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玄金鎖流珠引/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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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鎖流珠引卷之十八

中華總真大仙宰王方平張道陵趙升王長司命李仲甫茅盈許玉斧等係代撰述

中華仙人李淳風註

六甲陰功下[编辑]

第四條陰功,老君曰:夫學道之士,於世修行之功,道法精能,符力成就。忽有百姓及官人,被時行瘟毒,瘴氣疾病,染者死傷,可以捻瘟鬼目,禹步九跡三步,配天關,指某方

某方是病人居處。

三度,然後與符帖,一一救之,立差。其家有十人,三人四人五人見染,頓重欲死者,與符吞之,立差。未病者帶一符,令共一林坐臥,炁不相染易永,令病者得差不死,未病者不相染易。一家有十人得十功,一家二十人得二十功,此符法陰功之大也。秘之,勿妄傳非人。言功十條,此條要驗,并後聖君授章,於六甲及六甲夫人。

章在《流珠上篇》。

後聖君告天師道陵:六甲之中,十條言功,治除瘟鬼救人條,其功甚大。卿可自身及弟子,觀世人中有被者,急與治之。世人甚畏此疾,唧能救之,萬民喜歡,皆言功力微妙,可以聞於上天。一生身障之罪,應言消滅。可寶而秘,勿傳非人。

昔張天師未行此術之前,中國人民往彼故師求治,往彼者皆滅門,非呪術小小力之所能及也。

註:昔西國胡人師第三人,入中國咒此鬼,此鬼不伏,行炁衝殺其師。第三人具《流珠中篇》具述,不復重耳。

其瘟鬼訣目,在左手第四指第三節。

瘟鬼訣目節上右邊,欲近指甲,是瘟鬼刀之。

註:捻鬼目,鬼自伏走去。捻鬼刀支,鬼三日而死。大驗。昔左慈字元放,江東人。善禁鬼。魏文帝聞之,詔禁瘟鬼。鬼知來哭而相謂曰:江東左君,以銅爪捻我目,我當去耳,不去欲以刀刺,我當即死。大哭而俱去。三日之內,宮中病者差,不病者永健,不相染易也。

太上老君授八蠻籙中,有治鬼符吏,存之如圖符,瘟鬼自走。不走即死。大驗。能助陰功。第五條陰功,老君曰:夫志心之人學道,本以慈心,濟拯人物為本,制邪結正為心。若有邪,正炁不行不降。如能行符藥,治邪妖之精,不干正。且之心邪者,亦與一符兩符,與吞正之。如有久染邪疾,纏綿昏沈之者,十年五年,此是老精鬼魅,狐貍鼠獺之精,以符帖追斬之,無妨。救一人是一功,誅精是二功。誅之法以躡地紀,飛天綱,各一遍。散九跡禹步一遍,配衣七星,轉天關,而指某鄉里某人家。三六九指,即存中下元六將軍,在彼人宅上,放水放火,領兵三千萬衆,出如圖到彼。如中元三將軍在流珠經圖中,存到門捉鬼收誅之,大叫遶宅。往往如此,三度思存,其精自死,疾病便差。此陰功亦可為大,世人敬愛。

第六條陰功,修行之人功力已備,坐救千里,可能以符,救人征伐,帶之於人身上,辟去刀劍,不傷害己者。可取六甲日,呼六甲之神,步禹步三步九跡,奉以配衣,手指之三下,即給行軍火符與帶黠永不被賊傷害此身也。如若是大將軍求,欲為國殺滅彼賊衆,即與之萬勝神符與帶之,能使刀劍不能傷害。欲令帶符軍強為國者,可以步地紀九遍;天綱三遍,散禹步九跡三遍,十二跡三遍,十五跡三遍,訖配衣,轉天關,指之法,望彼賊之方,指之九過,捻彼方人刀支,

註:看賊在東方,木人刀支。西方,金人刀支。南方,火人刀支。北方,水人刀支。四季,土人刀支。一云:亦隨方配金水木火土用之,亦得。此兩法同前。

并隨方用水灑之,彼衆自敗。此法要秘,不可妄行。前聖君出此法者,所以救有道。之子難,并助有道之國難。不可輕用,非子之命,立在須臾。前聖君又告:雄黃赤色者,書大劫二符,

符在立法中,故不具。

又書入軍符及六甲陰符六通,帶之入兵,萬不傷一。

符在《流珠中外篇》兵法中。

第七條陰功,天久雨不晴,百姓頻被災潦傷損,州縣鄉里人物漂損者,可以夜於隱密之室,躡地紀三遍,飛天綱三遍,訖散為禹步九跡,至十二跡,十五跡,配衣,轉天關,三指黑雲暗處,三度訖,便出符牒彼社廟,限某日某時晴,即晴,捻龍目。

註:目在左手第一指第二節上左邊近爪甲邊,急捻之也。

第八條陰功,天久不雨,亢龍所為,百姓種植焦枯,田苗焦死,若此的非天命令旱者。

註:天令旱,不可妄為,損龍之命。上天賜龍罪,應時天誅也。

前帖土地龍神所為不肯行雨者,即夜於中庭無人之處,步地紀天綱各三遍,散為禹步,三步九跡三遍,配衣,轉天關,三指深水之溪潭。

註:潭中計合有龍有神靈水府之郎,即得當時應驗雨下,速於水火之急也。

平旦書直日符,及九龍水符,連牒牒土地社廟,

註:古無城隍今事,須先言城隍神官,及地界社廟水府靈官,與直日神官集衆,令便畫時下雨。急急如律令。

所由神官,速畫時下雨,約限若干日內,通潤百川,應口手之驗。

老君曰:吾授此法,於世流行,以與修行志道之人,出世救人,以著大功。救得一天下人物,皆得安心喜樂者也。不可思議,承此功德,進益仙階。此第八條中一切聖真,皆久以留心志學,學得此法,積功易滿,是逕門得道也。後聖君授告龍符三道,二道是六甲籙,中直日神之符,

註:在《六甲籙》中,用檢取。

一符正告龍符、以依法行之,速於水火。

告龍符

(符文)

右使龍訣,在左手第二指第一節是也。

太上老君曰:夫人學道之驗者,未能知此使神役龍伏鬼之法,去道漸遠,不可妄行。其道佐佑人身。吾見今時學道之人,唯以聲像為道,

註:風見上古無為之教,今正入有為。今人聞聲,耳目俱虔誠,見像,心神俱起,信誠歸心。雖一時起善,不合道源,與道俱乖,徒修造彌天積山之功,身老自敗而散。故上智之人,不以聲像為教。故是小人嘻哢之功,徒行於世也。

以識性為德,

註:老君此言,訓學者。言當今之人,以強作知識之性真,名有為德之心,不是無為之德性也。

終老一生,虛以困苦求修。如此之人,世間論萬,無一成。吾常歎此,故留陰功之條有十,此條為上。昔舜帝時天旱一百日,帝命羣臣乞雨。五十日日中,曝人以渴乏,死者甚多,廣遍九州,山熱草死,石同火炭,不可立人。忽有二仙人因行之,次歎曰:此等何人,為此苦熱中作樂,何也。對曰:請乞雨降。仙人曰:雨是龍行,豈關人請。官人對曰:請龍下降,乞行雨也。仙人曰:子見龍識否。曰:識。子既道識龍,龍在何處,不請行雨。於是官吏一時下拜,請示龍。仙人忽爾,以手指一人腳,龍行虎步,

註:手指是轉天關也。腳為龍虎行步,即今之禹步。

行三遍訖,叱叱何不行雨。是時龍走起拜,拜訖曰:天不許行雨一百八十日,某早兩度潛行救人,皆被地府欲奏。此度不敢行,行即被奏,奏聞上帝,必天符下誅龍身。仙人即覓紙筆,書天符帖,帖社廟神官與龍同行雨。當時社廟神龍,領得符帖,應時行雨,雨限一日內限足。

註:按限一日內足,此法太辛苦,龍神急切行雨,須以狂風白雨,吹拔樹木。此仙本意潛行雨,須令急速,恐天禁雨潛行,取遍罪任責龍。如上帝不責龍,即得命。如責龍,恐損也。此時不責,為是仙人慈悲,救一切世界人之,故不責龍罪。卻得賞社廟及龍神八部,江海水府靈官衆,得遷階。訖來一一謝此仙人。

今若得此道,但限三日五日內雨足,卻為大功。神龍人俱喜,依限雨足,須遷賞。其功效決在法師,以量功舉,可賞酒樂。後有三會日,別表醮言功。

註:有一法不醮,但上言功章狀,此不可也。其三會日,是大醮日,合設將軍史兵之日,如世天子命諸侯臣,案領三軍相似。每年事須春冬二時設,不可不為,不為違國之命令。此三元籙,總取三元日醮,并與一狀,與言功即得。不必要須奏章事事,恐煩上帝道君。

第九條陰功,太上老君告方諸男真王方平、韓非正,女真李夫人、王夫人、紫微夫人等,七十二大真人日:夫世有志人,修行陰功,其大者莫過救人濟貧,喜神理墓修墳。

註:理墓者,昔黃帝因巡於太山,路有埋屍,被水衝地以崩裂,中有數千露曝屍骨。帝見命以眾民,一一與收板隔地,以高山取不植之地,深孔而埋之,築土高三尺,名之曰墳也。因此之後,世人以學黃帝。此埋葬法,四片大板,隔四邊土,一片大板,當上蓋之,此是造塚之法也。乃至今人以棺器為板槨,轉加新奇,號曰墓。後夢中有一千餘人來見,謝言曰:陛下治人有道,治鬼有德,今臣某等約有一千七百餘人,伏蒙陛下賜天恩,為屋蓋著,得免某等曝露屍骨,某等昨日已上天曹通辭,言蒙陛下賜恩,移埋屍骨之功,天曹與為倍功之數。從此之後,四十五年,白日上昇雲天,當為上等真仙也。後果如所言。

獲感通神。

註:《黃帝本章》出從立塚深埋死人之法,教世。世人學之,後以功彌滿世界,神鬼喜歡。人死之後,或有精魂強智者,得為天神、地神、社神、稷神,不強者為鬼。鬼中亦有上中下三等之號。上等鬼以福祐人善行,報人之德。中等鬼不以福祐人,亦不以禍加人。如此二等,早得託生,於人天之報,名善鬼。太上喜念之,不令受道法籙之人所損,恐其鬼失生天之路。下等鬼常以行禍害祟人,行疾病於人世,太上後聖二君大嗔責之,常令受道之人,以法訣收而誅之。一被道科之後,鬼魂入北帝幽嶽,繫連年不決斷,縱得訣斷,不得人身託生。唯淮天科,以託生為毒蟲蛇蝎之類,百死十生,不復人身。人龍慶賀,百川靈獸獻上瑞圖,四海龍鱗進於珠玉,豈非帝行陰功之德感通也。

又老君告苦行真人郭晉卿等曰:卿行苦行救人,莫過種福,果熟於後人,賜寶賜薪,給於見乏,如此之功,可大可驗,得道也。又以燒鍊銅鐵,而作假色金銀,須薄取半直,

註:半直,真金十貫一兩,假色者本是銅鐵,而一兩可於半中取半,則二千五百價一兩。而上亦屈於本人,不可妄為。而此法是前聖後聖,教有道之士為之者,供自身衣糧,及家口等。并以布帛作衣服,於路詐作遺失之衣服,將布施貧病之人,以求陰德之福。昔有數真人為此之行。

給身家之用,兼救貧病,此亦為大功。不可妄惑於世,稱為真金,重計珍寶高深價融惑世人之忠平者。如此之罪甚深,不可更覓陰功之報,慎之。

註:昔陰長生假金錢,讓作遺失,以救貧乏,往往如此,以獲陰功也。今人妄以將此道,誑惑平人云:燒得此金為藥,天下奇絕,堪為仙藥。豈有仙人行此於世。且仙人皆受輕身之法,可以意量肯,食金石之藥,輕身飛騰,甚失見也。

第十條陰功,雜言真人行陰功,及師弟行陰功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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