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夏論
夷夏論 作者: 顧歡 劉宋 474年 477年 |
474年-477年間,顧歡撰寫《夷夏論》,沿用道教化胡之說,認為道佛二教同出老子,但夷夏性情有別,風土不同,西戎民風強悍忿戾,老子因材施教,於是訂立佛教儀制,以抑制西方的戎狄粗人。《太平御覽》、《南齊書》、《南史》有載。 |
夫辯是與非,宜據聖典。尋二教之源,故兩標經句。道經云:「老子入關之天竺維衛國,國王夫人名曰淨妙,老子因其晝寢,乘日精入淨妙口中,後年四月八日夜半時,剖右腋而生,墮地即行七步,舉手指天曰:『天上天下,唯我為尊,三界皆苦,何可樂者。』於是佛道興焉。」此出《玄妙內篇》。佛經云:「釋迦成佛,有塵劫之數。」出《法華》、《無量壽》。或為國師道士,儒林之宗。 」出《瑞應本起》。歡論之曰:五帝、三皇,不聞有佛,國師道士,無過老、莊,儒林之宗,孰出周、孔。若孔、老非聖,誰則當之。然二經所說,如合符契。道則佛也,佛則道也。其聖則符,其跡則反。或和光以明近;或曜靈以示遠。道濟天下,故無方而不入;智周萬物,故無物而不為。其入不同,其為必異。各成其性,不易其事。是以端委搢紳,諸華之容;翦發緇衣,群夷之服。擎跽磬折,侯甸之恭;狐蹲狗踞,荒流之肅。棺殯槨葬,中夏之制;火焚水沈,西戎之俗。全形守禮,繼善之教;毀貌易性,絕惡之學。豈伊同人,爰及異物。鳥王獸長,往往是佛,無窮世界,聖人代興。或昭五典,或布三乘。在鳥而鳥鳴,在獸而獸吼,教華而華言,化夷而夷語耳。雖舟車均於致遠,而有川陸之節;佛道齊乎達化,而有夷夏之別。若謂其致既均,其法可換者,而車可涉川,舟可行陸乎?今以中夏之性,效西戎之法,既不全同,又不全異。下棄妻孥,上廢宗祀,嗜欲之物,皆以禮伸;孝敬之典,獨以法屈。悖德犯順,曾莫之覺。弱喪忘歸,孰識其舊?且理之可貴者,道也;事之可賤者,俗也。舍華效夷,義將安取?若以道邪?道固符合矣。若以俗邪?俗則大乖矣。
屢見刻舷沙門,守株道士,交諍大小,互相彈射。或域道以為兩,或混俗以為一。是牽異以為同,破同以為異。則乖爭之由,淆亂之本也。尋聖道雖同,而法有左右。始乎無端,終乎無末。泥洹仙化,各是一術。佛號正真,道稱正一。一歸無死,真會無生。在名則反,在實則合。但無生之教賒,無死之化切。切法可以進謙弱,賒法可以退誇強,佛教文而博,道教質而精。精非粗人所信,博非精人所能。佛言華而引,道言實而抑,抑則明者獨進,引則昧者競前。佛經繁而顯,道經簡而幽。幽則妙門難見,顯則正路易遵。此二法之辨也。
聖匠無心,方圓有體,器既殊用,教亦異施。佛是破惡之方,道是興善之術。興善則自然為高,破惡則勇猛為貴。佛跡光大,宜以化物;道跡密微,利用為己。優劣之分,大略在茲。
夫蹲夷之儀,婁羅之辯,各出彼俗,自相聆解。猶蟲嚾鳥聒,何足述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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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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