龜取黿。

《左傳·宣上》曰:楚人獻黿於鄭靈公。公子宋與子家將見,子公之食指動,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常異味。」及入,宰夫將解黿,相視而笑。公問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黿,召子公而弗與也。子公怒,染指於鼎,常之而出。

《廣雅》曰:海黿,大畝,重千鈞。

《續漢書》曰:靈帝時,江夏黃氏之母浴,而化為黿,入於深淵。其後時時出見。初浴簪一銀釵,及見,猶在其首。

《唐史》曰:韋丹少在東洛,嘗在中橋,見數百人喧集瞬弔,乃漁者網得大黿,系之橋柱,引頸四顧,有求救之意。丹問曰:「几錢可贖?」曰:「五千。」丹曰:「吾驢直三千,可乎?」曰:「可。」於是與之,放黿於水,徒步而歸。

《淮南子》曰:桀之力,別觡,觡,骨也。伸釣索鐵,操金椎,移大戲;大戲,軍之大旗。水殺黿鼉,陸捕熊羆。

又曰:積力之所舉,則無不勝也;眾智之所為,則無不成也。坎糾戤所無黿鼉,隘也;園中之無修木,小也。

又曰:高山險阻,深林叢薄,虎豹之絲戎也,人入之而畏;川谷通原,積水重淵,黿鼉之所便也,人入之而死。

《魏子》曰:夫樹樹異風,人人異心,不可以一檢量。故黿鼉得水則生,虎豹得水則死。

《晏子春秋》曰:齊三子爭桃,古冶鐘曰:「吾常濟河,黿銜左驂而入砥柱流,冶潛行逆流百步,從流九里,得黿頭,鶴躍而出。若冶之功,可以食桃。」

《抱朴子》曰:在頭水有大黿,常在深潭,號為黿潭,此能作魅行病。吳有道士戴炳者,能視見之。以越章封泥遍擲潭中,良久,有大黿徑長丈餘浮出,不敢動,乃格殺之,而病者并愈。又有小黿出,羅列死於渚上,甚多。

《竹書紀年》曰:穆王三十七年,起師至九江,以黿為梁也。

《瑣語》曰:范獻子獵,占之曰:「此其繇也,君子得黿,小人遺冠。」獻子獵而不得,遺蒲藹冠。

《列仙傳》曰:廬山頂上有湖,耗捭數頃,黿鼉盈於死晷。

《博物志》曰:屠黿,解其肌肉,惟腸連於頭,而經日不世,猶能齧物。鳥往食之,則為所得。漁者或以張鳥雀。

崔豹《古今注》曰:黿為河伯使者。

《搜神記》曰:齊景公渡於江沅之河,黿銜左驂,沒之,眾皆惕懼。古冶鐘於是拔劍從,邪行五里,逆三里,至於砥柱之下,乃黿也。左手持黿頭,右手挾左驂,燕躍鵠踴而出,仰天大呼,水逆流三百步,觀者皆以為河伯也。

《淮南萬畢朮》曰:黿暗得火,可以燃鐵。取黿殺之,燒鐵如炭狀,以卒其脂中,鐵自燃。燒黿致鱉。取黿燒之,鱉自至。

《楚辭》曰:乘白黿兮逐文魚。言河伯游戲,近則乘黿也。

宋玉《高唐賦》曰:黿鼉鱣鮪,交積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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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詩·文王靈台》曰:鼉鼓逢逢。

《禮記·月令》曰:季秋之月,伐蛟取鼉。

《說文》曰:鼉,水蟲,似蜥蜴,長丈所,從龜單聲。

《汲冢周書·王會》曰:會稽以鼉。注:其皮可以冠鼓。

《吳志》曰:孫亮初,公安有白鼉鳴。謠曰:「白鼉鳴,龜背平。南郡城中可求生,守死不去義無成。」明年,諸葛恪敗,弟融鎮公安,被收。融刮金印龜背,一服而死。《江表傳》同。

《莊子》曰:孔子觀於呂梁,懸水三十仞,流沫三十里,黿鼉不得游。見一丈夫,游之數百步而出。孔子請問曰:「有道乎?」丈夫曰:「吾長於性,成乎命,從死戤道而無私焉。」

《呂氏春秋》曰:帝顓頊令飛龍作八風之音,以祭上帝。乃會為樂昌,鼉乃偃寢,以其尾擊腹,志其美也。

《搜神記》曰:榮陽張福舡行,夜,有女子乘小舟來投福,云日暮畏虎,不敢夜行。福戲調之,遂就福寢。中夜月照,乃見一白鼉枕福臂而臥,福驚起,鼉便去,乘之舡乃枯槎也。

郭義恭《廣志》曰:鼉魚,長三尺,有四足,高尺餘,尾如蝘蜓而大。南方嫁娶,必得食之。魏武赤壁還所掘得之,是也。

支僧載《外國事》曰:私訶條國紉算遼山有毗呵羅寺,寺中有石鼉,至有神靈。眾僧飲食欲盡,寺奴輒向石鼉作禮,於是食具。

許氏《志怪》曰:沙門竺僧瑤得神符,尤能治邪。廣陵王家女病邪,召瑤治之。瑤入門便瞋目大罵:「老魅!不守道,敢於犯人!」女在內大喚云:「人殺我夫!」鬼在側曰:「吾命盡於今,可為痛心!」因歔欷悲啼。又曰:「杆神也,不可爭。」旁人悉聞。於是化為老獼,走出中庭,瑤入,撲殺之。

《幽明錄》曰:宋高祖永初中,張春為武昌太守。時有嫁女未及昇車,忽便失性,出外毆擊人,垂云已不樂嫁俗人。巫云是邪魅,乃將女江際,擊鼓以朮祝治療。春以為欺惑百姓,制期須得妖魅。後有一青蛇,來到巫所,即以大釘釘頭。至日中,復見大龜從江來,伏前,更以赤朱書背作符,更遣入立。至暮,有大白鼉從江中出,乍沉乍浮,向龜隨後催逼。鼉自忿死冒來,先入幔,與女辭訣,女慟哭,云失其姻好。自此漸差。或問巫曰:「魅者歸於何物?」巫云:「蛇是傳通,龜是媒人,鼉是其對。」所獲三物悉示春,春始知靈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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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氏《廣州記》曰:弔,蛇頭鼉身,亦水宿,亦水棲,俗謂為弔膏。至輕利,以銅瓦器貯之,浸出,而惟雞卵盛之,不漏。磨治諸毒腫,絕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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