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定屯官敘功詔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定屯官敘功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1

屯官敘功,以歲豐凶為上下。鎮戍地可耕者,人給十畝以供糧。方春,令屯官巡行,謫作不時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