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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報閩人不能任臺灣總兵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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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報閩人不能任臺灣總兵摺
上奏人 閩浙總督 梁鼐
康熙四十七年十月十三日 (註:以下紅字為皇帝之硃批)

   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兵部右侍郎
       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加三級臣梁鼐 謹
    奏為恭請
聖裁事竊臣才質庸愚濫膺重任於地方諸務夙夜兢兢深虞
  隕越刻惟凜遵
聖訓全賴
皇上洪慈恩賜成全也幾遇地方應奏之事臣不敢不據實陳
 奏所有臺灣一郡遠隔重洋其大小各官概從內地調補然
  非真知灼見之員未敢輕以題補而自同知知縣等官向
  係撫臣會疏保題今現有臺灣府同知孫元衡陞任一缺
  與諸羅縣知縣李鏞降調一缺例應遴員題調臣查福建
  各府現任同知內固皆循分稱職惟有浙江杭州府理事
  同知岳色勤慎練達更為實心辦事若以之調補臺灣府
  同知員缺最屬相宜祇該員乃浙省之官又係滿洲福建
  撫臣不便越例題調其諸羅縣員缺查有福州府閩清縣
  知縣李兆齡才猷敏練辦事勤慎操守廉潔汀州府武平
  縣知縣時惟豫居官才守亦好俱堪以調補諸羅縣員缺
  但該貳員各有處分之案保題復格於例臣思臺灣重地
  需才如同知岳色知縣李兆齡時惟豫臣所真知灼見岳
  色係浙省之員李兆齡時惟豫各有議處之案巡撫未便
  保題臣亦礙例不敢擅便謹具摺奏
 請應否將岳色調補臺灣同知其李兆齡時惟豫應否准以
  一員調補諸羅縣出自
皇上特恩乞或應另
賜揀補統惟
聖主天裁臣為海外重地起見不揣冒昧為此具摺上

             康熙肆拾柒年拾月拾參日
  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兵部右侍郎兼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加三級臣梁鼐


滿州從未用過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