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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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道論
作者:柳宗元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82

或問曰:「守道不如守官,何如?」對曰:「是非聖人之言,傳之者誤也。官也者,道之器也,離之非也。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而失官之事者。是固非聖人之言,乃傳之者誤也。

夫皮冠者,是虞人之物也。物者,道之準也。守其物,由其準,而後其道存焉。苟舍之,是失道也。凡聖人之所以為經紀,為名物,無非道者。命之曰官,官是以行吾道云爾。是故立之君臣、官府、衣裳、輿馬、章綬之數,會朝、表著、周旋、行列之等,是道之所存也。則又示之典命、書制、符璽、奏復之文,參伍、殷輔、陪台之役,是道之所由也。則又勸之以爵祿、慶賞之美,懲之以黜遠、鞭撲、梏拲、斬殺之慘,是道之所行也。故自天子至於庶民,咸守其經分,而無有失道者,和之至也。失其物,去其準,道從而喪矣。易其小者,而大者亦從而喪矣。古者居其位,思死其官,可易而失之哉?《禮記》曰:「道合則服從,不可則去。」 孟子曰:「有官奪者,不得其職則去。」然則失其道而居其官者,古之人不與也。是故在上不為抗,在下不為損,矢人者不為不仁,函人者不為仁,率其職,司其局,交相致以全其工也。易位而處,各安其分,而道達於天下也(「也」一作「矣」)

且夫官所以行道也,而曰守道不如守官,蓋亦喪其本矣。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而失官之事者也。是非聖人之言,傳之者誤也,果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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