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銓司注擬例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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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銓司注擬例敕
作者:李昂(唐文宗) 
(唐文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74

都省所執是格,銓司所引是例,互相陳列,頗似紛紜。所貴清而能通,亦由議事以制,今選已滿,方此爭論,選人可哀,難更停滯。其三銓已授官都省落下者,並依舊注,重與團奏,仍限五日內畢。其中如官超一資半資,以今授稍優者,至後選日,量事降折。尚書侍郎注擬不一,致令都省以此興詞,鄭絪、丁公著各罰一季俸。東銓所落人數較少,楊嗣復罰兩月俸。其今年選格,仍分明標出近例,有可行者收入格,不可者於格內書破,則所司有文可守,選人無路幸求。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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