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錢陌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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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錢陌敕
作者:李恆 
(唐穆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66

泉貨之義,所貴通流。如聞比來用錢,所在除陌不一。與其禁人之必犯,未若從俗之所宜,交易往來,務令可守。其內外公私給用錢,從今以後,宜每貫一例,除墊八十,以九百二十文成貫,不得更有加除及陌內欠少。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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