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節婦墓碣
外观
宣節婦墓碣 作者:歸有光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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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婦姓宣氏,蘇州嘉定人。同知昶之孫,濮州通判效賢之女也。節婦少有異質,生數年,濮州病,侍立床下,終夜不去,如是者數日,人以為奇。
及為張樹田妻,樹田與同里沈師道友善,師道妻孫氏,夫婦相愛,而樹田暴戾無人理節。婦歸見父母,父母對之泣。節婦曰:「此不足以傷父母,兒自是命也。」樹田病,節婦進藥,樹田泛之,罵曰:「若毒我乎?」節婦飲泣而退。及樹田死,節婦被髮號踊。人初見樹田狂虐,皆為不堪,比死,則皆以為喜,而節婦哭之極哀,非眾所儗也。
是時,沈師道亦死,孫氏與節婦兩人志意相憐,數遣女奴往來。比孫氏送夫喪,過河下,因求見節婦,以死相要。頃之,同日自縊,節婦有救之,復蘇,而孫烈婦竟死。其後三年,父母謀嫁之。節婦見其家竊竊私語,覺其意,登樓自縊。時嘉靖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年二十五。
予友李瀚,好義之士,每談節婦事,慨然歎息。至是,與節婦之弟應揖,請書其墓上之石。夫捐軀徇義之士,求之於天下少矣。嘉定在吳郡東邊海上,非大都之會,數年間女子死節者四人:甘氏、孫氏、張氏、宣氏。張氏得禍最烈,予嘗為記其事。若宣氏,蓋又人所難者。銘曰:
沉沉幽谷,不見日光。葵藿生之,日向嚴霜。彼童之狂,以為存亡。《綠衣》《終風》,自古所傷。生雖不辰,有此銘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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